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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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_typ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设机关<br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持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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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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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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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党派人士]](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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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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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总工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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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全国侨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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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box|#0000FF}} '''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67)'''<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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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艺术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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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技术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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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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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香港地区委员|特邀香港人士]](16)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香港地区委员|特邀香港人士]](16)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澳门地区委员|特邀澳门人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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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邀请人士(12)
* 特别邀请人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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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革 ==
== 沿革 ==
198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互选常务委员若干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织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条例、选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ref>{{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url=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0/content_4236.htm|date=2000-12-10|publisher=中国人大网|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717160133/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0/content_4236.htm|archivedate=2020-07-17|dead-url=no}}</ref>。
198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互选常务委员若干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织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条例、选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ref>{{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url=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0/content_4236.htm|date=2000-12-10|publisher=中国人大网}}</ref>。


1954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和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指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各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协商决定本届全国委员会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或名额和决定委员人选,协商决定下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名额和委员人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当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只能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听取和审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ref>{{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url=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79.shtml|date=1954-12-25|publisher=中国政协网|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101084443/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79.shtml|archivedate=2020-11-01|dead-url=no}}</ref>。
1954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和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指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各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协商决定本届全国委员会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或名额和决定委员人选,协商决定下届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名额和委员人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当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只能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听取和审查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ref>{{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url=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79.shtml|date=1954-12-25|publisher=中国政协网}}</ref>。


1978年3月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延续了1954年章程中有关常务委员会的各项规定<ref>{{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url=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69.shtml|date=1978-03-08|publisher=中国政协网|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104170931/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69.shtml|archivedate=2020-11-04|dead-url=no}}</ref>。
1978年3月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延续了1954年章程中有关常务委员会的各项规定<ref>{{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url=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69.shtml|date=1978-03-08|publisher=中国政协网}}</ref>。


198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奠定了有关常务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的基础<ref>{{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url=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63.shtml|date=1982-12-11|publisher=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104145032/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63.shtml|archivedate=2020-11-04|dead-url=no}}</ref>。该章程后经1994年、2000年、2004年三次修订。
198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奠定了有关常务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的基础<ref>{{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url=http://www.cppcc.gov.cn/2011/09/06/ARTI1315304517625163.shtml|date=1982-12-11|publisher=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ref>。该章程后经1994年、2000年、2004年三次修订。


1988年6月9日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1996年6月14日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2005年2月28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ref name="gzgz">{{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url=http://www.cppcc.gov.cn/zxww/2018/01/30/ARTI1517277431711236.shtml|date=2018-01-30|publisher=中国政协网|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720213703/http://www.cppcc.gov.cn/zxww/2018/01/30/ARTI1517277431711236.shtml|archivedate=2020-07-20|dead-url=no}}</ref>。
1988年6月9日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1996年6月14日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2005年2月28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ref name="gzgz">{{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url=http://www.cppcc.gov.cn/zxww/2018/01/30/ARTI1517277431711236.shtml|date=2018-01-30|publisher=中国政协网}}</ref>。


== 组成和职权 ==
== 组成和职权 ==
2004年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如下规定<ref name="zhch">{{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url=http://www.cppcc.gov.cn/zxww/2018/01/30/ARTI1517272604152137.shtml|date=2018-01-30|publisher=中国政协网|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0720204354/http://www.cppcc.gov.cn/zxww/2018/01/30/ARTI1517272604152137.shtml|archivedate=2020-07-20|dead-url=no}}</ref>:
2004年修订后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如下规定<ref name="zhch">{{Cite web|title=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url=http://www.cppcc.gov.cn/zxww/2018/01/30/ARTI1517272604152137.shtml|date=2018-01-30|publisher=中国政协网}}</ref>:


关于其组成及工作方法:
关于其组成及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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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则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多数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对议题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全面反映委员发表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会议的议案或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会议采取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议题,可按界别编组,也可混合编组。”“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根据需要可安排发言。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联名均可提交发言材料,申请发言,由会议统筹安排。”“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请假。”“根据需要,可举行专题座谈会,就某项专门问题进行协商座谈,提出建议和意见。专题座谈会邀请有关常务委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ref name="gzgz" />
该规则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多数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对议题进行充分协商讨论,全面反映委员发表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会议的议案或其他需要表决的事项,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常务委员会会议采取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议题,可按界别编组,也可混合编组。”“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根据需要可安排发言。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或联名均可提交发言材料,申请发言,由会议统筹安排。”“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须请假。”“根据需要,可举行专题座谈会,就某项专门问题进行协商座谈,提出建议和意见。专题座谈会邀请有关常务委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ref name="gzgz" />


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是常委会议中的特殊形式,是专题协商的重要形式。2003年7月,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这是第十届政协第一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21个部门的47位负责人,92人次到会参加专题讨论,并听取意见和建议<ref>{{Cite web|title=全国政协常委会议建言坦诚中肯议政求真务实|url=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3/07/12/000595551.shtml|date=2003-07-12|publisher=北方网|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201104151605/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3/07/12/000595551.shtml|archivedate=2020-11-04|dead-url=no}}</ref>。此后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与[[专题协商会]]成为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独特重要的履职品牌。第十二届全国政协按照协商的专题内容,加大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的力度。自第十二届起,全国政协的专题协商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第二层面是[[双周协商座谈会]]<ref>{{Cite web|title=政协专题协商方式的探索与启示|url=http://cppcc.people.com.cn/n/2014/0423/c34948-24931458.html|author=姚俭建|date=2014-04-23|publisher=中国政协新闻网|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80214022951/http://cppcc.people.com.cn/n/2014/0423/c34948-24931458.html|archivedate=2018-02-14|dead-url=no}}</ref>。
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是常委会议中的特殊形式,是专题协商的重要形式。2003年7月,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这是第十届政协第一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21个部门的47位负责人,92人次到会参加专题讨论,并听取意见和建议<ref>{{Cite web|title=全国政协常委会议建言坦诚中肯议政求真务实|url=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3/07/12/000595551.shtml|date=2003-07-12|publisher=北方网}}</ref>。此后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与[[专题协商会]]成为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独特重要的履职品牌。第十二届全国政协按照协商的专题内容,加大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的力度。自第十二届起,全国政协的专题协商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第二层面是[[双周协商座谈会]]<ref>{{Cite web|title=政协专题协商方式的探索与启示|url=http://cppcc.people.com.cn/n/2014/0423/c34948-24931458.html|author=姚俭建|date=2014-04-23|publisher=中国政协新闻网}}</ref>。


== 主席会议 ==
== 主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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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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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链接 ==
== 外部链接 ==
* [http://www.cppcc.gov.cn/zxww/newcppcc/cwhy/index.shtml 中国政协网:常委会议]
* [http://www.cppcc.gov.cn/zxww/newcppcc/cwhy/index.shtml 中国政协网:常委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