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江(1971年5月—),男,蒙古族,内蒙古科左中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2012年9月,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副主任、党组成员;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6年7月,任天津市宁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17年4月,任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2017年5月,任天津市和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2017年5月,当选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1][2][3]。2021年1月,任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2023年10月,担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4]。
参考
- ↑ 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_天津在线. 天津在线. [2022-12-26].
- ↑ 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网易. 2017-05-27 [2022-12-26].
- ↑ 中共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搜狐网. 2017-05-26 [2022-12-26].
- ↑ 陈春江任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 此前担任商务部部长助理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district.ce.cn. [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