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公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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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 汪伪“行政院院长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 汪伪“政府委员会代理主席” | |
任期 1944年11月11日-1945年8月15日 | |
前任 | 汪精卫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中国广东省广州府南海县 | 1892年10月19日
逝世 | 1946年6月3日 中国江苏省吴县 | (53岁)
墓地 | 上海市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1921年-1922年) 中国国民党(1925年-1940年) 中国国民党(汪精卫)(1940年-1945年) |
配偶 | 李励庄 |
儿女 | 陈干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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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公博(1892年10月19日—1946年6月3日),祖籍福建上杭,生于广东南海县(今广州市),民国时期政治人物、汉奸。
陈的一生十分复杂,政治倾向波动极大。他曾是中国共产党创始党员、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之一,后背叛共产主义信仰,投身国民党,成为国民党第二次全国大会中央执委。抗日战争开始后,他与汪精卫一同叛国,出任汪伪政权“立法院长”,是为汪伪政权第二号人物。汪精卫死后,他又出任汪伪政权“主席”兼“行政院长”,成为伪政权一号人物。日本投降后,远遁日本,企图逃脱人民审判。但最后被引渡回国,以通敌叛国罪判处枪决并执行,终年54岁。
生平
家世背景
陈公博生于官宦之家,原籍福建汀州上杭,后移居广东乳源,自陈公博祖父时举家迁居至属于南海县的广州府城。[1]
早年经历
陈公博于广州出生,自幼弄枪习棒,曾独自把几个骄横的八旗子弟打伤,6岁开始阅读《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等小说。1907年,15岁的陈公博与父亲在家乡组建“三点会”反清,失败被囚。
1917年,陈公博于广州的广东法政专门学校毕业,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在五四运动时接受各种新思潮。1920年于北大毕业,回广州后开始接受社会主义,创办了宣传新思维、马克思主义及社会主义的《群报》。
1920年大学毕业后,由于陈独秀受聘到广州,陈公博与陈独秀、谭平山等人组成中国共产党广州支部。1921年,中共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陈公博代表广州出席。1922年6月,因支持陈炯明,受留党察看处分,陈宣布退党。1923年2月29日到美国纽约在哥伦比亚大学留学攻读经济学硕士,毕业后继续攻读博士,结束了博士课程但未能写完论文。
陈后来在美国留学期间所著的关于中共早期活动的硕士论文,引用了中共一大纲领。此论文在1960年代被发现,能与共产国际早期关于中共建党的档案相印证,从而成功复原了已散佚的中共一大纲领。
归国服务
1925年4月,陈公博回到广州即被廖仲恺延揽,加入国民党,并出任国立中山大学代理校长。受汪精卫、廖仲恺的重视,先后任党部书记,国民政府广东省工厅长。
1926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中央执行委员,进入国民党领导核心。北伐开始后,作为蒋介石随员北上。宁汉分裂时支持武汉的汪精卫。宁汉合流后到广州,联合张发奎驱走李济深,准备迎接汪主事。之后广州发生暴动,陈公博等受各方责难,于1927年12月逃到香港。
国民党内改组派
1928年,陈公博到上海,出版各种书刊提出改组国民党的各种主张,成为国民党内改组派的宣导者。
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内谋求和解,蒋介石及汪精卫再度合作,汪任行政院长。1931年12月30日,国民政府任命陈公博为实业部长[2]:795。1932年1月5日,陈接任部长后,立即提出《四年实业计划》[2]:795。陈亦任国民政府民众训练部等职。1935年11月,汪精卫被刺,于12月1日电请辞去行政院长本兼各职[2]:795。12月12日,陈辞去实业部长职[2]:796。1936年2月,汪辞去行政院长,陈亦辞职。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之后,汪精卫与日本暗中交涉谈判,于1940年3月到南京,成立其与日本合作的伪“国民政府”。陈公博初时对汪的投日有所保留,最后却选择追随,任汪伪首任“立法院长”,后兼“上海市长”。1944年汪往日本治病,陈公博任国民政府代主席。汪死后,兼任行政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等职。1945年初,美国在太平洋完全取得优势日本战败只是时间的问题,陈亦开始透过军统向重庆暗通款曲,故意包庇以协助军统的行动。
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次日,陈公博宣布解散伪“国民政府”,改为所谓“临时政务委员会”和“治安委员会”,自任两“委员会”头目。原本,陈还望能得到重庆接受,但最终远渡日本。国民政府发出对陈公博的通缉令,并在南京受降后即向日本提出引渡要求,日本只能将其交出。陈被国军伞兵押回中国,交由军统看管。
1946年4月,陈公博在苏州狮子口的江苏高等法院受审,以通谋敌国罪成立判处死刑。不久后伏法。
家庭
陈公博与太太李励庄育有一子陈干,后在美国居住。
参考文献
前任: 顾孟余 |
国立中山大学校长 1925年 |
继任: 褚民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