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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興(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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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bd|1444年||?}}),字'''伯起''',[[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河南府]][[嵩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 生平 == 早年出身国子生,河南乡试第二十二名举人。[[成化]]十一年(1475年)乙未科[[进士]]。授山东[[冠县]]知县,因[[丁憂]]去职。服闕,改[[邹县]]知县。十载,擢[[监察御史]],忠直敢言。巡按陕西期间,懲治豪强,因此遭巡撫报复下獄,貶戍[[宾州]],遇赦释还<ref>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2379:李兴,字伯起,嵩县人。成化十一年进士,授冠县令,历监察御史,忠鯁敢言,坐事謫戍宾州,会赦归。有西巡奏议、嵩南野录。</ref>。所著有《西廵奏议》《嵩南野录》若干卷<ref name="mzm">《[[国朝献征录]]·[[国朝献征录/卷之六十五|卷六十五]]》:[[朱睦㮮]],《李兴传》:李兴,字伯起,嵩县人也。成化十一年进士,授冠县知县,以憂去,百姓遮道泣留。起复改邹,十寻,擢监察御史。忠鯁敢言,每上疏,訣别妻子,不复留意家事。及按陕西,大振风纪,所至姦盜屏息。是时,参将郭镛怙势违法,诸司皆畏之,间有劾者,奏镛即令人刼于道,并其奏章夺之。兴乃密疏罪狀,请按诛之,上俞其奏,兴捕之,戮于市,百姓称快。又仪宾樊某者,嘗毆父,父愬之官,莫敢有理者。兴廉知以计縛至阶下,校死。其它鋤强戡暴皆类此。布政韩某,素与兴不合,及转都御史,即撫关中,因郭、樊二氏子愬,遂奏兴,逮至京师,坐以重辟。吏部尚书王恕乃上疏论捄,其畧曰:“邇者,御史兴巡按陕西,克尽憲职,所至秋毫无犯。其有益于地方多矣。今之所伤虽有数人,葢欲懲治奸頑,初非有意挟私,法当擬徒,今若处之以死,臣恐天下后世,以?陛下用刑任情弗以法,豈不有累至仁至明之德耶?且天下貪官污吏、强军豪民所忌惮者,惟御史尔。今若此,是使御史垂首丧气,而貪污豪强,无所忌惮,欲小民获安,四方晏然,难矣。”疏入,上薄其罪,謫戍岭表,而兴名益震。会赦归。所著有《西廵奏议》《嵩南野录》若干卷。子尚,当父兴被誣论死,三上章乞代。及兴謫戍宾州,遂从行。弘治十一年,尚由宾州学生中乡试。论曰:李公好言事,所上疏多除姦启敝,进用正人,一时中外肃然。其按陕时,所至山嶽动摇,至今吏民犹畏威怀德,可谓不愧厥职矣。视世之喜循默,恶鯁直者,何可同日语哉!</ref>。 == 家族 == 曾祖父[[李二翁]]。祖父[[李和]]。父亲[[李春]]<ref>《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ref>。 == 参考 == {{reflist}} {{明朝人物小作品}} {{成化十一年乙未科殿试金榜}} {{DEFAULTSORT:Li李}} [[Category:明朝冠县知县]] [[Category:明朝监察御史]] [[Category:明朝邹县知县]] [[Category:嵩县人]] [[Category:李姓|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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