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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 | |
部長 | 陰和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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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書記 | 王志剛 |
副部長 | 張雨東、李萌、吳朝暉、張廣軍、相里斌 |
其他黨組成員 | 竇賢康(自然科學基金委黨組書記)、 張碧涌 |
紀檢監察組長 | 高波 |
秘書長 | 林新 |
副秘書長 | 賀德方 |
機構概況 | |
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國務院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科技部黨組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科技部紀檢監察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乙15號 |
郵政編碼 | 100862 |
對外官網 | most.gov.cn |
影像資料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簡稱科技部[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主管國家科學技術事務的組成部門,也是中央科技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科技部主要負責擬訂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基礎研究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組織協調國家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編制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建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引進國外智力工作[2]。
沿革
1956年3月14日,國務院成立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技術委員會,陳毅任主任[3];1958年,兩委員會合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委員會,簡稱國家科委。1970年7月1日,國家科委被併入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院設立第一業務組(又稱業務一組),掌管原國家科委的工作,副組長黃建夏。1972年7、8月,國務院科教組與中國科學院商定,全國性的科學技術管理工作由國務院科教組歸口,並將科學院第一業務組的綜合計劃、科學實驗動態組的業務人員,劃歸科教組成立科技組。1973年5月,國務院科教組向國務院並周恩來總理請示,認為中國科學院兼管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地方的科技工作有很大局限性,難以做好,容易顧此失彼。建議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各地方的生產建設中的科學技術工作由國家計委設專門機構統籌規劃與協調;醫藥衛生科技工作仍由衛生部歸口;報告還對國務院科教組在科技方面的任務與職責範圍,提出具體建議。國務院對報告沒有批覆。周恩來總理在科教組成立後,則多次提出科教組不要多設人員編制,科技工作要依託中國科學院進行。1973年8月,國務院科教組的科技組人員撤回中國科學院,以科學技術辦公室的名義繼續負責民用方面的全國科技工作的管理。
1977年9月,再度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方毅兼主任、黨組書記,張愛萍為第一副主任,蔣南翔和武衡任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趙東宛等為副主任、黨組成員。1998年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重新組建科技部。將科技部、國家外國專家局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科技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科技部對外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改由科技部管理。」[4][5][6]
2020年8月31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的實施意見》(發改體改〔2019〕1063號)、《關於做好全面推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工作的通知》(聯組辦〔2019〕2號),原由科技部主管的中國發明協會等18家行業協會(商會)與科技部分離,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剝離行政職能,不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取消對其的直接財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7][8]。
2023年3月,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執行和專業機構管理體制,調整科技部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等職責,將科技部所屬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劃入農業農村部,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科技部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擬仍由科技部管理。科技部擬不再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9][10]。
職責
根據《科技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科技部承擔下列職能[11]:
- 擬訂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 統籌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國家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 牽頭建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 擬訂國家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國家重大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牽頭組織國家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 編制國家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組織協調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 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
- 牽頭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 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 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國家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國科技保密工作。
- 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 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國家重點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總體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
- 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中國政府友誼獎的評審組織工作。
- 負責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依法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工作進行宏觀管理、統籌協調和監督評估。自然科學基金委依法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對獨立運行,負責資助計劃、項目設置和評審、立項、監督等組織實施工作。
- 代管科技日報社。
- 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
根據《科技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科技部設置下列機構[11][12]:
內設機構
科技部管理的事業單位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副部級)
- 科技日報社(代管)
直屬事業單位
直屬企業單位
歷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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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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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关于印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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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左起第10位存在換行符 (幫助) - ↑ 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政府網. [2018-03-21].
- ↑ 郭大鈞. 中国当代史. 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1: 68.
-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18-03-13.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簡體中文).
- ↑ 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聯合工作組辦公室. 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北京. [2021-01-02] (簡體中文).
- ↑ 中国拟重新组建科技部--经济·科技--人民网. finance.people.com.cn. [2023-03-12].
- ↑ 重新组建科技部-新华网. www.news.cn. [2023-03-12].
- ↑ 11.0 11.1 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科技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北京. [2018-10-03] (簡體中文(中國大陸)).
- ↑ 財政部辦公廳、中宣部文改辦. 财政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报送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财办文〔2019〕26号)附件2:文化企业名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北京. [2020-08-26] (簡體中文).
外部連結
參見
國務院組成部門 | ||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 |
國務院科技部門 1998年3月10日至今 |
現任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
國務院民用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管理部門 1998年3月10日至今 | |
國務院重大科技攻關和重點實驗室項目計劃管理部門 1998年3月10日至今 | ||
前任: 國家外國專家局 |
國務院外國專家工作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 |
前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主管部門 2018年3月17日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