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国务院/12/副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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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国务院副总理4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任命名单[1]为序:
排名 肖像
姓名
党职 公职 分工
1
张高丽
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务院党组副书记
国务院副总理 主要分管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住建等部门[2]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
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主任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组长
2
刘延东
(女)
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党组成员
国务院副总理 主管教科文、卫生、体育工作[2]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
3
汪 洋
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党组成员
国务院副总理 主管农林、水利和商务、旅游工作[2]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4
马 凯
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党组成员
国务院副总理 主管工业、交通、金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2]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二届第二号). 新华社. 2013-03-16. 
  2. 2.0 2.1 2.2 2.3 国务院领导分工确定. 大公网. 201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