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聞百科:裁決委員會文件/2022年/在維基媒體計劃使用「求聞」內容及有關著作權的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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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在維基媒體計劃使用「求聞」內容及有關著作權的若干規定
求聞百科裁決委員會文件 〔2022〕4號

根據《求聞百科用戶協議》(「用戶協議」)及《共同綱領》(「共同綱領」)的規定,裁決委員會就在維基媒體基金會旗下網站(「維基媒體計劃」)使用求聞百科內容問題,作出如下解釋。本解釋文件屬於求聞百科法律方針的組成部分,亦是共同綱領的一部分。

第一條 2021年9月13日,維基媒體基金會無恥地對一批「中文維基百科」編者實施所謂「基金會行動」,將他們清洗出「維基百科」。這批編者隨後成立硬分叉,即求聞百科。隨後,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擁躉將我站網址wmcug.org.cn及qiuwen.wiki加入「全域連結黑名單」和項目本地黑名單,禁止將本站連結加入維基媒體計劃。

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擁躉的做法不僅毫無道理,更有辱開源和自由版權精神。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所謂「行動」本只針對個人帳號,但這批擁躉故意擴大解釋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關「方針」,將所謂「基金會行動」的對象擴大至本網站項目本身。求聞提倡自由版權和開源,而因為維基方面的小人單方面採取的企圖割裂自由版權世界、開源世界的行徑,我們不能坐視不理。MediaWiki的連結黑名單不僅適用於MediaWiki網站本身,還作為預載插件,默認安裝在所有MediaWiki平台上,且自動同步來自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所謂「全域連結黑名單」。維基媒體基金會因自身糾葛,就縱容其擁躉把本站連結納入黑名單,是對開源精神的侮辱;這更證明了將MediaWiki用於生產環境的網站有必要分叉維護該項目,或應該至少獨立維護連結黑名單。

為採取必要、適當的反制措施,裁決委員會根據用戶協議、共同綱領、求聞百科「五大基本原則」、「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許可證、維基媒體計劃的社區的操作慣例,在滿足外界對自由版權的一般定義的前提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求聞支持自由版權理念,支持版權開放,並把在中國推廣版權開放作為發展的重點方向之一。本規定旨在滿足通常對本規定第三條所定義的「自由版權」(free license)的基礎上,對其他使用發表在本網站項目作品者作出合理約束,確保本網站項目及其貢獻者的署名權以及對自由版權事業的貢獻能得到基本的尊重和認可。按照本規定製定時的狀況,本網站項目的網址甚至名稱無法出現在部分或全部維基媒體計劃的版權資訊頁。這不僅違背維基媒體計劃的社區在版權及署名問題上的操作慣例,更是對作品作者以及提供伺服器資源的本網站項目運營方的極不尊重。

第三條 除極少數合理使用內容、法定許可內容及外購版權的內容外,包括本規定在內,本網站項目在版權方面應當符合「自由版權」理念。參照維基共享資源對「自由版權」的定義,需要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一)允許內容複製、分發;

(二)允許內容改編、彙編、再創作;

(三)允許內容被以營利目的使用;

(四)聲明相關內容屬於「自由版權」後,該聲明一經生效便永不過期、不可撤銷;

(五)可以要求以適當手段標識清楚作者姓名、作品名稱、著作權人;

(六)可以要求改編、彙編、再創作產生的新作品,使用跟原先作品同樣的版權規定;

(七)對於以數字形式分發的作品,可以要求使用不帶數字版權管理(Digital Restrictions Management,簡稱DRM)的格式分發。

社區對自由版權作品所作的額外限制,不得觸犯前款所舉的要點。本網站項目可接受的「自由版權」許可證,由社區依照本規定和求聞百科其他法律方針確定。

第三條之一 本網站項目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作品定義為已進入公有領域:

(一)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保護的;

(二)大部分或全部著作權的保護期已滿的;

(三)符合本規定第三條定義的「自由版權」作品,但著作權人不要求第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六項的;

(四)著作權人聲明其作品處於公有領域或放棄著作權,且該著作權人的聲明在其所屬地、經常居住地和作品發表地合法;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國家、地區規定,不受當地著作權法律法規保護、不適用當地著作權法律法規,或直接聲明處於公有領域的作品,且作品由當地立法、司法、行政,或其他具有官方及半官方性質的部門所作;

(六)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聲明不受其司法管轄範圍內有關著作權的規定約束,或直接聲明處於公有領域的作品。

符合前款第四至六項的作品,其著作權人還應該希望其作品能夠得到廣泛傳播,且沒有主張其著作權的意圖。本網站項目的用戶按照前款第四項授權的作品,在本網站項目上不視作公有領域或「自由版權」。前述作品需要該用戶按照本規定第三條、第三條之一的其他條款重新授權。

符合本條規定的公有領域作品也屬於「自由版權」。

第四條 本網站項目文字內容使用「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 國際」許可證(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 Alike 4.0 International,以下簡稱「CC BY-SA 4.0」)發布。經裁決委員會同意,可以在本站指定區域內使用非CC BY-SA 4.0許可證的文字內容和電腦程式代碼,但應當做出明確的標記。

第五條 本網站項目導入自「維基百科」的內容使用「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 未本地化」許可證(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 Alike 3.0 Unported,以下簡稱「CC BY-SA 3.0」或「3.0版」許可證)發布。根據CC BY-SA 3.0許可證條文第1.c條的規定及創用CC組織的解釋,CC BY-SA 4.0與CC BY-SA 3.0屬單向「兼容」(compatible)的許可證,根據CC BY-SA 3.0許可證條文第4.b條、CC BY-SA 4.0許可證條文第2.a.5.A條的規定,本網站項目可以使用來自「維基百科」的使用CC BY-SA 3.0許可的作品。前述作品經修改後,可以使用4.0許可證發布,且後續使用經修改作品者,僅需遵守CC BY-SA 4.0。

第六條 根據維基媒體基金會法務部門及創用CC組織對相關許可證的解釋,使用CC BY-SA 4.0的內容不可在修改後重新按照CC BY-SA 3.0發布,維基媒體計劃也不應該混用前述兩種許可證授權的文字作品。鑑於此,本網站項目上的文字內容,不應在維基媒體基金會旗下各網站使用。

本網站項目將把CC BY-SA 4.0的內容按照CC BY-SA 3.0再複製、分發或創作改編作品等行為視為侵犯版權,原內容所有作者一致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本網站項目文字內容的貢獻者可以選擇一稿多投。本網站項目運營方和裁決委員會對貢獻者選擇同時投稿到本網站項目、「維基百科」及其他網站,持不支持也不反對的態度。為避免出現文字內容混用多個「自由版權」許可證的情況,發表在本網站項目的文字必須使用CC BY-SA 4.0許可證,但本網站項目的貢獻者可以在用戶頁等只有該貢獻者本人編輯的地方,同時使用CC BY-SA 4.0許可證和該用戶任選的其他「自由版權」許可證發布跟本網站項目貢獻有關的內容。來自其他網站的自由版權內容,如果其版權狀態或「自由版權」許可證被創用CC組織認定可以按CC BY-SA 4.0再次發表的,亦可以在本網站項目上使用。

本網站項目貢獻者發布自行創作的圖片、視頻、音頻、文稿等多媒體文件(以下簡稱「多媒體文件」),也可以選擇同時上傳給包括本網站項目在內的其他網站。貢獻者在本網站項目發表的自行創作的多媒體文件,應當使用本網站項目社區認為可接受的「自由版權」許可證。

第八條 對於存儲在本網站項目符合以下標準的多媒體文件,本網站項目可以設立警示標誌,提醒這些資料因中美法律差異或其他本網站項目不可控制的因素而不能導入至維基媒體計劃,但不做強制要求: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章第三節的規定,權利的保護期已滿,進入公有領域,不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他遵循著作權法「最短期限原則」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保護,但卻仍受美國或其他司法管轄區著作權法律或(及)相關規定保護的;

(二)得益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所創作的作品,本網站項目編者認為可以使用,但被維基媒體計劃的社區認為不可以的;

(三)按照《地圖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4號)第十四條規定,可以免費使用的公益地圖,本網站項目編者認為可以使用,但被維基媒體計劃的社區認為不可以的;

(四)按照《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68號,2013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4號修改)的規定,可以在本網站項目使用的作品,但因中美法律差異,不能在維基媒體計劃使用的;

(五)非自由版權的;

(六)本網站項目社區認定可以設置警示標誌的其他情形。

警示標誌的樣式及具體使用的規定由本網站項目社區決定。

第九條 本網站項目鼓勵上傳自由版權的多媒體文件,鼓勵用戶自行拍攝、創作自由版權作品,鼓勵對版權過期的公有領域作品進行整理,同時也允許依法依規合理使用。用戶在上傳自行創作的多媒體文件作品時,可以自行選擇一個或多個符合標準的「自由版權」許可證。

第十條 在默認情況下,本網站項目貢獻者自行創作的自由版權多媒體文件作品,在同時滿足該作品所使用的「自由版權」許可證、本網站項目及維基媒體計劃的法律性和社區性規定的前提下,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上傳至維基媒體計劃:

(一)在文件描述頁清楚地聲明圖片來自「求聞百科」(或求聞百科今後開設的其他子項目的名稱),並以可直接點擊的超連結的形式,將該多媒體文件的網址(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簡稱URI)直接連結至求聞百科或求聞百科今後開設的子項目中,不得經過任何非「求聞」網站跳轉;

(二)當用戶在維基媒體計劃使用的「媒體查看器」(Media Viewer)插件預覽圖片時,無需向下滾動,即可看到「本圖片來自求聞百科」字樣;

(三)如果多媒體文件是本網站項目舉辦的符合共同綱領所定義「活動」的產物,且在本網站項目上,有關多媒體文件在文件描述頁上使用了統一的標籤(「模板」)來標識其所屬的活動情況,則在維基媒體計劃的文件描述頁上,也應當使用樣式儘可能接近的標籤,且該標籤應當配備可直接點擊並直接連結向本網站項目對應活動頁面的連結(如有),不得經過任何非「求聞」網站跳轉;

(四)按照維基媒體基金會社區在署名和版權許可證標識的操作慣例,在文件描述頁「版權協議」(Licensing)一章節下所使用的版權標籤(copyright tags,「版權模板」)如果存在一項參數(parameter),而該參數可以被設置為作者姓名,以突出顯示的,則應該主動將作者在本網站項目上所用的署名(姓名、在本網站項目使用的用戶名或其他名稱)填入其中;在本網站項目上,貢獻者不要求署名的、在維基媒體計劃對應的版權標籤不存在這一參數的、以及其他因頁面版式等原因做不到的除外。

在本網站項目貢獻者上傳自行創作的自由版權多媒體文件作品時,可以主動選擇不使其上傳的文件受前款規定限制。對於主動選擇不受前款規定限制的文件,其文件描述頁上應當作出聲明。上傳時,貢獻者選擇使自己的作品不受前款規定限制的技術實現方式、文件描述頁的聲明樣式,由本網站項目社區決定。

本條所作的規定不影響用戶選擇同時將自己拍攝的圖片同時上傳至本網站項目、維基媒體計劃或其下他網站的權利。

第十一條 在本網站項目資助或主持下,進行的多媒體文件拍攝、製作、整理、上傳活動,產生了由本網站項目持有部分著作權的多媒體文件作品,以及由自然人為完成本網站項目的工作任務,創作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職務作品,參照本規定第十條所列的條件操作,並在文件描述頁和「媒體查看器」預覽頁面里,列明「求聞百科」為著作權人或作者之一、著作權人之一。

對於前款所述的作品,除了參照第十條所列條件操作外,還需要增加額外的權利管理信息。對於圖片、文本資料等,需要在文件內部增加「求聞百科」水印及作品的版權狀態;對於音頻,需要在首尾增加漢語和英語朗讀內容「來自求聞百科」及作品的版權狀態;對於視頻,需要在首尾展示指定的畫面,畫面以中文和英文寫清內容「來自求聞百科」、對應在本網站項目上的網址(URI),以及作品的版權狀態。

前款所述的權利管理信息,其具體樣式,由本規定附件二制定。在維基媒體計劃上展示本條第一款所定義的作品時,必須將權利管理信息隨同作品本身展示,不得塗抹、移除、裁去權利管理信息。考慮到維基媒體計劃不鼓勵水印,且維基媒體計劃貢獻者時常移除、裁去水印等標識,本條第一款所定義的作品在上傳至維基媒體計劃時,應當額外註明其版權標識屬於著作權人實施其署名權的一部分,不得擅自篡改。

第十二條 對於第十一條第一款所述的作品,滿足以下條件者,可以豁免第十一條的要求:

(一)裁決委員會准許該活動豁免第十一條規定的;

(二)活動組織者同時貢獻本網站項目和維基媒體計劃的,為充實維基媒體計劃(維基共享資源除外)的內容,由活動組織者上傳僅能滿足維基媒體計劃基本需求的少量多媒體文件。

前款所述的「活動組織者」指共同綱領規定里,向裁決委員會報告的活動全部組織者名單內的本網站項目貢獻者。按照前款規定上傳的多媒體文件必須顯著降低圖片的解析度、音頻的採樣頻率、視頻的比特率(碼率)以及視頻中畫面的解析度、音頻的採樣頻率,必須顯著縮減文本資料或書法作品掃描件等的篇幅。對於無法降低解析度的矢量圖,應當轉換為低解析度的位圖。客觀上無法降低前述質量標準的矢量圖或其他文稿,以及降低前述質量標準後,影響多媒體文件辨識,不能達到充實維基媒體計劃的目的的,可以例外。

對於本條所規定的豁免情況,向維基媒體計劃上傳後的圖片,仍需列明「求聞百科」為著作權人或作者之一、著作權人之一。

第十三條 本網站項目將違反本規定第十至十二條的行為,視為侵犯版權。

第十四條 本網站項目不支持也不反對一稿多投、同一文件多處上傳的行為。但對於維基媒體基金會縱容其擁躉無端抬高使用代理編輯該基金會旗下網站的門檻,不改進自身軟體系統在應對代理編輯時的處理方式,不提升使用代理編輯的用戶在該基金會旗下網站的體驗,從而導致編輯和多媒體文件資源流失,使得原本有意向在兩處同時編輯的貢獻者沒法一稿多投、同一文件多處上傳的情況,本網站項目概不負責,也無法負責。

第十六條 本網站項目社區可以設立專門頁面,用於收集、匯報違反本規定的侵權行為。

裁決委員會鼓勵本網站項目社區成員採取合適的手段,主動維護自己的權利。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求聞百科」(「求聞」或「本網站項目」),指求聞百科,但也包括以後可能設立的其他語言求聞百科、求聞百科媒體資源庫、求聞百科開發者中心及其他項目。

(二)「《共同綱領》」(「共同綱領」),指2022年7月14日求聞百科裁決委員會〔2022〕3號文件公布實行的版本,或者由求聞百科籌備委員會或裁決委員會通過的該文件的後續版本,或者由求聞百科裁決委員會制定的繼承該文件作用的其他文件。

(三)「『自由版權』許可證」,指旨在規定作品著作權人與使用者權利義務關係,將著作權人有關相關作品的部分或全部著作權非獨占性地、不可撤銷地在全球範圍內許可予其他用戶,且完全符合本規定第三條所列各項要點的格式條款;前述語境下,「許可證」(license)又常被稱作「許可協議」「協議」「特許條款」「授權條款」;「『自由版權』許可證」包括但不僅限於各個版本號的「創用CC 署名」(CC BY)、「創用CC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CC BY-SA)、GNU通用公共許可證(GPL)、Apache許可證等。

(四)「版權狀態」,指某一作品在版權方面的各項屬性或狀態,包括但不限於原著作權人是否保留所有著作權、作品是否處於公有領域、原著作權人是否使用「自由版權」許可證許可該作品等。

(五)「權利管理信息」(rights management information),指識別作品、作品的作者、對作品擁有任何權利的所有人的信息,或有關作品使用的條款和條件的信息,和代表此種信息的任何數字或代碼,各該項信息均附於作品的每件複製品上或在作品向公眾進行傳播時出現。

(六)「創用CC組織」,指「創作共有公司」(Creative Commons Corporation),註冊於美國麻薩諸塞州,聯繫地址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山景城(芒廷維尤市)第1866號郵政信箱,郵政編碼94042。

(七)維基媒體基金會旗下網站,即「維基媒體計劃」,由本規定附件一定義。

第十八條 本規定只涉及本網站項目內容的著作權問題,不涉及其他方面。本規定亦不干涉各個國家和地區有關著作權的法律、法規或政府指令中有關「合理使用」「法定許可」的規定。

本規定的任何內容,不應解釋為對CC BY-SA 3.0或CC BY-SA 4.0提出或施加任何條款以限制其適用。

第十九條 本網站項目開發的計算機軟體的版權及在維基媒體計劃使用的問題,由裁決委員會和本網站項目技術團隊共同決定。

本網站項目使用的第三方計算機軟體,不適用本規定,但軟體作者認為可以適用本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本規定所涉及的附件由裁決委員會另行擇機公布。公布前,涉及附件的規定暫不實施。公布後,可以不對屆時已被導入至維基媒體計劃的多媒體文件回溯執行涉及附件的規定。本規定修改後,可以不回溯執行修改前後有差異的部分。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在法律範圍內的最終解釋權歸裁決委員會所有。裁決委員會將視乎未來情況發展,對本規定作出更新。

第二十二條 本規定可能存在外語版本。若不同語言版本之間有差異,以規範標準漢字書寫的版本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部分條款被司法或行政機關認定為無效的,不影響本規定其餘任何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使用「CC0 1.0 通用 公共領域貢獻」版權許可證發表。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果後續需要收緊本文件的規定,裁決委員會應當經過社區的同意。

附件

附件一 維基媒體基金會旗下網站(維基媒體計劃)的範圍

一、「維基媒體基金會」,指「維基媒體基金會有限責任公司」(Wikimedia Foundation, Inc.),註冊於美國佛羅里達州,聯繫地址為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新蒙哥馬利街149號6層,郵政編碼94105。

二、在本附件中,下列主體視作「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聯繫組織」:

(一)維基媒體基金會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實際控制的實體、參與的募資基金(包括但不限於「Wikimedia Endowment」或類似性質的基金),或者前述各類實體的繼承實體(合稱「維基媒體基金會集團」);

(二)維基媒體基金會集團下設的官方或半官方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地方自治體委員會」(Affiliations Committee)及其成員;

(三)受或曾受維基媒體基金會集團及其下設的官方或半官方機構承認(「recognize」)的附屬組織(affiliate)及其他性質類似的組織,包括但不限於用戶組(user group)、專題組織(thematic organization)、分會(chapter)及其實際控制人、前實際控制人;

(四)從本條前三項所述的組織直接或間接受領超過一千美元或等額外幣撥款、等額的其他形式支持的其他組織或個人;但是,對於每年來自本條前三項所述的組織的撥款及其他形式的支持,不大於其年度支出百分之五的組織除外。

三、在本規定中,下列網站項目視作維基媒體計劃:

(一)維基共享資源(Wikimedia Commons);

(二)維基百科(Wikipedia)、維基詞典(Wiktionary)、維基教科書(Wikibooks)、維基文庫(Wikisource)、維基數據(Wikidata)、維基學院(Wikiversity)、維基語錄(Wikiquote)、維基物種(Wikispecies)、維基新聞(Wikinews)、維基導遊(Wikivoyage);

(三)維基孵育場(Wikimedia Incubator)及維基孵育場內的各語言子項目;

(四)元維基(Meta-Wiki);

(五)「Diff」博客(Wikimedia Diff,URI為diff.wikimedia.org);

(六)由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聯繫組織或實際控制的交流渠道,包括但不僅限於即時聊天、郵件列表、論壇、網絡揭示板等。

四、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聯繫組織使用「求聞」內容,或在其運營、實際控制的網站上使用「求聞」內容的,參照本規定實行。

五、在下列活動中使用「求聞」內容的,參照本規定實行:

(一)從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聯繫組織直接或間接受領資金、獎品(merchandise)、差旅補助、宣傳及其他形式的支持而組織的活動;

(二)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聯繫組織舉辦的活動,或同維基媒體基金會及其聯繫組織合辦的活動。

六、下列維基媒體計劃及其他網站項目不受本規定限制:

(一)維基媒體基金會運營的Phabricator;

(二)維基媒體基金會運營的MediaWiki軟體交流網站(URI為www.mediawiki.org)。

由維基媒體基金會集團控制或實際控制的項目,未列於本條的,視作維基媒體計劃。

七、裁決委員會對本附件具有最終決定權及最終解釋權。

對某一項目是否屬於本附件規定的項目有疑問的,可以聯繫本網站項目裁決委員會進行解釋。

附件二 權利管理信息的樣式要求

本附件待公布。


公布日期: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