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聞百科:條目署名方針

出自求聞百科

求聞百科尊重編者對自己的貢獻享有的著作權。在尊重求聞百科的著作權方針的基礎上,條目的主要編者或主要維護者可以申請在條目底部署名,以表示自己對條目內容的貢獻。

條目署名不是什麼

  • 條目署名不能視作宣示對條目的所有權或著作權。求聞百科上所有條目的著作權屬於相應條目的所有編者。這些權利不因署名者對某一條目的署名而轉移。
  • 條目署名不能用於獨占其他編者的成果。承上,著作權一經產生,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持續存在,因此任何未經許可而占有另一編者的貢獻的行為都構成侵權。
  • 條目署名不是只有權利、沒有義務的獎章。條目的署名者作為條目的主要編者或主要維護者,應當保證條目內容的長期更新,使其一直符合最新的事實、反映最新的觀點,且行文符合最新的格式手冊要求,內容由可供查證可靠來源支撐。任何無法達到這一要求的署名者,他的署名就已經失去了意義,因而有必要撤除。
  • 條目署名不作為任何涉及站務的選舉或申請的先決條件。條目署名確實可以證明某個編者對求聞百科或其一部分條目做出了相當的貢獻,但僅憑這些貢獻不足以證明該編者有能力去承擔條目編寫和維護以外的其他責任。

署名者的權利和義務

某篇條目的署名者具有這些權利:
  • 署名者將展示在被署名的條目的底部,以展示署名者對條目內容和質量的突出貢獻。如:
  • 被署名的條目在被轉載或引用時,除「求聞百科編者」外,署名者的用戶名應在作者中單獨列出。如:
署名者相應具有一些義務:
  • 署名者有義務保證條目的內容始終為完善且最新,條目的參考資料始終可靠且可訪問;
  • 如被署名的條目被提名為特色條目或被提請特色條目覆審,署名者有義務回應投票者對條目內容的批評,並及時加以修正;
  • 署名者應當保護條目其他編者及潛在編者的著作權,不得獨占其貢獻,不得宣稱自己是條目的唯一作者。

署名權的申請

申請署名權的條件

若要申請署名權,申請人需達到以下條件:

  1. 創建至少20條條目;
  2. 擁有至少1,000次條目空間編輯次數;
  3. 在申請署名權最近三個月至少有90次編輯。

另外,申請人須為被申請條目的主要編者。即在被申請條目的條目歷史中,申請人貢獻的內容的總長度在所有貢獻者中應列於前五位;並且,該長度占條目全長的比例應不小於15%

此外,重定向頁、消歧義頁、草稿或其他命名空間的頁面不得被申請署名

多個署名者及其順序

同一條目最多只能同時由三名編者署名。各署名者名稱之間按署名權申請通過的時間順序排序。

多名編者可一同申請署名。此外,相鄰兩次申請的提交時間在一小時以內,也視作兩次申請「同時提交」。若同一條目有多名編者同時提交署名權申請,且均獲得通過,各位編者可自行商定署名權順序,並在最後一次署名權申請通過後的72小時內上報。逾期未上報的,則視作各位編者同意按各署名者對條目的貢獻長度由大到小排序;若貢獻長度相同,則按各署名者的用戶名順序。

申請署名權

符合上述條件的編者,可前往Qiuwen:條目署名申請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申請人需列明署名人、被申請條目等信息供管理員核驗。管理員需對署名人及被申請條目進行以下信息的核查:

  • 基本信息:創建條目數、編輯次數、近三月編輯次數;
  • 署名義務:署名者是否遵守了本頁所規定的義務和要求;
  • 過往記錄:用戶是否曾因違反署名權義務,而在覆核中被撤除署名權;用戶是否因被封禁而無法獲得署名權。

核查後,管理員可批准署名權申請並進行賦權操作,或駁回申請並闡述駁回理由。

若申請被駁回,同一條目的同一署名人無法在30天冷靜期內再次提交署名權申請,此類申請均會被管理員駁回。同一條目的同一署名人,不通過署名權申請達三次以上,占用社區資源的,管理員可按照打制度擦邊球酌情處理。

其他用戶在經過署名人的同意後,可以代替署名人提交申請。署名人的同意應表示在求聞百科站內,以使管理員及其他用戶能看到。在站外獲得的授權需在站內進行確認,未經站內確認的申請提交後7天內,申請人應聯繫署名人進行站內確認,逾期申請由管理員宣告無效。

署名權的覆核和撤除

署名權的覆核

若有署名者未滿足上文所述的義務,任一自動確認用戶可在Qiuwen:條目署名覆核請求覆核署名權。請求人應主動舉證,並闡明相關署名者為何未滿足義務。多次在覆核中被撤除署名權的用戶,管理員可酌情考慮暫時或永久禁止其獲得署名權。

若用戶濫用署名權覆核,占用社區資源,情節嚴重的,管理員可按照打制度擦邊球酌情處理。

署名權的撤除

長期不活躍用戶通常很難做到時常維護並更新條目,也很難做到及時回應對條目質量的質詢。因此,對一年內未曾在條目命名空間有編輯記錄的用戶,經查實後,其擁有的所有署名權將被直接撤除。任一自動確認用戶可前往Qiuwen:條目署名撤除#不活躍用戶頁面提報此類用戶,由管理員查實後處理。

被長期封禁或因持續違反內容方針而被封禁的用戶,除前述問題以外,其在求聞百科編輯的質量亦很容易被懷疑。對因違反內容方針被封禁一個月及以上,或被封禁一年及以上(均含永久封禁)的用戶,由執行封禁的系統管理員撤除其所擁有的所有署名權,並在Qiuwen:條目署名撤除#被封禁用戶處登記,以便查閱。

此外,若署名者認為自己因某些原因而無法履行署名者義務,應自行在Qiuwen:條目署名撤除#自行撤銷申請撤除其署名權,並說明理由,由管理員酌情決定。

當用戶選擇註銷賬號後,其賬號下已署名的條目將自動被撤除署名。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