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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
'''柳条边'''({{lang-mnc|ᠪᡳᡵᡝᡤᡝᠨ<br /> ᠵᠠᠰᡝ|z=biregen jase}}),又名'''盛京边墙'''、'''柳城'''、'''条子边'''<ref name="自动生成1">杨宾撰,《柳边纪略》卷一 “自古边塞种榆,故曰榆塞,今辽东皆插柳条为边,高者三四尺,低者一二尺,若中土之竹篱,而掘壕于其外,人呼为柳条边,又曰条子边。”</ref>,是指中国[[清朝]]在17世紀后半期,于[[中国东北地区|东北地方]]兴建的堤防壕溝,其主要形式为“插柳结绳,以界蒙古”,在封禁地区修浚边壕,沿壕植柳,谓之柳条边<ref>《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卷2,柳条边,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ref>,主要将[[盛京]]地区及[[长白山]]区包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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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皇室视其兴起的长白山地区及盛京地区(今辽宁省)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龙兴之地”<ref>康熙十六年(1677年)颁旨:“长白山发祥重地,奇迹甚多,山灵宜加封号,永著祀典,以昭国家茂膺神贶之意”,将长白山地区定为清朝祖宗发祥圣地,封长白山为长白山之神,祀典如五岳。将祭典 |
清皇室视其兴起的长白山地区及盛京地区(今辽宁省)为“祖宗肇迹兴王之所”、“龙兴之地”<ref>康熙十六年(1677年)颁旨:“长白山发祥重地,奇迹甚多,山灵宜加封号,永著祀典,以昭国家茂膺神贶之意”,将长白山地区定为清朝祖宗发祥圣地,封长白山为长白山之神,祀典如五岳。将祭典长白山之神纳人清朝典制仪规,成为定制,规定每年“春秋两祭,吉林将军副都统主之,盛京礼部遣官随祭。国家大典,遣大臣祭告”。——《吉林通志》</ref>。[[乾隆帝]]东巡盛京时所著《老边》诗中写到:“征战纵图进,根本亦须防”,表明柳条边存在是为保卫盛京这一根本重地,所以清朝也称柳条边为边墙。通过修筑柳条边,并且出台諸如“至于外藩蒙古,勿使沿边屯住”等法令,规定除八旗以外,各族民人出入柳条边需持有各地发行的「路票」,其上写明持票人姓名、年貌、脸色,验证核准后方可进出,并且要从指定的边门出入,以限制各族民人前往柳条边内定居。除了对东南部朝鲜和西部外藩蒙古的防范之外,由于该地区大多为皇室围场及八旗封地,封禁政策也是为保护清朝皇室及八旗对这一区域“参山珠河之利”的獨占,并保护当地的满洲旧有风俗。<ref>“柳条边外山野江河产珠,色微青所谓东珠也,圆而粗者天子诸王以之饰冠,价甚贵。人参、貂、獭、猞猁狲、雕、鹿、鏖、鍀鳇鱼诸物。设官督丁,每岁以时采捕,倶有定所、定额。核其多寡而赏罚之。或特遣大人监督,甚重其事。”</ref><ref>舒兰县编纂委员会,《舒兰县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2年7月</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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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清廷制定了相 |
儘管清廷制定了相关的封禁政策,但清廷不时默许内地民人进入边内,内地民人也不断衝破清廷的禁令,故终清一代有大批内地民人进入了东北地区墾荒,加上当地旗人招佃流民以漁利及民人寄入旗人名下私垦,形成「旗地流失」及「旗民杂居」的情況,对边疆经济的发展及当地民族关系产生了深刻影响<ref name="liu2015">{{cite journal |author1=刘小萌 |title=清朝东北流民与满汉关系 |journal=《清史研究》 |date=2015 |issue=4}}</ref><ref name="暴磊">{{Cite web|url=http://www.lunwendata.com/thesis/2015/41693.html|title=浅谈清朝对东北的封禁政策|accessdate=||||df=}}</ref><ref>盛京、吉林为本朝龙兴之地,若听流民杂处,殊于东北风俗攸关,但承平日久盛京地方与山东直隶接壤,流民渐集,若一旦驱逐必致各失生计,是以设立州县管理。——《清高宗实录》卷一</ref><ref>《论乾隆朝清廷对东北的封禁政策》,刁书仁,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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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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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Letts-Popular-Atlas-1883-Russia-in-Asia-Chinese-Empire-etc-Liaoning-thumbnail.jpg|缩略图|250px|1883年中 |
[[File:Letts-Popular-Atlas-1883-Russia-in-Asia-Chinese-Empire-etc-Liaoning-thumbnail.jpg|缩略图|250px|1883年中国东北地图,可见柳条边三个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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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Polisade-Gate.jpg|缩略图|250px|柳条边边门遗址]] |
[[File:Polisade-Gate.jpg|缩略图|250px|柳条边边门遗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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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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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
根据清朝[[杨宾]]撰写的《[[柳边纪略]]》記载,柳条边并不是传统城墙或边墙的结构,而是由土堤与柳条组成的障碍<ref name="自动生成1" />,主要由以下结构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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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泥土,堆成宽 |
* 使用泥土,堆成宽与高各三尺(约一米)的土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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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堤上,每相隔五尺,插柳条三株 |
* 在堤上,每相隔五尺,插柳条三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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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株柳条之间,再用绳子连结横条柳枝,谓之“插柳结绳” |
* 各株柳条之间,再用绳子连结横条柳枝,谓之“插柳结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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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向 === |
=== 走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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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
根据学者[[杨树森]]在《清朝柳条边》一书中的考据,清朝柳条边曾多次迁移并不固定,但总体上的形势是,东从大东沟西南濒海起,北上经凤凰城边门,折而东北,经今新宾县东南汪清门,折而西北到今开原县东北的威远堡;由威远堡折而西南行接长城;又由威远堡东北走向到今吉林市北的法特哈。它是以山海关、威远堡,凤凰城和法特哈四个交通要道为点,所联成的一个‘人’字形的封禁篱笆”,主要是将[[盛京]]地区及[[长白山]]区纳入包围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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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 |
=== 變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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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由 |
清初由于《辽东招民授官例》等招撫政策的頒布,大量关内民众湧向边内,人口不断增加<ref name="自动生成2">清朝边疆农牧业、屯垦研究概述,成崇德,《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 1988</ref>,清廷便以“边内地瘠,粮不足支”为由,开始了“展边开垦”的活动,主要开墾方向为内蒙东部地区。 <ref>《清会典事例》卷161《户部·田赋》</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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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中期,遼西地区的八旗庄地及民地已逐渐大量分布于边外<ref>“辽阳、铁岭至山海关,八旗庄地多有在边外者,相沿已久”</ref>,清廷由此宣布为了不影响生产生活而酌情开关<ref>“不必迁移,令照旧种住,惟酌量边界开门,勿误耕获”</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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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
此后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开始规划展边,至康熙十年开始执行。自康熙十年(1671年)至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的26年间,柳条边经历多次展边,向西向北扩展了部分土地,将[[开原]]县等庄地集中的地区划入边内,在西北方向相较于明朝遼东边墙要扩展了数十里。 <ref>“自义县西北九官台,迤逦西南,经松岭门,至新台门,较明边外展六十里”,“自义县西南至长城亦有宽展明置障塞”,“并展明边广宁迤东,沿古塞旧址,经彰武、法库,以至开原城西前楼台,穿过明边,经威远堡东南,又穿明边,展到兴京以接凤凰城” 《奉天通志》卷78《山川十二》</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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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历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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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清朝[[八旗]]权贵把今[[辽宁省]]的辽东地区和今[[吉林省]]的长白山地区视作「龙兴之地」,予以高度重视,因此自清初即开始著手封禁东北的政策,对民人进出边内及定居严格限制,以保育当地的自然资源、维护边内旗人封地及维持清朝皇族对当地自然资源的獨佔<ref name="liu2015"/><ref>柳条边封禁的目的及保护作用,宋伟宏,吉林省博物馆,2014</ref><ref>{{Cite web|url=http://ww2.ccdqw.com/shgc/2014-08-01/2289.html|title=柳边封禁|accessdate=||||df=}}</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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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条边栅栏和内地卡伦相配合的对东北的封禁政策,主要分为六个阶段<ref>杨余栋等.清 |
柳条边栅栏和内地卡伦相配合的对东北的封禁政策,主要分为六个阶段<ref>杨余栋等.清朝东北史</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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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 |
# '''鼓励开拓''',1667年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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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限制''',1667-1740年,即康熙六年至乾隆五年,共 |
# '''部分限制''',1667-1740年,即康熙六年至乾隆五年,共计7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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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厉禁''',1740-1792年,即[[乾隆]]五年至五十七年,共 |
# '''全面厉禁''',1740-1792年,即[[乾隆]]五年至五十七年,共计5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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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中有驰''',1792-1860年,即乾隆五十七年至咸丰十年,共 |
# '''禁中有驰''',1792-1860年,即乾隆五十七年至咸丰十年,共计6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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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部开禁''',1860-1895年,即[[咸丰]]十年至[[光绪]]二十一年,共 |
# '''局部开禁''',1860-1895年,即[[咸丰]]十年至[[光绪]]二十一年,共计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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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开禁''',1895年以 |
# '''全面开禁''',1895年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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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年鼓 |
=== 初年鼓励开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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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年,由 |
清朝初年,由于战争破坏及八旗从龙入关影响,东北地区呈现“荒域废堡,败瓦残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的景象。因此清廷开始招撫各地流民出关参与开墾,许其居住并賜予土地<ref name="自动生成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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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年(1653),政府颁布了《辽东招民授官例》,其规定了应招加入垦荒者,皆给于口粮、种子、更牛等生产资料,并给予突出贡献的招领人各种官职、自此关内的大批农民开始大量流向辽东。从顺治十年(1653)到康熙七年(1668),奉天、锦州两府新增人丁(非人口 |
顺治十年(1653),政府颁布了《辽东招民授官例》,其规定了应招加入垦荒者,皆给于口粮、种子、更牛等生产资料,并给予突出贡献的招领人各种官职、自此关内的大批农民开始大量流向辽东。从顺治十年(1653)到康熙七年(1668),奉天、锦州两府新增人丁(非人口数)达16643人,从康熙八年到十五年又新增10270人。从顺治十八年到康熙二十四年,奉天的耕地从60933亩增加到311750亩,净增250871亩,耕地增加了四倍之多。<ref>王何. 清朝农耕区发展问题研究[D]. 2018.</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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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 |
=== 政策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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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七年(1668)开始,《辽东招民授官例》废止,自此官府不再鼓 |
康熙七年(1668)开始,《辽东招民授官例》废止,自此官府不再鼓励民前往东北地区开墾,并且柳条边开始逐渐成型。但即便是到乾隆开始严厲封禁,移民等因素造成的东北人丁成倍暴漲依旧持续,以奉天地区为例,从顺治十八年(1661)年丁数5557,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的丁数26227,雍正二年(1724)的丁数42210,再到乾隆十八年(1753)的丁数221732,而乾隆三十一年年(1766)更是达到了丁数713485<ref>杨子慧《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改革出版社,1996年,1141-1147页</ref>。但相比之下,东北地区的人口增长幅度依旧相对小于中原地区,并且开发和移民主要集中于柳条边以内的盛京地区,而不在柳条边包围区域的吉林与黑龙江地区则依旧相对荒芜,开发遲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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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
==== 地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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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东北的地权关系特殊而又复杂。从所有和管辖区分,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
清初东北的地权关系特殊而又复杂。从所有和管辖区分,大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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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产官地''',为皇室所有,分辖于内务府,盛京户部、礼部、工部; |
# '''皇产官地''',为皇室所有,分辖于内务府,盛京户部、礼部、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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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地''',为八旗成员所有,由'''旗署'''管辖,但八旗成 |
# '''旗地''',为八旗成员所有,由'''旗署'''管辖,但八旗成员仅掌握其使用权而不得随意售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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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地''',为民人所有,由民官管辖; |
# '''民地''',为民人所有,由民官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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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地''',蒙古八旗或蒙部所有,由各盟管辖。 |
# '''蒙地''',蒙古八旗或蒙部所有,由各盟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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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类土地由民法物权的角度看,又可分为三项:私有地、公有地和国有地。清 |
这四类土地由民法物权的角度看,又可分为三项:私有地、公有地和国有地。清朝中前期,东北的地权少量为私有,多为官有和国有土地。而私有部分又以旗地为主。根据《盛京通志》記载,边内的盛京地区,顺治十八年旗地为2652582亩,民地60693亩;康熙三十二年旗地为7271569亩,民地311750亩;雍正朝旗地为14206940亩,民地1823047亩.近一百年间旗地只增长了6倍左右,而民地则扩张了30倍有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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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民交 |
==== 旗民交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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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地 |
旗地为八旗成员从清政府分得的“份地”。顺治七年,清廷出于维护這一八旗特权的角度,颁发“旗民不交产”例,规定旗人只拥有土地使用权,严格禁止旗人私自販卖土地,違反者差撤入官。<ref>(清)額尔泰等,《八旗通志》,卷七十</ref><ref>“旗地有限,若任家奴及民人契买,将来旗产勢必尽归民人”——《旗民交产章程》,</ref>这一政策并不限于东北地区,也同样适用于关内,但东北地权关系特殊,这一政策对东北的意义显然要大于全国。自招垦令废除后,从法律上讲,民人新获得合法的土地所有权變得更加困难,因此更难在边内落户生根。因此在顺治、康熙、雍正三代,关内人民移居东北地区的步伐虽然始终未停,但进展相对缓慢。<ref>管书合. 地权变动与清朝东北移民[J]. 江西社会科学, 2015(7):158-164.</ref>而边内旗地交产转化实际上依旧在持续进行,为了规避禁令,一般途徑是,旗人先租賃給进入边内的民人(流民或墾民)耕种,一段时间后向民人出典,最终完全转化为民人私产。<ref>“新移京旗苏拉,往往不能耕作,始而僱傭流民代为力田,久而多为民有。”</ref>即以长租或典当借錢的方式进行实际上的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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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民交 |
旗民交产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ref>清朝旗民交产案件所见旗地管理之法令变迁.张玲玉等.2018</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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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 |
* '''典''',将土地典让給債权人或当铺,获得一次性的收入,同时规避直接售卖带来的问题。往往回贖期限较长,以致最终难以回贖,土地變相被转让。<ref>“多勒年限,致日久难贖,名典实卖”——《清高宗实录》卷557</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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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押''',即 |
* '''押''',即将土地作为借款抵押物,按月支付利息,超过日期未償还本金则土地所有权就被转让。而清朝民间高利贷往往条件苛刻,以使債权人能藉此获取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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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卖''',即直接进行土地所有权的交易,但此举受到清廷严格限制及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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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
根据記载,自康熙年间,旗地出典給民人的现象即已出现。<ref>“此等民典旗地之事,自康熙二三十年间已有此风”——《皇清奏议》卷45</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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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雍正中期开始,一般旗地开始大量典出。而乾隆时期,一度出现旗地过半已被出典給民人的现象<ref>“至今而旗地在民者,十之五六矣”——《复原产籌新墾疏》赫泰</ref>。因此乾隆年间朝廷先后4次花费大量内帑将柳条边内典出的旗地回贖,并设立八旗衙门直接控制的“随缺地”、“伍田地”等公有旗地进行国有化,但并沒有遏制边内旗地遭遇典出并私有化的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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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年(1738), |
乾隆三年(1738),为了解決旗人生计问题,政府下令“公产旗地准民人置买”。<ref>先前以旗人生计贫乏者多,令王大臣议,将八旗入官地亩立为公产,取租解部,按旗分给,以资养赡。但此等入官地亩,内有清朝定鼎之初,圈给八旗官兵,将钱粮全行豁免者;亦有旗人与百姓自相交易,出银置买,仍在州县纳粮者,两种原属不同。只因旗产入官,有粮无粮,未经分晰,一并交官收租,是以部册一并造入公产。此项民地,在契买时,旗人执业,民人得价,原系彼此乐从之事。若以入官之后,一概定为公产,不准置买,殊非轸恤黎民本意。为此,特颁谕旨,除原圈官地,为旗人世业,不容民间置买外,其旗人自置有粮民地,现在入官者,如有愿售之人,不论旗、民,一体准照原估价值变卖。将银两交解司库,陆续咨解户部,交各旗料理生息,分给旗人,使得实惠。至于民买官地,地方官不得中饱垄断,务使旗、民两便。——《欽定皇朝通志·卷八十二》</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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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中 |
在清中叶后,旗地出典更是司空见慣,因此清廷在1852年后逐渐开始放宽对旗民交产的限制,改以对“民典旗地”进行“生科纳赋”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以增加财政收入,變相承认了旗民交产。<ref>《略论清朝中叶以后东北旗地制度的破坏》.张强等.长春大学学报.2010.7</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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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入政策 ==== |
==== 出入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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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的柳 |
第一期的柳条边亦称“老边”,始建于清太宗[[皇太极]][[崇德]]三年(1638年),至[[顺治]]十八年(1661年)筑成。范围从[[威远堡]](今[[辽宁省]][[开原市]])为中心点,南至[[辽宁]][[凤城]],西南到[[长城]]的[[山海关]],长达1950公里。第二期亦称“新边”,自清[[康熙]]九年(1670年)由[[宁古塔将军]]开始主持修筑,自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完成。从威远堡往东北走向,一直展筑到[[松花江]]边的[[吉林市]],全长690公里。柳条边设有边门,老边有16座,新边4座。各门设立哨卡,派兵驻守。<ref>{{cite web|title=走进历史的柳条边|url=http://www.jl.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3/04/content_12601479.htm|publisher=吉林日报|accessdate=2008-03-04}}</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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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一般来說,该壕溝关防,是为了保护[[盛京]](今[[沈阳市]])。<ref>王鸿宾,卞直甫《盛京轶闻》,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第144頁</ref><ref>葛剑雄《中国移民史》,五南图书,第360頁</ref>柳条边内外均设立禁区,限制民众的进出。 凡出关者“[[旗人]]须持本旗[[固山额真]]送牌子至兵部起满文票,汉人则呈请[[兵部]]或随便印官[[衙门]]起汉文票”,凡进关者如出时经专人检查搜检是否夹带[[人参]]、[[皮草]]等违禁物品之后方可放行。进关时:“汉人赴附关衙门起票从南衙验进”而旗人则“便于他时销档而出不必更起部票”。<ref>杨宾撰,《柳边纪略》卷一</ref>在柳条边内采[[珍珠|东珠]]、人参、[[蜂蜜]],捕[[水獭]]者则由专人管理:“按旗分地令其采捕”。偷采猎者则处以:“鞭刑”、“杖刑”、“徒刑”、“流放”直至“绞监候”等。<ref>杨宾撰,《柳边纪略》卷三</ref><ref>在禁地内捕哈蜊、捉水獭、采蜂蜜、挖人参等,为首者枷两月,鞭一百;对私入围场打猎者给以流放、充军、为奴等惩罚。</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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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 |
清廷虽然对进入关内定居多有限制,但也高度依赖内地流民带来先进农业技术并从事生产,以及内地商人的经商促进貨物暢通,<ref>李健才.东北史地考略[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ref>因此长期保持“封而不禁”的狀态。尤其每逢灾年,便默许流民自行“出关就食”,甚至諭令守卫“立行放出,不许留难”。 <ref>董万仑.东北史纲要[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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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厲行封禁 === |
=== 厲行封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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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元年四月,諭令停止原本往东北发遣囚犯的做法。<ref>“其人犯发遣之罪者,应改发于各省烟瘴地方。”</ref> |
乾隆元年四月,諭令停止原本往东北发遣囚犯的做法。<ref>“其人犯发遣之罪者,应改发于各省烟瘴地方。”</ref>从乾隆三年至乾隆六年,又陆续将东北较为重要的威远堡等六口文员改成武职,以加强边口的巡守能力;下令守口官兵严加盘查出入山海关的旗人民人等;禁止吉林、伯都讷等处八旗官兵招募民人耕种,并鼓励生活艱难的旗人前往东北謀生<ref>“伯都纳地方除现在民人勿许招募外。将该处荒地与官兵开垦,或作牧场”、“置八旗闲散屯边,以广生计。命阿里衮往奉天相度地宜,于时吉林、宁古塔、伯都纳、阿勒楚喀、三姓、晖春及长春,俱事垦殖,贫无力者,发官帑相贷”。</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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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步 |
=== 逐步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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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年,由 |
1792年,由于发生旱灾,清政府公开放松禁令,允许并且鼓励灾民前往长城及柳条边外的[[东蒙]]及东北各地謀生,以分流难民潮。這一措施随即引发了规模空前的难民迁徙,[[东北三省]]、特别是柳条边沿线地区从此开始大量接收关内移民。1792年旱灾后的10餘年间,清廷即在东北柳条边沿线地区新建4个行政单元以管理移民([[长春]]、[[昌图]]、[[伯都訥]]、[[新民]]),[[大凌河]]东岸、[[养息牧厂]](今彰武县)、[[拉林]]、[[双城]]等官墾聚落也分布在附近。1780年东北人口约95万,至1820年猛增至247万人,较1780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率24.2‰,增长人口中大部分来自移民(约100万),其中吉林省接收移民30万人,移民增加的趨勢极为迅猛<ref name="方萧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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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年, |
1801年,关内的水灾导致有大量难民背井离乡,部分进入京城暫时棲身,湧入京师的灾民均达数万之众,部分向外流动,当时有大批难民沿柳条边一线迁徙和定居<ref name="方萧魏">方修琦,萧凌波,魏柱灯《8~19世纪之交华北平原气候转冷的社会影响及其发生机制》〈中国科学〉,2013年,第43卷第5期</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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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至1819年 |
1804至1819年间,清廷因顾慮移民过多威脅“龙兴之地”,決定重申封禁政策。进入19世紀10年代,在对边外地区的私墾聚落进行大规模清理的行动告一段落,以及封禁效果显现之后,[[华北平原]]难民问题失控,行为日趨暴力,盜匪橫行,区内清朝首次大规模起义事件在1813年旱灾背景下爆发<ref name="方萧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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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彻底废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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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沙俄]] |
1860年,[[沙俄]]进犯柳条边外多处领土,加上关内人口暴增,关外土地极待开发等因素,1873年柳条边被下詔即时撤除,其关防防堵措施亦全数取消。有学者认为柳条边的实施导致俄罗斯能夠轻易的殖民[[外东北]]及[[库頁岛]],并令中国永久失去了当地近10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以及日本海的出海口<ref>王景泽《清前期经营东北的军事战略失误》 ,东北师范大学明清史研究所</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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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年,清廷重申 |
1890年,清廷重申边防与海防并重的意旨,责令[[李鸿章]]及东三省练军欽差大臣和将军加緊练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了[[松花江]]航行、漠河金矿开采等主权,收回了部分被沙俄佔领的领土,保障了东北边疆的安全,大体直到义和团运动前夕,沙俄不曾侵佔东北领土<ref name="方萧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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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用影响 == |
== 作用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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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贵族出 |
满洲贵族出于保卫盛京这一根本重地、维护其政治及经济特权,阻碍人员自由流动与民众迁入的目的,从而修筑柳条边<ref>{{cite journal |author1=张杰 |title=《柳条边、印票与清朝东北封禁新论》 |journal=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date=1999}}</ref>。边内土地也是清廷解决八旗生计问题的重要保障,通过“以资养赡”的方式,“移驻京旗闲散”,让生活拮据的旗人前往边内的“旗地”自行生产謀生<ref>清仁宗实录》[M]卷256,嘉庆十七年四月甲辰</ref>。柳条边的“边”除了标示“禁区”的界限外,更主要的是盛京和宁古塔、[[内札萨克蒙古]]几个行政区的分界线。如清朝地方志载:“清起东北,蒙古内附,修边示限,使畜牧游猎之民,知所止境,设门置守,以资镇慑。”<ref>{{cite book |title=《奉天通志》 |page=卷七八}}</ref>“吉林、开原以西边外,为蒙古科尔沁等诸部驻牧地。”<ref>{{cite book |title=《大清一统志》 |page=卷六○,《奉天府二》}}</ref>以及康熙时高士奇的《息从东巡日录》称:“癸亥,道经柳条边,插柳结绳,以界蒙古。”柳条边不仅是政区界线,并且具有经济分界的功效。柳条边划定了东北的农耕区、狩猎采集区、游牧区三个经济区,它是北方农牧林交错带的界标,是一条人造的生态隔离带。它在客观上对恢复辽东地区被战争破坏的经济、保护东北边外地区原有的生态资源起到重要作用<ref>{{cite journal |author1=关亚新 |title=清朝柳条边对东北地区生态环境的作用及影响 |journal=史学集刊 |date=2010 |issue=6}}</ref>。但是其隔离作用束缚了边外城镇的发展,限制了人民的自由迁徙,更使得俄国人有机可乘,直到清末东北弛禁后,进入东北的移民人数才达到顶峰<ref>{{cite journal |author1=齐心 |title=清朝柳条边与东北地区的民族融合 |journal=兰台世界 |date=2012 |issue=10}}</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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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视朝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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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
柳条边东南的凤凰城边门,”是为通朝鲜之孔道”,作为中朝交流贸易及朝鲜朝贡的必经之路。<ref>《舒兰县文物志》,第68页.吉林省文物志编委会编,1985</ref>而长白山东麓与朝鲜半岛接壤,因之朝鲜与清朝不仅交往频繁,争执事项亦很多。朝鲜半岛多山,适宜农耕者少,其东北部与长白山东坡走向,有一片沃野平原,朝鲜人为寻找生产场所,或采掘人参,往往偷偷潜入东北地区。<ref>清太宗实录[M]卷10,天聪五年润十一月庚子——“乃每年出尔边界入我疆土”</ref>尤其清初,八旗从龙入关大举内徙之时,更给朝鲜的大批移入以可乘之机。<ref>宁梦辰.东北地方史[M].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90页</ref>因此在1638年,清廷曾在鸭绿江下游地区修筑防禦工事,并在日后将柳条边向外扩展五十里。凤凰城以东的长栅,即为防止侵入大摩天岭谷地的朝鲜人而设。但由于耗费甚巨,清廷只好在旧基基礎上进行修筑,而东边与鸭绿江国界之间形成了“中间地带”,給日后的边防安全及朝鲜边民非法越境屯墾留下了隱患。<ref>宁梦辰.东北地方史[M].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91页</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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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 |
== 相关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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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 |
1969年,[[苏联]]宣称清朝的柳条边是当时中国的东北国界,并且以此宣称[[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不是中国的领土。同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国外交部]]发表聲明反駁:「什麼是『柳条边』呢?『柳条边』是清朝在[[遼河]]流域修的一条柳条籬笆,用以标示禁区的界限,禁止一般居民越过籬笆[[打猎]]、[[放牧]]、采[[人参]]。『柳条边』所标示的区域,仅仅是由镇守黑龙江的[[璦琿]]将军、镇守[[吉林]]的[[宁古塔]]将军和镇守[[辽宁]]的[[盛京]]将军所管辖的,包括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在内的东北广大地区的很小的一部分。卑鄙的苏联政府竟然把這样一个『柳条边』說成是中国的国界,其荒唐有如把[[克里姆林宫]]的围牆說成是俄罗斯的国界一样。」<ref>《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文件——駁苏联政府一九六九年六月十三日聲明》《人民日报》1969年10月9日,第2版专栏</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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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分 |
== 民族分布与人口變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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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清朝前中期东北地区的人口增长主要以柳条边包围的盛京地区为主,而边外更北的吉林与黑龙江地区则人口增长緩慢,开发遲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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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 |
=== 柳条边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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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内的盛京地区,根据《盛京通志》記载,仅奉天府,从顺治十八年(1661)年丁数5557,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的丁数26227,雍正二年(1724)的丁数42210,再到乾隆十八年(1753)的丁数221732,而乾隆三十一年年(1766)更是达到了丁数713485。人口因为民人的流入而快速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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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 |
=== 柳条边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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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 |
清初东北地区的民族分布大致以柳条边为界,边内为满汉杂居的农业区;老边外以北、新边以西为蒙古族的游牧区,老边外以东、新边以东为满族等少数民族的漁猎区。以吉林省为例,清初[[吉林省]]内民族主要为[[满族]]、[[蒙古族]]和[[锡伯族]]等,[[汉族]]也有少量定居。过去300年间,大量汉族、[[回族]]、[[朝鲜族]]等迁入到吉林省境内,省内人口人口总数从清初的不过数万人,至1711年约9.9 万,1850年的32.7万,1912年约558万,至2001年人口达2690.8万人<ref name="曾方叶">曾早早,方修琦,叶瑜《基于聚落地名記录的过去300年吉林省土地开墾过程》,〈地理学报〉,第66卷第7期,2011年7月</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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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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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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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从清柳条边看——乾隆朝东北禁边与八旗生计之关系》,中国长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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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
{{清朝历史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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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清朝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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