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1668年7月25日 |
---|---|
震级 | 8.5Ms |
震源深度 | 约36千米 |
震中 | 34°48′N 118°30′E / 34.8°N 118.5°E |
影响地区 | 大清 |
伤亡 | 压毙5万余人 |
郯城大地震发生于中国清康熙七年农历六月十七戌时(1668年7月25日20时左右)。震中位于山东省东南部今郯城、临沂、临沭三县交界处。[1]此次地震最大烈度达XII度,为中国东部历史上地震烈度的最高级别[来源请求]。
震中附近地区的山东省郯城、沂州(今临沂)、莒州(今莒县),5万余人死亡[1](莒州死亡2万余,沂州死亡1.2万,郯城死亡8700余人),所有城廓、住宅、官署、庙宇等建筑物全部被毁,在南北延伸长约70余千米的形变带上,发生大规模的山崩地裂、地裂、地陷、涌水、喷沙等现象,山川地形发生了剧烈变化。江苏省海州赣榆县由于海滩隆起,黄海海水退去30华里。郯城“城楼垛口官舍民房并村落寺观,俱倒塌如平地”,“地裂泉涌,上喷二三丈高”,“地裂处或缝宽不可越,或深不敢视”[2]。遭受地震破坏的范围约19万平方千米,包括山东大部、江苏和安徽北部的150多个州县。此次地震的有感半径达到800多千米,面积约100万平方千米,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河南、浙江、江西、湖北、直隶、陕西、山西、福建等省及朝鲜,留下有关这次地震记载的多达410余州县。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华夏东部的旷古奇灾--1668年中国山东省郯城地震. 中国地震信息网. 2007-11-05 [2018-01-24].
- ↑ 康熙《郯城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