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

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國家文物局


國發〔1999〕25號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印章直徑4.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中國文化遺產標誌

主要領導
局長 李 群
副局長(4) 顧玉才宋新潮 胡 冰 關 強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
組織上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行政級別 副部級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國家文物局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文化和旅遊部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和旅遊部辦公樓
 郵政編碼 100020
 電話號碼 +86 (0)10 65551572(總機)
對外官網 www.ncha.gov.cn

國家文物局(英語:National Cultural Heritage Administration縮寫NCHA),簡稱文物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管理的副部級國家局,主管全國文物、博物館工作[1]

歷史

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成立,設文化部文物局,主管文物、博物館、圖書館事業。1951年10月1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文化部文物局撤銷,文化部文物局與文化部科學普及局合併成立文化部社會文化事業管理局,主管文物、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和電化教育工作。1955年1月15日,文化部部務會議決定,成立文化部文物管理局,主管文物、博物館事業;劃出圖書館、文化館事業部分,仍由社會文化事業管理局管理。1965年8月23日,文化部決定將圖書館事業再次劃歸文物管理局領導,改為文化部圖博文物事業管理局

文化大革命」期間,圖博文物事業管理局隨文化部一起陷於停滯狀態。為儘快恢復文物工作,1970年5月10日,國務院圖博口領導小組成立,由國務院辦公室直接領導,主管全國圖書館、博物館和文物工作。1973年2月14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成立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的通知》,撤銷圖博口領導小組,組建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仍由國務院辦公室代管。1982年4月,國務院決定,將文化部、對外文化聯絡委員會、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和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五單位合併,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改為文化部文物事業管理局,為文化部內設機構。

1983年1月26日,國家文物委員會成立。國家文物委員會由文物、考古、歷史、建築等方面專家、學者組成,是國家文物工作的諮詢性機構,審議文物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等。1986年3月5日,國家文物鑑定委員會成立。1987年6月20日,國務院決定將文化部文物事業管理局恢復為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直屬國務院,由文化部代管。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對外獨立行使職權,計劃、財政、物資分配等單列。

1988年6月16日,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改名為國家文物局。國家文物局是文化部管理的國家局,主管全國文物、博物館工作。

職責

根據《國家文物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文物局承擔下列職能:

  1. 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文物認定、博物館管理的標準和辦法,組織文物資源調查,參與起草文物保護法律法規並負責督促檢查。
  2. 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3. 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組織審核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審核世界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申報,協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4.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國考古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承擔確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有關工作。
  5. 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文物和博物館公共資源共享規劃並推動實施,指導全國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6. 負責文物和博物館有關審核、審批事務及相關資質資格認定的管理工作。
  7. 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擬訂文物和博物館有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8. 編制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的規劃並推動落實,組織開展重大文物保護科技創新工程,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9. 管理、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外事工作,開展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文物進出境有關許可和鑑定工作。
  10. 承辦國務院及文化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根據《國家文物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文物局設置下列機構,內設機構為副司局級[2]

內設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直屬企業單位

歷任領導

局長

參考文獻

  1. 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PDF). 廣東老齡網. 2018-06-22 [2018-11-25]. 
  2. 財政部辦公廳、中宣部文改辦.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报送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财办文〔2019〕26号)附件2:文化企业名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北京. [2020-08-26] (簡體中文). 

外部連結

參見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前任:
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
國務院文物部門
1988年6月16日至今
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