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州大堂(含绛州三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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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所在 | 山西省新绛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元 |
编号 | 第四批第117项 |
登录 | 1996年11月20日 |
绛州大堂位于中国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城内(今新绛中学内),1996年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时将绛州三楼(钟楼、鼓楼、乐楼)归入绛州大堂。
新绛县古为绛州。现存的绛州大堂为元代绛州州署衙门内的大堂,坐北朝南,面阔七间,进深八椽,单檐悬山顶,前檐斗栱五铺作双下昂重栱计心造,堂内减柱造。
钟楼始建于宋,明弘治元年(1488年)重修,单檐十字歇山顶,楼下四面有拱券门洞,楼内有金代铁钟。乐楼始建于明洪武年间,坐北朝南,上下两层,面阔五间,进深二间。鼓楼始建于元至正年间,坐北朝南,楼身面阔五间,进深四间,三重檐歇山顶。[1]
参考文献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Ⅰ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357.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