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亭文星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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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文星庙
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
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
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

盐亭文星庙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明。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盐亭文星庙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安家镇鹅溪村五社,建于明代(梁上有大明隆庆元年等题记)。建筑坐东北向西南,占地面积630平方米,呈长方形布局,正殿面阔三间,通面阔12.3米,进深12.5米。前殿有垂带式踏道十级,殿内有壁画一幅,题为雍正四年(1726年)十一四日画。抬粱式梁架,十橼袱四栋屋,斗拱六朵前后有橼袱搭牵,木结构歇山式顶,顶上覆盖小青瓦。斗拱虽经历代维修,仍保持原貌。前檐斗拱为六铺作双抄三下昂偷心造,出45。斜昂。昂为琴面昂,但昂尖处理为上卷,呈象鼻状。文星庙大殿为单檐歇山式屋面,现盖小青瓦,做民间脊式。文星庙为研究明代木构建筑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2004年,盐亭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