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繁簡轉換一對多列表

幫助頁面

本列表按繁體字筆畫數排列,羅列了一個繁體字可對應多個簡體字的情況。淡藍底色的是繁體字,淡紅底色的是可對應的簡體字。

注意:
  • 本條目內容包含語文的習慣用法,而不只限於官方標準(《簡化字總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及《通用規範漢字表》,目前只有《通用規範漢字表》為現行有效的規範,前兩者皆已廢除)的內容。
  • 漢字按繁體字筆畫數排列,字形以台灣的「國字標準字體」為準,例如「」計4畫。
  • 《通用規範漢字表》註解中列出的異體字用法,若在現代繁體中文裏同樣是罕見的異體字,此處也不列出(例如《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喆:可用於姓氏人名。」但現代的繁體中文也幾乎不再以「喆」作為「哲」的異體字)。
  • 本表不收錄因技術原因產生的一繁對多「簡」情況(例如人造元素「」的簡化字「𫟼」在國際碼中收錄較遲導致簡體中文用繁體字「鐽」代替簡化字的情況)。此外,《〈通用規範漢字表〉解讀》主張「今後表外字不再類推」,由此產生的簡單的一一對應的表外類推簡化字、傳統字轉換關係也不收入本表。
  • 藍色文字表示按規範只用於姓氏、人名的文字(但事實上也可能有其他用途),紅色文字表示《通用規範漢字表》沒有收錄的簡體字(即「表外字」)。
  • 可直接根據現代標準漢語(普通話/國語/華語)推斷簡體字的,在簡體字後附註其讀音。
  • 本表中的一繁對多簡體情況只適用於從繁到簡的轉換,相反的從簡到繁的轉換未必適用(請參見簡繁轉換一對多列表)。

現行規範或權威字詞典認定的轉換規則

  • :「仝」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作為「同」的異體字廢除,《通用規範漢字表》恢復「仝」,規定可用於姓氏人名。
  • 泛(fàn)氾(fán):《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氾」可用於姓氏人名,讀fán。讀fàn時用「泛」。
  • :《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邨」可用於姓氏人名。其他用法下「邨」是「村」的異體字。但實際上大陸也有帶「邨」字的地名,例如廣州的五羊邨祈福新邨
  • 拼(pīn)拚(pàn):《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通用規範漢字表》都沒有將「拚」列為「拼」的異體字。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拚」讀作「pīn」時是「拼」的異體字,讀作「pàn」時單列字頭,指「捨命不顧」,例如「拚弃、拚命」。不過繁體中文的「拚命」一般對應簡體中文的「拼命」,簡體中文的「拚命」是方言。
  • :用作人名或其他專有名詞時不簡化,例如「毕昇」。
  • 儿(ér)儿(ní)戰國郳國楚國所滅,其子孫以國名為姓,去邑而為儿姓(後改姓),西漢御史大夫儿寬。《通用規範漢字表》只收錄了「儿」作為「儿」的繁體字的情況;《現代漢語詞典》單獨列出了「儿」字頭。
  • 祇(qí)只(zhǐ):讀作zhǐ時,「祇」實為「衹」的異體字。
  • 克(kè)剋(kēi):《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剋」表示訓斥、打人時讀kēi,不簡化作「克」。
  • :《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祕」可用於姓氏人名。「祕」原本為正字,「秘」原本指一種香草,後來被用作「祕」的俗字。今香港多用「秘」,台灣多用「祕」。
  • 乾(qián)干(gān):《簡化字總表》只將「乾」部分意義合併到筆畫簡單的「干」字上,其他意義下仍然用「乾」。「乾坤」、「乾隆」的「乾」不簡化為「干」;「乾燥」、「乾爹」的「乾」簡化為「干」。
  • 修脩:《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用於表示干肉,如「束脩」。其他意義用「」。
  • 径迳:《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逕」可用於姓氏人名、地名,但須類推簡化作「迳」。
  • :「甦」實為「苏」的俗字。《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甦」可用於姓氏人名。實際上也有用於地名的。
  • 丫桠:《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椏」是「丫」的異體字;「椏」可用於姓氏人名、地名和科學技術術語,但須類推簡化作「桠」,如「五桠果科」。事實上「枝桠」的寫法在簡體中文裏也十分通行。
  • 闲间:「閒」原本是「间」的正字,但後來被用作「閑」的俗字。現行港台標準將「閒」作為「閑」的正寫,「閑」作為異體字。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C另收錄了非規範簡化字「𫔮」。
  • :《通用規範漢字表》沒有收錄「」字,僅列為「」的異體字,但《現代漢語詞典》除將其收為「」的異體字外還單列「」字頭,解釋為「同『』,用於古地名」,例如「殽之战」。此外「殽」也通「肴」,例如「果殽」、「殘殽」[1]
  • 搜蒐:《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用於表示草名和春天打獵時用「蒐」。其他意義用「搜」。
  • :《通用規範漢字表》只將「湧」列為「涌」的異體字,但是《現代漢語詞典》另列了「湧」字頭,定義為「姓」;其他意義用「涌」。
  • :《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钜」可用於姓氏人名;「鉅款」等無論規範上還是習慣上都簡化作「巨款」等,但實際上商家促銷時經常使用「钜惠」一詞。
  •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台」用作姓氏時不簡化。《通用規範漢字表》未收錄該用法,但考慮到《現代漢語詞典》是簡體中文的權威詞典,此處也收錄該轉換規則。
  • :《簡化字總表》中規定:「在折和摺意義可能混淆時,摺仍用摺。」現行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刪除了這一規則,但《現代漢語詞典》仍然收錄了這種用法。考慮到《現代漢語詞典》是簡體中文的權威詞典,此處也收錄該轉換規則。
  • 阖合阁𬮤:根據《現代漢語詞典》,作為「闔」的異體字時,「閤」轉換為「阖」(例:閤家=闔家=阖家);作為「合」的部分異體字時改用「合」;作為「閣」的異體字時轉換為「阁」;讀作gé、指「小門」時簡化作「閤」的類推簡化字「𬮤」(外门內合,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E文字;但該字未收入《通用規範漢字表》,按照《〈通用規範漢字表〉解讀》中規定的「今後表外字不再類推」這一原則,該用法下「閤」應直接沿用繁體)。
  • 麼(麽)么(me)麽(mó):在港澳台,「麽」是「麼」的俗寫。在中國大陸」讀mó(摩)時不簡化,如「幺麽小丑」,讀yāo(夭)的「么」作「幺」(「么」本字)。
  • 伙夥:《簡化字總表》只將「夥」部分意義合併到筆畫簡單的「伙」字上,作多解的「夥」不簡化,例如「獲益甚夥」。
  • 札劄扎:《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用於科學技術術語,如中醫學中的「目劄」。其他意義用「」。另外,「」舊同「扎」。
  •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表示「善;好」、「俸祿」以及用作姓氏時,「穀」不簡化為「谷」。
  • 𫫇:化合物「二噁英」應當轉換為「𫫇」;其他意義用「恶」,例如「恶心」。但因為簡體的「𫫇(口恶)」在電腦編碼中收入得較晚(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E),很多設備無法鍵入或顯示,實際上「二噁英」和「二恶英」的寫法也很常見。
  • :根據《簡化字總表》,當意義可能混淆時,「餘」簡化為「馀」,如文言句「馀年无多(餘年无多)」;「馀」只出現在《簡化字總表》註釋而非正文。《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完全刪除了「馀」字;第7版《現代漢語詞典》仍收錄「馀」字,解釋為「姓」。
  • 线线: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姓氏人名中的「线」簡化為「缐」。
  • 征(zhēng)徵(zhǐ):《簡化字總表》只將「徵」部分意義合併到筆畫簡單的「征」字上,五聲調式的「徵」仍然用「徵」。《簡化字總表》註釋:「宮商角徵羽的徵讀zhǐ(止),不簡化」。習慣上,一些人名中的「徵(zhēng)」(例如文徵明)也可不簡化。
  • :《通用規範漢字表》只將「薙」列為「剃」的異體字,但是《現代漢語詞典》另列了「薙」字頭,用於指「除去野草」;其他義用「剃」。此外,日本「薙刀」一般仍作「薙刀」。
  • :《通用規範漢字表》只將「叡」列為「睿」的異體字,但是《現代漢語詞典》另列了「叡」字頭,用於人名,如曹叡。現代繁體中文也通用「睿」,「叡」更多見於日本人地名。
  • 瞭(liào)了(liǎo):《簡化字總表》只將「瞭」部分意義合併到筆畫簡單的「了」字上,其他意義下仍然用「瞭」。「瞭」讀liǎo(瞭解)時簡作「了」,讀liào(瞭望)時作「瞭」,不簡作「了」。
  • 炼链:「鍊」在繁體中文中有「冶鍊」(同「冶煉」,「鍊」為正字)和「鍊条」(同「链条」,「链」為正字)兩種用法,分別對應簡化字的「炼」和「链」。《通用規範漢字表》只列出了「鍊」作為「炼(煉)」的異體字的情況;《現代漢語詞典》分別列出了「鍊」作為「炼(煉)」和「链(链)」的異體字,並且都打了一個星號「*」表示是《通用規範漢字表》裏附列的異體字(實際上「链(链)」下並沒有附列「鍊」),但可能是因為編者疏忽,兩者之間沒有跳轉提示。此外,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C還收錄了非規範的類推簡化字「𫔀
  • :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作姓氏人名時「鍾」可以簡化為「锺」,例如「钱锺书」。
  • :《通用規範漢字表》只將「濬」列為「浚」的異體字,但是《現代漢語詞典》另列了「濬」字頭,定義為「用於人名,拓跋濬,北朝北魏文成帝」;其他意義用「浚」。
  • 厘(lí)釐(xī):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釐」可用於姓氏人名,讀xī。讀lí時用「厘」。
  • 藉借:《簡化字總表》只將「藉」部分意義合併到筆畫簡單的「借」字上,其他意義下仍用「藉」。「藉口」、「憑藉」的「藉」(jiè)簡化作「借」,「慰藉」(jiè)、「狼藉」(jí)等的「藉」仍用「」。但近年來,「藉由」等寫法也在大陸流行開來。
  • 𬞟:《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用於表示植物名時簡化作「𬞟」,不簡化作「苹」。
  • :《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是「曲(麯)」的異體字(即「」是繁體字「」的異體字,而「」又合併簡化為「」),「」可用於姓氏人名,但須類推簡化作「」。
  • :《通用規範漢字表》規定「飏」可用於姓氏人名。實際上一些簡體字古籍中也能見到「飏」。
  • 仇雠:《簡化字總表》只將「讎」仇恨、仇敵的意義合併到筆畫簡單的「仇」字上,作「校讎」、「讎定」、「仇讎」解的「讎」簡化為「雠」。《通用規範漢字表》沿用該規則。
  • 𬬻:「鑪」用作「火炉」的「炉」的異體字時應轉換為「爐」;人造的放射性元素「(Rf)」須類推簡化作「𬬻」。
  • 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規定「驩」可用於姓氏人名,但須類推簡化作「𬴐」,例如「驩兜」、「馮驩」;《〈通用規範漢字表〉解讀》主張表外字不類推簡化。

因習慣或歷史原因產生的轉換規則

以下轉換規則中,有些可能和舊版漢字規範有關,但相關規範已經廢除;有些是因為兩岸三地的語文差異產生的。

  • 彷(páng)仿(fǎng):「彷」曾經於1955年版《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被作為「仿」的異體字廢除,1988又被恢復。《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中,「彷彿」、「髣髴」是「仿佛」的非推薦詞形,且「彿」仍被視為「佛」的異體字。現簡體中文多作「仿佛」;《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仍然在fǎng讀音下列出「彷」字頭,其下只有「彷彿」(見〖仿佛〗)一個詞條。「彷徨」的「彷」仍作「彷」。
  • 沈(shěn)沉(chén):「沈沒」等的「沈」在簡體中文中改作「」;「」是「」的分化字。《現代漢語詞典》中「沈」有「舊同『沉』」的義項。
  • 于于:「于」曾被《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視為「于」的異體字廢除,後來恢復為規範字,但只用作姓氏人名,如樊於期,其他情況仍用「于」。現行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並未說明「于」和「于」的正異關係,也沒有說明如何使用「于」,但事實上大陸的社會用字中幾乎已無人使用「于」作介詞。
  • 祐佑:《通用規範漢字表》兩者均收錄,且沒有說明「祐」和「佑」的正異關係,但實際上大陸一般不寫「保祐」而寫「保佑」;「祐」在簡體中文裏多見於古今人名。
  • 铲(chǎn)刬(chàn):「剗」曾經在1955年版《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作為「鏟」的異體字廢除,後來在1986年恢復並類推簡化為「刬」。現行《通用規範漢字表》兩者均收錄,且沒有說明正異關係。《現代漢語詞典》在chǎn的讀音下列有「刬(剗)」字頭,解釋為「舊同『铲』②」,下有一個詞條「刬除」(見〖铲除〗);chàn讀音下的「刬(剗)」字頭只有「一刬」一個詞。實際使用中,簡體中文已經鮮有將「剷除」寫作「刬除」的了。
  • 帐账:台灣一般統一用「帳」,「賬」是「帳」的分化字。古人常把賬目記於布帛上懸掛起來以利保存,故稱日用的賬目為「帳」,後來為了與帷帳分開,另造形聲字「賬」,表示與錢財有關。「賬」、「帳」並存並用後,形成了幾十組異形詞。《簡化字總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账(賬)」、「帐(帳)」均收,可見主張分化,《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規定二字分工如下:「账(賬)」用於貨幣和貨物出入的記載、債務等,「帐(帳)」專表用布、紗、綢子等製成的遮蔽物,如「蚊帳、帳篷」等。
  • 著(zhù)着(zhuó/zhe/zháo):「着」原本是「著」的俗字。台灣《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統一用「著」;香港《常用字字形表》和中國大陸一樣分開兩字作不同用途(兩種用法粵音不同),但香港也常用「著」代替「着」;大陸對讀作「zhuó」的情況基本上都寫作「」,但是「执着」可寫作「执著」是一個常見的例外。《現代漢語詞典》分列「著」和「着」,「著」有「舊同『着』」的義項。注意繁簡體中文的「著」(艹:簡體3畫,繁體按標準為4畫)和「着」(簡體寫法為一撇出頭到底,香港繁體寫法為上面「羊」不出頭、下面一撇單獨一畫)兩字寫法均有微小差異。
  • 画划:「画」在《簡化字總表》的對應簡化字是「画」,但台灣的「计画」、「策画」中國大陸寫作「计划」、「策划」,若按大陸標準寫成繁體字則是「计劃」、「策劃」(《簡化字總表》將「划」和「劃」合併為「划」),與港澳用法一致。
  • 像象:合併簡化的遺留問題。簡體中文早已恢復「像」字,但仍有很多人習慣用「象」代替「像」(例如慣用「好象」代替「好像」),亦不算錯。「像」「象」自古有相通的用法。此外「想像」在大陸的標準寫法是「想象」。
  • 戮勠:「戮」和「勠」自古有相通的用法。「剹、勠」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被視為「戮」的異體字廢除,但是「勠」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得到恢復,其註釋中寫道:「勠:義為合力、齊力。不再作為「戮」的異體字。」《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完全刪除了「戮(*剹)」字頭下相關的解釋,只留下了「殺」一種義項,也完全刪去了「戮力」「戮力同心」的寫法,只留下「勠力」「勠力同心」。儘管在中國大陸,「戮力」的寫法仍然通用(例如微軟拼音預設的詞庫只有「戮力」),但「勠力」已在大陸成為事實上唯一的規範寫法[2][3]。而台灣《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則只收錄了「戮力」[4]
  • :「諮詢」的在簡體中文裏一般寫作「咨询」。「谘」偶見於一些從繁體中文轉換而來的文獻或簡體字文言文。「谘」收錄於《簡化字總表》第三表,但是《通用規範漢字表》將其刪除。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修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仍收錄了「谘(諮)」字頭,解釋為「同『咨』①」。
  • 澹淡:《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1956年版曾將「澹」歸為「淡」的異體字,但「澹」於1988年得到恢復。《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沒有將「澹」作為「淡」的異體字;「澹」字在dàn/ㄉㄢˋ的讀音下只有「安靜」一個義項,其下列出的「澹泊」「澹然」分別是「淡泊」「淡然」的非推薦詞形;tán/ㄊㄢˊ音下只有「澹台」(姓)一個詞條。在用作「淡」意義時,繁體中文的「澹」應轉換為簡體中文的「淡」。
  • 萧肖二簡字遺留問題,讀作「蕭」的「肖」一般只見於姓氏和外國人名,如「蕭邦/肖邦」。多數情況下「蕭」應當簡作「萧」而不是「肖」。
  • 覆复:「覆」曾簡化為「复」,1986年重新發表的《簡化字總表》恢復「覆」為規範字,但「答覆」「批覆」「回覆」《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仍推薦寫作「答复」「批复」「回复」,「覆」僅保留「覆蓋」「傾覆」的本義。
  • 熔镕:「鎔」曾經被作為「熔」的異體字廢除,但1993年9月3日,國家語委文字應用管理司發出《關於「鎔」字使用問題的批覆》,恢復了「鎔」,再類推簡化為「镕」。「鎔」作「熔化」解時應簡化為「熔」,作「熔鑄金屬的模具」等其他意思解時應當簡化為「镕」。現行《通用規範漢字表》已經移除了「熔」和「鎔」的正異關係。根據《通用規範漢字表》修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也沒有在「熔」字下收錄「鎔」作為異體字,而是在「镕(鎔)」字頭下解釋「舊同『熔』」。
  • 镳镖:大陸簡體中「镳、镖」均是規範簡化字,但實際上「保鑣」「飞鑣」一般不作「保镳」「飞镳」,而是寫作「保镖」「飞镖」;馬口中所含的鐵環的「鑣」仍然照常簡化作「镳」,例如「分道揚鑣」轉換為「分道扬镳」。

特殊

繁體字「宁(níng)」的簡化字是「宁」;但繁體字「宁(zhù)」本身作門屏之間解,其簡化字是「㝉」:「㝉」只出現在《簡化字總表》註釋而非正文,「宁」是「貯」的本字,與「宁」沒有關係,為避免此「宁」字與「宁」的簡化字混淆,原讀zhù的「貯、佇、苧、紵」作「贮、伫、苎、纻」。。

  • 宁甯(用作姓氏人名的「甯」不簡化):「甯」本身是姓氏,《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視其為「寧」的異體字廢除;《通用規範漢字表》建議恢復其為規範字。
  •  

繁體字「薴(níng)」是指一種芳香有機化合物(Limonene),也用於「薺薴」,其簡化字是「苧」;而繁體字「苧(zhù)」是苧麻,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其簡化字是「苎」。

非規範的一對多轉換

以下是一些明顯不符合規範或錯誤(但仍可能有實際用例)的轉換:

  •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後續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將「毘」視為「毗」的異體字。但實際上日本漢字的「毘」翻譯成簡體中文時往往不替換。
  • :「讬」按「讠[訁]」類推簡化,但其本身在中國大陸並非規範字,《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已將「託」與「托」合併為「托」。「讬」字見於一些簡體字古籍中。
  • 篠筿:「篠」意為小竹,常見於中日人名,「筱」是其古時已存在的異體字。《通用規範漢字表》只收錄了「筱」,但沒有列出其繁體字和異體字;《現代漢語詞典》將「篠」作為「筱」的表外異體字列出。由於缺乏規範,在將日本姓氏人名翻譯為簡體中文時,對於「」字,有些人會將其改為「筱」,也有人直接沿用「篠」。此外Unicode也收錄了「篠」的類推簡化字/異體字「筿」。
  • :「诶(誒)」是嘆詞,原收錄於《簡化字總表》第3表,但是《通用規範漢字表》沒有收錄該字,繁體字和異體字對照中也沒有出現「诶」和「誒」字。《現代漢語詞典》將「誒」收錄為「欸」的異體字。但事實上,「诶」在中國大陸互聯網和各種傳媒中仍然非常廣泛地使用。
  • :「綵」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已被作為「彩」的異體字廢除,繁體「綵」應當轉換為簡體「彩」,但是Unicode仍收錄了類推簡化字「䌽」(實際上極少使用)。
  • 崑(崐)崑(崐):「崐、崑」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已被作為「昆」的異體字廢除,大陸也已經習慣將「崑仑」寫作「昆仑」,但用於人名的情況下通常不改為「昆」,例如台灣政治人物傅崐萁華為副董事長胡厚崑
  • 仑(崘)𪨧仑(崘):「崘、仑」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已被作為「仑」的異體字廢除。但是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C仍然收錄了非規範類推簡化字「𪨧」。大陸出版的《古代漢語詞典》第1版也仍然單列「𪨧」字頭,並列出詞條「𪨧菌」(lúnqūn,繁:仑菌,同「輪囷」,盤繞屈曲的樣子);第2版不再類推簡化表外字,字頭改作「仑[崘]」。
  • :「菓」已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後續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中被合併至「果」,但事實上,簡體中文裏仍偶見「菓」字,例如大陸引進的日本小說《冰菓》的標題。
  • :「塚」已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和後續的《通用規範漢字表》中被「冢」替代。簡體中文中,日本人地名的「」(日本新字體相比中文「塚」寫法少一點)一般轉換為「冢」,但也偶見用「塚」字的。港台繁體中文「冢」「塚」字均通用,但是繁體中文出版物一般不會將日本人地名的「」替換成「冢」。
  • 𠮶:方言字,常見於粵語白話文,大致等於官話的「那」。由於「个(个)」是《簡化字總表》中第一表的簡化規則,實際上不可用於類推簡化偏旁,因此「嗰」不應類推簡化為「𠮶」。
  • 𪠽:「噹」是擬聲詞,簡化時被作為繁體字合併入「当(当)」,但也有人使用類推簡化的「𪠽」(例如一些版本的「小叮𪠽」);也有人用「铛(鐺)」來表示同樣的聲音。
  • 壆坣:《通用規範漢字表》中「壆、坣」兩字均沒有收錄。「坣」字頂部並不是「学字頭」(例如「学」字頂部,簡化自「学」,簡體中間為一點),而是「尚字頭」(例如「黨」字頂部,中間為一豎),因此「坣」不是「壆」的類推簡化字。事實上,「壆、坣」兩者是別字,根據《康熙字典》,「坣」是「古文堂字」。「壆」不應寫作「坣」。「壆」字在大陸的用例有廣東深圳市沙井街道的壆崗社區。
  • :《通用規範漢字表》中,「」被作為繁體字合併入「」,但現實中,簡體中文仍然使用「」字,除了「细雨濛濛(=细雨蒙蒙)」外也廣泛用於人名、地名;例如中國短道速滑運動員王濛廣西梧州市藤縣濛江鎮安徽省王家壩鎮濛河分洪道。魏勵主編的《漢字規範字典》主張「」在「(煙霧)籠罩」「古水名」及用於地名、人名的義項下是漏收的規範漢字。[5]
  • 𪲛:「㡭」不是可類推簡化的部件,因此「檵木」的「檵」不應按「继续(继续)」的「继(继)」的右旁的規則簡化。
  • 薹苔:「苔」不是「薹」的簡化字,「苔」是指苔蘚。「蒜薹」的「薹」不應該轉換為「苔」。但社會上仍有大量寫作「蒜苔」的情況。[6]
  • 𫖸:「愿」已被合併簡化為「愿」,但是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C仍然收錄了非規範類推簡化字「𫖸」(實際上極少使用)。
  • GB 2312收有「渖」(由「瀋」字按「审[審]」類推簡化),但其本身在中國大陸並非規範字,《簡化字總表》已將「瀋」與「沈」合併為「沈」。舊版《新華字典》收有「渖(瀋)」字,釋作「汁」;新版取消,併入「沈」。繁體字「瀋」的用法有地名,如「瀋阳市」;以及表示「汁」,如「墨瀋未乾」。兩者應當分別簡化作「沈阳市」和「墨沈未干」。
  • 𫛲:「鵰」在大陸已被作為異體字合併至「雕」,但是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C仍然收錄了非規範類推簡化字「𫛲」(實際上極少使用)。
  • GB 2312收有「镟」(金字旁按「钅[釒]」類推簡化),但其本身在中國大陸並非規範字,《簡化字總表》已將「鏇」與「旋」合併為「旋」。實際上在手工業和鐵道領域,「镟」字仍有使用,例如「镟轮」。
  • :已廢除的《簡化字總表》的第三表中收錄了「鲶(鲶)」,但《通用規範漢字表》沒有出現「鲶」字,也沒有將「鲶」收錄為「鲇(鮎)」的異體字;而《現代漢語詞典》則將「鲶」歸為「鲇(鮎)」的異體字。事實上「鲶」字在簡體中文裏也通用。「鲶」原本是日本的和製漢字,「」一般訓讀作「あゆ/ayu」,對應中文的香魚,「」一般訓讀作「なまず/namazu」,對應中文的花鯰
  • :根據《康熙字典》,「壠」為「壟」的本字。原《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收錄了「垅」字,但《通用規範漢字表》將其刪除。現「垅」字常用於地名,例如湖南懷化市漵浦縣小橫壠鄉、江西贛州市于都縣鐵山壠鎮
  • 麵(麪):「麵(麪)」已被合併簡化至「面」,但一些麵館仍然會在招牌上使用非規範類推簡化字「麺」。
  • 飈(飇):「飈」「飇」為「飆」的異體字,按規範應當簡化為「飙」,但類推簡化的「飚」字事實上仍然通用,例如「飚车(=飙车)」;也有用於人名的情況,例如中國共產黨革命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家耿飚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擴展區B另有「颷」的非規範簡化字「𩙪」.
  • :「碱」本為「」的俗字,「」在《簡化字總表》中的對應簡化字是「硷」(類推的繁體寫法「礆」未收錄),但中國大陸曾經把「硷(鹼)」視為「碱」的舊稱,標準寫法為「碱」。《通用規範漢字表》調整了「碱」的正異關係,將「堿、鹻、鹼」歸為「碱」的異體字,至此「硷」被正式廢除。

一對多的轉換問題

當一個繁體字所對應的複數個簡體字在意義上差異很大而且皆很常用時,由繁體轉成簡體的轉換規則就會變得較為複雜,但是因為這類文字的數量非常少,所以使用列舉法便足以應付大多數情況。常見的轉換錯誤是「著」未轉換成「着」或所有的「著」都被轉換成了「着」。總體而言,比起簡體轉成繁體,繁體轉成簡體的錯誤率較低。

參見

參考文獻

  1. .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台灣地區教育主管部門 (繁體中文(中國台灣)). 
  2. 張鳳強. “戮力”应为“勠力”. 咬文嚼字. 2015, (06). 
  3. “戮力”还是“勠力”. 漯河日報. 2019-08-23. 
  4. 戮力.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台灣地區教育主管部門 (繁體中文(中國台灣)). 
  5. 學術顧問:曹先擢,主編:魏勵. 汉字规范字典. 北京: 商務印書館. 2016. ISBN 978-7-100-12047-0. 
  6. 王廷芹. “薹”不简化为“苔”. 語文建設: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