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字: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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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澳门 ===
=== 香港、澳门 ===
[[香港]]和[[澳门]]称傳統漢字为「-{繁}-體字」。現時在香港,稱作「-{繁}-體字」「-{正}-體字」的人都有,而且並不會像台灣般把[[新字形]]化的所谓“國字標準字體”奉為「標準」或「-{正}-體」。老師教導學童書寫時,多以《[[常用字字形表]]》作主要參考,但不是唯一標準<!-- removed_ref site208 by WaitSpring-bot (template) -->;印刷時經常使用[[傳承字形]](舊字形)和[[柯熾堅|儷式與蒙納式字形]]。這些都是香港人眼中的「-{繁}-體字」或「-{正}-體字」。
[[香港]]和[[澳门]]称傳統漢字为「-{繁}-體字」。現時在香港,稱作「-{繁}-體字」「-{正}-體字」的人都有,而且並不會像台灣般把[[新字形]]化的所谓“國字標準字體”奉為「標準」或「-{正}-體」。老師教導學童書寫時,多以《[[常用字字形表]]》作主要參考,但不是唯一標準<!-- removed_ref site208 by WaitSpring-bot (template) -->;印刷時經常使用[[傳承字形]](舊字形)和[[柯熾堅|儷式與蒙納式字形]]。這些都是香港人眼中的「-{繁}-體字」或「-{正}-體字」。

=== 臺灣 ===
臺灣当局的官方文字以台湾当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所谓“國字標準字體”為標準,稱為所谓「國字」、所谓「標準字」、所谓「-{正}-體字」<ref name="繁体字申遗">{{cite news|url=http://epaper.dfdaily.com/dfzb/html/2008-12/19/content_102359.htm|title=“繁体字应纳入汉字体系申遗”|publisher=东方早报|date=2008-12-19|language=zh-cn|accessdate=2013-05-18|||}}</ref>,並整理歷史文獻上的各種[[簡筆字]]、[[異體字]]、[[俗體字]]等,歸納統合為[[異體字]]<ref name="異體字字典序"/>,用字和[[香港]]、[[澳门]]大致相同,但也有例外(如「{{Lang|zh-tw|裡}}」和「{{Lang|zh-hk|裏}}」字、「{{Lang|zh-tw|線}}」和「{{Lang|zh-hk|綫}}」字等等)。[[俗字]]在[[臺灣]]亦經常出現,例如「-{臺}-」寫作「-{台}-」、「-{臺灣}-」寫作「-{台灣}-」或「-{台湾}-」(後者較不被接受,兩種都少用於正式文件)、「-{鏽}-」寫作「-{銹}-」等<!-- removed_ref site152 by WaitSpring-bot (template) -->,在有些[[變體字]]方面,如「-{体}-」與「-{辞}-」等,台湾当局雖承認,但視為[[異體字]]。比較特別的是,[[臺北市]]政府在馬英九任職市長期間,推行所谓的“-{正}-體字運動”,內外文宣一律作「-{臺}-北市」,而非「台北市」。<!-- removed_ref site163 by WaitSpring-bot (template) -->

=== 名稱爭議 ===
原本的標準文字皆稱「[[正書]]」「[[楷書]]」或「正字」。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曾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采用了[[钱玄同]]所编《简体字谱》(2400余字)中的324个,明确说明:「简体字为笔画省简之字,易认易写,别于-{正}-体字而言,得以代繁写之-{正}-体字」<ref>{{cite web|url=http://dz.xdkb.net/html/2012-09/10/content_208338.htm|title=简体字并不是当代社会的“特产”|accessdate=2013-11-08|||}}</ref>。

因為政治原因,馬英九成為強調使用所谓「-{正}-體字」一詞的政治人物之一,馬英九引用「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論語]]·子路》),宣称「-{繁}-體字」有“負面意涵”,應使用所谓「-{正}-體字」來強調「正規」、「正統」與「正式」之意<!-- removed_ref site163 by WaitSpring-bot (template) -->。

[[簡體字]]支持者認為,文字變革是自然的事,用「-{正}-體字」來稱呼传统汉字,有暗示簡體字是「歪體」之嫌<ref>{{cite news|url=http://www.chinanews.com/hb/news/2009/04-20/1654446.shtml|title=联合早报:简体还是繁体?海外中文学校陷两难|publisher=中国新闻网|date=2009-04-20|language=zh-cn|accessdate=2013-10-19|||}}</ref>,[[元朝|元]][[明朝|明]]以來各類手寫文獻使用現今通行簡體字者多不勝數,[[简化字]]既然被定為[[規範漢字]],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正}-體字」<ref name="繁体字申遗" />。

=== 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 ===
全球[[華人]]目前使用傳統漢字約 4000 萬人,約只有[[簡化字]]用户(绝大多数在[[中華人民共和国]])的33分之1<ref name="馬英九2009"/>,据统計中華人民共和國習惯寫简化字的占95.25%,写繁體字的只占0.92%,有3.84%的人是繁简並用<ref name="繁体字申遗" />,因此台湾地区领导人馬英九有意以臺灣通行的「傳統漢字」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而[[祖国大陆]]的一些学者認為,应以“汉字”名义申遗<ref name="繁体字申遗" />。[[北京師範大学]]教授王宁則表示:“我们刚开过申遗名录的讨论会议,汉字被列在名录上面,但我们把它删掉了。汉字符号不需要保护,它有延续性,几千年都没有间断过发展和传承。申遗是为了抢救濒危的文化,而汉字的情形并不是这样。”<ref>{{cite news|url=http://news.sina.com.cn/c/cul/2008-01-23/145314809917.shtml|title=汉字统一编码不为人知的内幕|accessdate=2014-04-13|||}}</ref>


=== 繁簡之爭 ===
=== 繁簡之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