公海: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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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啦, replaced: 內 → 内 (5), 國 → 国 (44), 開 → 开 (3), 學 → 学, 會 → 会 (2), 經濟 → 经济 (12), 與 → 与 (2), 間 → 间, 語 → 语 (2), 灣 → 湾, 陸 → 陆 (2), 權 → 权 (7), 雙 → 双, 顧 → 顾, 魚 → 鱼 (2), 無 → 无, 飛 → 飞 (2), 關 → 关, 領 → 领 (7), 張 → 张 (4), 馬 → 马, 應 → 应, 蘇 → 苏, 習 → 习, 見 → 见 (3), 來 → 来, 專 → 专 (13), 義 → 义 (2), 對 → 对 (5), 發 → 发 (2), 詞 → 词, 圖 → 图 (2), 線 → 线, 稱 → 称, 區 → 区 (11), 為 → 为 (7), 於 → 于 (3), 據 → 据 (2), 屬 → 属 (18), 議 → 议 (2), 該 → 该, 電 → 电 (2), 舉 → 举, 轄 → 辖 (5), 場 → 场, 達 → 达, 際 → 际 (15), 並 → 并 (2), 後 → 后, 輪 → 轮, 論 → 论, 書 →…)
(我来啦, replaced: 謂 → 谓 (2), 適 → 适 (4), 鄰 → 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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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公海公约]]第一条规定,不属于领海或内水之海域即为公海。
1958年[[公海公约]]第一条规定,不属于领海或内水之海域即为公海。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6条规定,公海的有关规定不用于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以及[[群岛]]国家的群岛水域。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6条规定,公海的有关规定不用于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以及[[群岛]]国家的群岛水域。


专属经济区的制度要到1973年至1982年间举行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后才确立下来,因此在这之前的海洋公约,只有领海与公海之分。
专属经济区的制度要到1973年至1982年间举行的“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后才确立下来,因此在这之前的海洋公约,只有领海与公海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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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上,对专属经济区的地位有不同的意见,[[发展中国家]]以及部分的[[已开发国家]]主张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管辖区,沿海国可以进行专属管辖;[[苏联]]、美国等海洋大国主张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能行使管辖权而不是专属管辖权,并且认为专属经济区是公海的一部分。
在会议上,对专属经济区的地位有不同的意见,[[发展中国家]]以及部分的[[已开发国家]]主张专属经济区是国家管辖区,沿海国可以进行专属管辖;[[苏联]]、美国等海洋大国主张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只能行使管辖权而不是专属管辖权,并且认为专属经济区是公海的一部分。


2003年鼎文书局出版的《测绘学辞典》定义'''国际水域'''(International Waters)为符合[[公海自由原则]](拉丁文:mare liberum,字面意思为自由的海洋,指[[国际习慣法]]中的[[航行自由]])之水域,如[[接区]],[[专属经济海域]]及公海均属之<ref>{{cite web |title=international waters - 国际水域 - 国家教育研究院双语词彙 |url=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299030/}}</ref><ref>{{cite web |author1=廖柏翔 |title=不是台湾的,更不是中国的:用“公海自由”通行制度的台海 |url=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043/3796341|quote=所国际水域并非《海洋法公约》的用语,而是美国用以指称所有不是领海的水域,所以《海洋法公约》所指接区、专属经济水域及公海,都是美国所的国际水域。对美国而言,在“国际水域”上,不论飞机或船舶就是用“公海自由”}}</ref>。
2003年鼎文书局出版的《测绘学辞典》定义'''国际水域'''(International Waters)为符合[[公海自由原则]](拉丁文:mare liberum,字面意思为自由的海洋,指[[国际习慣法]]中的[[航行自由]])之水域,如[[接区]],[[专属经济海域]]及公海均属之<ref>{{cite web |title=international waters - 国际水域 - 国家教育研究院双语词彙 |url=https://terms.naer.edu.tw/detail/1299030/}}</ref><ref>{{cite web |author1=廖柏翔 |title=不是台湾的,更不是中国的:用“公海自由”通行制度的台海 |url=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0043/3796341|quote=所国际水域并非《海洋法公约》的用语,而是美国用以指称所有不是领海的水域,所以《海洋法公约》所指接区、专属经济水域及公海,都是美国所的国际水域。对美国而言,在“国际水域”上,不论飞机或船舶就是用“公海自由”}}</ref>。


== 公海自由 ==
== 公海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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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研究自由。
* 科学研究自由。


该条有但书规定,各国行使以上各项自由,及国际法一般原则所承认之其他自由,应当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之利益。
该条有但书规定,各国行使以上各项自由,及国际法一般原则所承认之其他自由,应当顾及其他国家行使公海自由之利益。


== 流行文化 ==
== 流行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