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凤翰(1683年—1749年),字西园,号南村,又号且园,晚号南阜山人,胶州(今山东胶州市)人。
生平
早年为诸生,雍正五年(1727年)举孝友端方,为歙县县丞,雍正十一年经两淮盐运使卢见曾保荐,官泰州巡盐分司[1]。去职后流寓扬州。工于花卉,乾隆二年(1737年)病废右手,遂以左手作画。嗜砚如痴,著有《砚史》。
注释
- ↑ 《泰州志·名宦卷》二十,“高凤翰,字南阜,山东人,雍正年间,官泰坝监掣。时缺,系新设。凤翰莅任后,多有创建。”
出处自汪鋆《扬州画苑录》、凌霞《天隐堂集》、李玉棻《瓯钵罗室书画目过考》、葛嗣浵《爱日吟庐书画补录》、黄质《古画微》、陈衡恪《中国绘画史》。《扬州画苑录》和《爱日吟庐书画补录》虽有“八怪”之说,但无列举八人之全部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