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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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国家 | 中国 |
所属行政区 | 福建省福州市 |
管理区类别 |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置时间 | 1985年1月 |
管委会机构名称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 |
地理 | |
总面积 | 23平方公里平方千米 |
人口及经济 | |
总人口 | 13.4万人 |
其它 | |
邮政编码 | 350003 |
网站: http://www.fzftz.gov.cn/jjjskfq/index.aspx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总面积23平方公里,岸线总长度约为59.8公里。[1]
历史
- 1985年1月,国务院批准在马尾设立开发区,福州开发区成为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
- 1992年,福州开发区与马尾行政区实行“两区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之后,国务院批准在开发区内设立台商投资区、高科技园区、福州保税区,2005年6月批准设立福州出口加工区。
- 2011年,省委、市委作出建设马尾新城的部署,将马尾全境纳入“两组团一廊道”的规划布局,马尾新城是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的先行区、核心区、示范区。
- 2013年5月,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在规划审批、干部人事制度、人才引进、户籍管理、建设用地、财税支持和投融资等方面赋予开发区一系列政策支持。[1]
主要产业园区
出口加工区、快安片区、马江园区、长安投资区、琅岐经济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罗星街道、马尾镇、亭江镇、琅岐镇等。[1]
参见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福州自贸区门户网站-简介. www.fzftz.gov.cn. [201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