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号 | |
着重号(·)用检着重标明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字、词、句的符号;使用时文下打点,直排时则标在字的右侧。[1]
在香港,着重号通常只用于教科书或教材,使用方法和中国大陆相同;在台湾当局审定的标准中,并未被视为标点符号,但民间亦有书刊使用,或可见于个别含有书法或艺术成分的作品;日本刊物也有使用,但使用方法与中文不同。
随着电脑和互联网运用的普及,西方人的程式开发未考虑中式标点,中文用户自身也没有开发,传统着重号在电脑输入和排版上十分不便,现已较少在一般文书上使用,转而采用西式用法,以粗体字或黑体字代替。
在CSS3,提供了“text-emphasis
”属性可以为文字加入着重号,满足中日韩用字的需求[2]。
中文
横排
按中国大陆及香港的标准,标于需要强调的字之下的样式:[3]
- 事业是干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
- 看来,他仿佛用一千只眼睛瞧着。
直排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标于需要强调的字之右的样式:
- 事业是干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
- 看来,他仿佛用一千只眼睛瞧着。
其他语文
日文
按1999年W3C于制定CSS标准时一份由微软提交的工作草案所示[4],日语横书标于字之上:
- 求闻は誰でも編集できるフリー百科事典です
直书时标于字之右:
求闻は
誰でも編集できる
フリーな百科事典です。
英文
- “Please come before 5 PM”。
- “Please come before 5 PM”
- “Please come BEFORE 5 PM”
但若整篇文章皆使用大写,相当于一直大声说话,是十分无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