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2006年10月11日由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
2012年11月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报告时,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3]。
参考文献
- ↑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06, (33) [2022-01-05].
- ↑ 新华社.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摘登. 人民网. 2012-11-09 [2021-01-04].
- ↑ 新华社. 《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印发. 中国政府网. 2013-12-23 [202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