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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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记忆(英语:Collective memory),或集体回忆,是指一群人集体的共同的记忆,概念最初由法国社会学家霍布瓦克在1925年首次完整地提出,以跟个人记忆区分开。 如同个人在情境中能够有个体的回忆,一群人(人民或人类)被赋予共同回忆。集体回忆被理解为这样一个群体的框架:它构成了成员中群体特定行为的基础,因为它使个体能够呈现出共性。集体回忆是指基于文化经历的当前社会和文化关系,单独对一群人产生影响并传递共同知识。

集体记忆是在一个群体里或现代社会中人们所共享、传承以及一起建构的事或物;这个讨论由阿斯曼延续,他写下了《Das kulturelle Gedächtnis》(文化记忆)[1],较近期的学者如保罗‧康纳顿的著作《社会如何记忆》[2],把这个概念再伸延,认为人类的身体就是记忆的保留和繁衍这种集体过程所进行的地方,而皮埃尔·诺哈研究地方与空间(lieux de memoire - 记忆的场所)在集体记忆中的角色有很大的贡献;他说:

“一个‘记忆的场所[3]’是任何重要的东西,不论它是物质或非物质的,由于人们的意愿或者时代的洗礼(英译为the work of time)而变成一个群体的记忆遗产中标志性的元素(这里所指的是法国社会)。”[4]

参阅

注脚

  1. Assmann, J. Das Kulturelle Gedächtnis: Schrift, Erinnerung und Politische Identität in frühen Hochkulturen. Munich: Verlag C.H. Beck. 2007. ISBN 9783406568442 (德语). 
  2. 保罗‧康纳顿. 《社会如何記憶》. 南方日报. 2000年12月. ISBN 9787208035812 (中文). 
  3. 有译记忆场域/记忆之乡
  4. Sites of Memory. wayback.archive-it.org.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