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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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改制是指新朝王莽儒家的政治理念托古改制,推行的一系列的社会改革。

王莽仿照《周礼》的制度推行新政,屡次改变币制、更改官制与官名、以王田制为名恢复井田制,把煮盐冶铁酿酒、币制及山林川泽收归国有,耕地重新分配,又废止奴隶制,建立五均赊贷贷款制度)、六筦政策,以公权力平衡物价,防止商人剥削,增加国库收入。刑罚、礼仪及田宅车服等仪式不停回复到西周时代的周礼模式。

由于政策多迂通不合实情处,百姓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而且朝廷朝令夕改,使到百姓官吏不知所从,不断引起各贵族和平民的不满。天凤四年(17年),全国发生蝗灾旱灾,饥荒四起,各地农民纷起,形成赤眉绿林大规模的反抗,导致新朝只建立了十五年便告灭亡。

背景

西汉汉宣帝去世后,其政治与社会结构变动剧烈,使西汉走向灭亡。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1]

  1. 元、成、哀、平等几位皇帝或怠于政事、或软弱无能,政权先后由宦官石显与外戚(担任大司马大将军)王氏、傅氏等集团掌控。
  2. 地方豪强与商贾再度兴起,控制地方吏治与经济,并且与中央官员密切结合。他们一方面垄断富利,一方面兼并大量土地,以致大量百姓转为佃农、流民或奴婢。
  3. 儒家集团的政治力量超过崇尚务实的法家,最终独占朝政,而法家势力衰退瓦解。最后是儒家提倡改制运动,他们加入阴阳家五行学说,推演天变灾异的现象,形成谶纬学说。并且认为王朝德衰,应该禅国让位
  4. 汉帝孤立无援,地方刘姓诸侯国削弱,中央功臣列侯耗尽,又无能臣干将扭转局势,其政权最终被外戚王莽夺取。

汉成帝继位后,怠忽政事,喜好女色[注 1],最后死在“温柔乡”中。在汉成帝怠忽职守期间,国事由皇太后王政君的哥哥大司马王凤管理,他们开启王氏集团执政的开端。王凤的能力颇强,执政后广收人才,儒法两家人才与之合流,一致拥戴听命,而王家兄弟分别位居要津,奠定王家不可动摇的政治势力。西汉阳朔三年(前22年)王凤去世,其兄弟如王音王商王根先后以大司马一职掌握朝政。形成“王凤专权,五侯当朝”的局面。此时王家因长期安逸而浮华奢持,但王凤之侄王莽节俭朴实,酷好儒术,礼贤下士,渐得王凤与皇太后王政君的重视,于西汉永始元年(前16年)受封为新都侯[注 2],并于西汉绥和元年(前8年)担任大司马一职[1]

然而隔年汉成帝去世,其侄刘欣继位,即汉哀帝。汉哀帝祖母傅太皇太后擅权谋且强势,其与丁太后、外戚傅喜丁明把持朝政。傅太皇太后与王莽不合,王莽退位而隐居新野,王氏外戚衰退。汉哀帝本身幼体弱多病,政事又被傅太皇太后把持,所以转而宠幸董贤同性恋)。汉哀帝还封董贤为大司马,并想让帝位。这些都激起普遍反感,当时地方百姓备受地方豪强、地主欺压,国家已是一片末世之象,民间“再受命”说法四起。此时王氏势力尚在,王莽本人更受儒生怀念与人民的拥戴。西汉元寿二年(前1年)汉哀帝去世,王莽奉王太皇太后王政君之命,重返朝廷担任大司马[1]

返回政局的王莽积极推行篡位之路,他拥立年仅九岁的汉平帝作傀儡,并且陆续受封安汉公宰衡[注 3]等崇高之职。他以王舜王邑为心腹,甄丰甄邯孙建为将领,平晏刘歆为参谋。打击何武公孙禄等反对他的大臣与傅、丁、卫(汉平帝母家)等外戚势力。王莽又积极施行善政,拢络人民。民间有灾害即捐钱赈灾,扩充太学以征求各地人才,甚至操弄谶纬、杜撰古史以获取禅位的合法性。到了西汉元始五年(5年),朝中一片都是王莽势力,王莽受封“九锡”,汉平帝十分不满。同年,汉平帝猝死[注 4]王莽迎立宗室刘婴即位,即孺子婴[3]。最后借由众大臣以谶纬之事推举,王莽得以对内称“假皇帝”,对外称“摄皇帝”。新始建国元年(9年)[4]王莽建国“新”[5],即新朝,西汉灭亡[1]

王莽儒家学派巨子,且以新圣自居,所以积极改制西汉末年乱象,意图回复到儒家歌颂的夏商周三代盛世。改制的内容上从典章制度、法律与教育,下到人民习俗、经济制度等,十分全面[6]

改制内容

官制改革

王莽推动的官制改革包括三部分:其一是废王号,恢复五等爵位;其二改中央官名,分置四辅、三公、九卿、六监;其三是改地名及地方官名。[7]

西汉居摄三年(8年),“摄皇帝”王莽奏请太皇太后(莽姑母王政君)实行五等爵制,恢复公、侯、伯、子、男等爵位。[8]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以古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为由,认为汉之诸侯及四夷称王有违古制,规定诸侯为王者改称为公,四夷僭号称王者改称为侯。始建国四年(12年),王莽莅明堂,大封诸侯。他规定诸侯之员额为一千八百。公一国有众万户,土方百里;侯、伯一国有众五千户,土方七十里;子、男一则有众二千五百户,土方五十里。已受封地者计有公十四人,侯九十三人,伯二十一人,子百七十一人,男四百九十七人,共七百九十六人。[9]

始建国元年(9年)正月朔,王莽封以王舜为太师,封安新公;平晏为太傅,就新公;刘歆为国师,嘉新公;哀章为国将,美新公:是为“四辅”,位居上公。又以甄邯为大司马,承新公;王寻为大司徒,章新公;王邑为大司空,隆新公:是为“三公”。又以甄丰为更始将军,广新公;王兴为卫将军,奉新公;孙建为立国将军,成新公;王盛为前将军,崇新公:是为“四将”。共十一公。新置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司若,位皆孤卿。更名大司农为羲和,后更名为纳言,大理为作士,太常为秩宗,大鸿胪为典乐,少府为共工,水衡都尉为予虞,与三孤卿共称“九卿”,分属于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每一大夫置元士三人,共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分主中央各官署。又更名光禄勋为司中,太仆为太御,卫尉为太卫,执金吾为奋武,中尉为军正,另新置大赘官,掌乘舆服御物,后又掌兵秩,位皆上卿,号为“六监”。[9]

改郡太守为大尹,都尉为太尉,县令长为宰,御史为执法,公车司马为王路四门。又更名长乐宫为常乐室,未央宫为寿成室,前殿为王路堂,长安曰常安。[9]

天凤元年(14年)四月,分西都常安城旁为“六乡”,置帅各一人。分常安临近的三辅地区为“六尉郡”,[9]即京尉郡(渭城、安陵以西,北至栒邑、义渠十县)、师尉郡(高陵以北十县)、翊尉郡(新丰以东,至湖十县)、光尉郡(霸陵、杜陵,东至蓝田,西至武功、郁夷十县)、扶尉郡(茂陵、槐里以西,至汧十县)及列尉郡(长陵、池阳以北,至云阳、祋祤十县);[10]另分东都为“六州”;分临近地区为“六队郡”,即河东河内弘农河南颍川南阳。六尉郡、六队郡皆置大夫,其职如太守属正,职如都尉[9]

土地制度与奴婢制度改革

西汉末年的贫富不均非常严重。“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没有土地的农民为豪民耕作,收获十取其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食犬猪之食。[11]所以官方赋税虽轻,一般农民的生活却很苦。[12]

始建国元年(9年)四月,王莽决定参照古代井田制,将天下田改称“王田”,禁止买卖。男丁未满八人,而田超过一井者,分余田给九族邻里乡党。原本无田或田地不足者,由官方分配。同时,他还下令改奴婢为“私属”,禁止买卖。[9]

经济制度改革

始建国二年(10年),初设“六筦”之令,对酒、盐、铁、铸钱、名山大泽、五均赊贷等六类与民生物资或经济活动进行管制。[9]其中酒、盐、铁、铸钱、名山大泽在西汉武帝时代即已管制,五均是武帝平准事业的扩大,而官方贷现金给百姓,则是王莽的独创。[13]

五均是丝、绵、布、帛、五谷等五种民生必需品的价格管制。[14]王莽在长安及五都设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菑成都市长为“五均同市师”。长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15]

赊贷事业,西汉已有。官家常贷给百姓种、食、牛只等,而且常免其还债;然而贷现金给百姓,只有民间才有;私人钱庄往往放高利贷以剥削有急需的百姓。王莽推动的贷现金予百姓政策,凡因祭祀、葬丧而贷者,不计利息;因经营而贷者,扣除本钱,仅以净利的十分之一计息,相较于当时通行的二成利息,实优厚许多。[16]

币制改革

王莽自西汉末年起,先后进行四次币制改革。第一次改革始于西汉居摄二年(7年)新发行大泉五十契刀五百一刀平五千三种货币,与五铢共同流通。与此同时颁布禁挟黄金令。

第二次改革为新朝始建国元年(9年)发行小泉直一,与大泉五十共同流通,禁五铢。王莽采取派谏大夫五十人分赴郡国铸钱的方式,以图使新货币占领市场,更好地取代五铢。但五铢未能禁绝,人民对新货币接受程度不高。

第三次改革在始建国二年(10年),是币制改革中引起争议最大的一次,推出五物(金、银、龟、贝、铜)六名(钱货、金货、银货、龟货、贝货、布货)二十八品的复杂货币系统。因为造成市场混乱,反对声浪巨大,这次改革坚持五年便停止。

第四次改革开始于天凤元年(14年),铸造货泉货布,在“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直”的情况下,又废除小钱,并在6年后彻底废除大钱。这最后一次改革直接影响到东汉初年的币制,货泉货布在东汉初年仍在铸造。

其他

宗庙陵园与祭祀

新朝建立后,始建国元年(9年),王莽依五等爵封古帝王与先贤后裔及王氏亲族,并且派遣骑都尉等分别营建黄帝园位于上都桥畤虞帝园于零陵九疑胡王园于淮阳陈,敬王园于临淄愍王园于城阳伯王(莽高祖)园于济南东平陵孺王(莽曾祖)园于魏郡元城,令使者四时致祭。[9]

同时,王莽对原汉朝祖宗园寝庙也加以保护。师法尧的祖庙名而称汉高庙(汉高帝庙)为“文祖庙”,连同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宣皇帝孝元皇帝孝成皇帝孝平皇帝等帝庙共七庙均亲自参拜,并令勿侵扰诸刘氏宗亲。[9]

始建国二年(10年)十一月,立国将军孙建鉴于原汉朝刘氏在各地作乱,建议汉高皇帝为新朝宾客,理该享食明堂。成帝是王莽的姑表兄弟,平帝是女婿,皆不宜入庙。元帝与当今皇太后(莽姑王政君)可视为一体,礼应入庙。并奏请汉室诸庙在京师者皆废;诸刘为诸侯者,以封户多少编入五等爵位;其为吏者皆罢官。王莽同意,并指示嘉新公刘歆、明德侯刘龚、率礼侯刘嘉等三十二人顺从天命,诸刘与此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不用罢官,并赐姓王。唯刘歆以女配莽子,故不赐姓。并改定安太后(莽长女)称号为“黄皇室主”,令其与汉室关系断绝。[9]常安的汉祖宗诸庙自此废。

始建国五年(13年)二月,文母皇太后(王政君)崩,葬于渭陵,与元帝同陵而异穴。立庙于长安,新朝世世献祭,并刻意贬低元帝在庙中的位阶。莽为太后服丧三年。[9]

地皇元年(20年),一些术士皆言有利于营造,王莽又见四方盗贼多,想要建立万世久安的基业,于是下诏书指示营建宗庙于长安城南,地广百顷。九月甲申,莽立于车驾上而行视,亲自举杵捣三下。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持节,侍中杜林等数十人掌将作监。莽博征天下工匠师傅,以计算营造尺度;各地官吏百姓义务赞助钱谷协助者,骆驿不绝于道路。拆毁城西上林苑内的建章、承光、包阳、大台、储元诸宫,以及平乐、当路、阳禄诸馆,取其材瓦,以建九庙。当月,大雨六十余日。下令众民献米六百斛可为“郎”,郎吏增俸赐爵至“附城”。九庙分别是黄帝太初祖庙、帝虞始祖昭庙、陈胡王统祖穆庙、齐敬王世祖昭庙、济北愍王王祖穆庙、济南伯王(莽高祖)尊祢昭庙、元城孺王(莽曾祖)尊祢穆庙、阳平顷王(莽祖)戚祢昭庙、新都显王(莽父)戚祢穆庙。各殿皆有两层。太初祖庙东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其余各庙尺寸减半。使用铜箔覆盖斗拱,并饰以金银雕刻的纹路,穷极百工之巧。各庙建于高地,其旁低下处则补强,粍费数百万钱,差役死亡达万数人。[17]

地皇二年(21年)正月,莽妻死,谥孝睦皇后,葬渭陵长寿园西,令永侍王政君,陵墓称为亿年陵。闰月丙辰,大赦天下,原本因莽妻亡的全国性大服丧及亲人亡的私人服丧皆免除。[17]

地皇三年(22年)正月,九庙盖成,纳神主牌。莽谒见,乘六马大驾,皆饰以五彩毛制成的龙纹衣,并著三尺长角。华盖车及大军在前。赐建庙之司徒大司空各千万钱,侍中中常侍以下皆有封赏。厚封大匠仇延为附城。[17]

学术教育与举士

西汉元始四年(4年),王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他还奏立乐经,并增加博士员额,每经各设博士五人。征天下通六艺之一敎授十一人以上;有通晓《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锺律月令兵法、《史籀篇大篆文字之意者,皆以公家马车载送。一时间,“天下异能之士”上千人获得征召。[8]

明堂建立后,元始五年(5年)正月,大祭明堂,征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一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为助祭。祭礼完毕,封汉宣帝曾孙刘信等三十六人为列侯,余皆赐爵,之赏各有数。同年,刘歆陈崇等十二人均以“治明堂,宣敎化”,封为列侯[8]

天凤三年(16年)阴历七月戊子有日食,大赦天下。又令公卿大夫诸侯二千石依“光禄四行”各推举一人。大司马陈茂日食免职,武建伯严尤继任为大司马。十月戊辰,在通往朝廷路上的朱鸟门鸣叫,昼夜不绝,崔发等以“虞帝辟四门,通四聦”之典故奏请招四方之士。王莽于是令群臣道贺,所举四行从朱鸟门进入以讨论政事与经义。[9]

音乐与仪仗

西汉居摄三年(8年),平帝驾崩届满三年,王莽代下诏书指示:停止奏乐之事止于季冬。来年正月郊祀之际即当演奏八音,届时王公卿士与所管儒生应当用心陈述音乐的要义。[8]

天凤四年(17年)八月,王莽亲自前往南郊,令人以五色药石及铜铸造威斗。其形状若北斗,长二尺五寸,准备用来镇压众兵。既成,令司命背负,王莽外出则置于前方,入室则置于座位旁边。铸斗之日,天气寒冷,百官人马有冻死者。[17]

天凤六年(19年)初献新乐于明堂、太庙。群臣戴上鹿皮帽。有人听到音乐声,认为“清厉而哀”,不是兴国之声。[17]

地皇二年(21年),有人说黄帝时建华盖以登仙,莽乃令人造九重华盖,高八丈一尺,装饰华丽,架于机关四轮车上,以六马驼运,力士三百人著黄衣及头巾,车上人击鼓,拉引者皆高呼“登仙”(登仙)。莽出门时,令其行于前方。百官皆窃言“此似丧车,而非仙物。”[17]

度量衡与历法

制作于始建国元年(9年)的新莽〈嘉量〉,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西汉居摄三年(8年),王莽奏请太后(王政君),称得“铜符帛图”,并借此“请共事神祇宗庙,奏言太皇太后、孝平皇后,皆称假皇帝。”该奏中请以居摄三年为初始元年,并将计时用的铜壸漏刻由汉制每日一百度改为一百二十度,均获得同意。[8]

始建国元年(9年)做新嘉量以统一容积

天凤元年(14年),令天下小学将戊子日替代甲子日作为六十日之首。冠礼以戊子日作为吉日,婚礼以戊寅日开始的十天作为忌日。结果百姓多不顺从。”[9]

天凤六年(19年)春,王莽见盗贼多,乃令太史推算三万六千年的历法,每六年更改年号一次,颁布天下;又将宁始将军改回更始将军的旧称号。企图以符命欺骗迷惑百姓,销解盗贼。众人皆嘲笑他。隔年改元“地皇”,即遵从此一规定。[17]

律令

西汉元始五年(5年),王莽奏请建立市无二贾、官无狱讼、邑无盗贼、野无饥民、道不拾遗、男女异路之制度,犯者处以象刑(穿着异色服装以作羞辱)。该年稍后又增法五十条,犯者流放至西海。遭流放者以千万计,人民开始抱怨。[8]

地皇元年(20年)正月乙未,大赦天下。王莽下令军队出兵行军时,若有敢奔跑喧哗而犯法者,立即处以斩首之刑,而不须等待到秋、冬行刑季节;并规定实施到年底为止。于是春、夏之际在都市里斩人,百姓震惊恐惧,在道路以目示意而不敢言谈。[17]

地皇二年(21年),人民违犯铸钱禁令,同伍的邻居都要连坐,押入官府作为奴婢。男子坐在囚车,儿童与妇女步行,以铁锁拴著颈部,传送至掌管铸钱的锺官,人数多达十万。到达者重新分配夫妇,愁苦而死者十之六七。[17]

行政区划

西汉元始五年(5年),受人首领良愿等所献地为西海郡。同年,王莽奏请将原设的十三州依据古籍《尧典》所载改为十二州,州名亦采古名。[8]

始建国三年(11年),“是时诸将在边,须大众集,吏士放纵,而内郡愁于征发,民弃城郭流亡为盗贼,并州平州尤甚。”可见此时的州中有并州平州[9]

失败原因

王莽当政时,便不断有大臣进行劝诫,从中可以看出当时高级官员对王莽改制失败原因的分析评价。比如地皇二年(21年),“南郡秦丰众且万人。平原女子迟昭平能说经博以八投,(服虔曰:“博奕经,以八箭投之。”)亦聚数千人在河阻中。莽召问群臣禽贼方略,皆曰:“此天囚行尸,命在漏刻。”故左将军公孙禄征来与议,禄曰:“太史令宗宣典星历,候气变,以凶为吉,乱天文,误朝廷。太傅平化侯饰虚伪以媮名位,‘贼夫人之子’。(师古曰:“论语称子路使子羔为费宰,孔子曰‘贼夫人之子’,言羔未知政道,而使宰邑,所以为贼害也。故禄引此而言。”)国师嘉信公颠倒五经,毁师法,令学士疑惑。明学男张邯地理侯孙阳井田,使民弃土业。牺和鲁匡六筦,以穷工商。说符侯崔发阿谀取容,令下情不上通。冝诛此数子以慰天下!”又言:“匈奴不可攻,当与和亲。臣恐新室忧不在匈奴,而在封域之中也。”莽怒,使虎贲扶禄出。然颇采其言,左迁鲁匡五原卒正,以百姓怨非故。六筦非匡所独造,莽厌众意而出之。(师古曰:“厌,满也,音一艳反。”)”[17]

综观王莽的一系列新政,其主要问题乃只求名目复古,要求恢复周礼,徒增行政困难。如实行王田制乃根据周代的“井田制”,但井田制的崩坏乃因为人丁增加,耕地不足以养活各人丁,再实行井田制自不可能成功。又如币制改革不但令货币种类繁多,更严重的问题是,这些货币有的是古时贝币等,皆是因为使用不便才被淘汰,再恢复使用自当引起混乱。

钱穆国史大纲》评论王莽的政治,“完全是一种书生的政治”;而黄仁宇在《中国大历史》里也语带讽刺的评论王莽:“他尽信中国古典,真的以为金字塔可以倒砌。”

除了不符世情外,王莽改革失败还有其他原因:

  • 缺乏改革的技术能力,而行政官员大多近乎腐败贪污
  • 改制前后缺乏周详计划,以致法令繁复,朝令夕改,如:多次币制改革,令货币种类繁多,导致通货膨胀;又以严刑强制执行,使人民反感;
  • 诸多措施,如行王田制、禁卖买私属、行六筦,严重损害既得利益者,后者自然鸣鼓而攻之。

吕思勉曰:“新室政治可分数端:一曰均贫富,二曰兴教化,三曰改官制,四曰修庶政,五曰兴学术。凡莽之所怀抱者,多未能行,或行之而无其效,虽滋纷扰,究未足以召大乱,其召乱者,皆其均贫富之政,欲求利民,而转以害之之故也。”[18]“莽之病,在于偏重立法,而不计法所以行。”[19]“举事规模过大,遂致流于奢侈而不自知,亦为莽之一失。”[20]

相关条目

  • 王政复古:日本幕末时期,萨摩藩等雄藩的废除幕府主张,以皇权回复古时由天皇掌握为号召。这是日本一个重要的托古改制事件。

注释

  1. 汉成帝喜好女色,先后宠爱许皇后班婕妤赵飞燕赵昭仪等赵氏姐妹。其中赵氏姐妹为避免其他妃嫔生下皇子,与其争夺权力,就残害杀死诸皇子,史称燕啄皇孙[1]
  2. 封国位于南阳新野之都乡(今河南新野南)[1]
  3. 宰衡出自商朝伊尹任职的阿衡,与周朝周公任职的大宰,意旨王莽是汉朝的辅政之臣,地位等同伊尹和周公[1]
  4. 关于汉平帝的死因,一说被王莽毒杀,另一说是病死[1][2]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邹纪万(1993年):《中国通史·秦汉史》第一章〈大一统帝国的政治变迁〉,第六节〈西汉中衰与政权结构的变动(元帝~王莽篡汉)〉,第72页-第84页。
  2. 韩复智(1996年):《剑桥中国史─秦汉篇》第2章〈前汉政治史的模式〉,第5节〈改造和衰落(公元前49—公元6年)〉
  3. 《资治通鉴·卷第三十六》:“泉陵侯刘庆上书言:“周成王幼少,称孺子,周公居摄。今帝富于春秋,宜令安汉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群臣皆曰:“宜如庆言。””
  4. 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新王莽始建國年間 西元9年1月15日(星期二). [2014-11-01]. 
  5. 《汉书·王莽传上》:“初始元年十一月戊辰,莽至高庙拜受金匮神嬗,御王冠,谒太后,还坐未央宫前殿,下书曰:“予以不德,托于皇初祖考黄帝之后,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属。皇天上帝隆显大佑,成命统序,符契图文,金匮策书,神明诏告,属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汉氏高皇帝之灵,承天命,传国金策之书,予甚祗畏,敢不钦受!以戊辰直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变牺牲,殊徽帜,异器制。以十二月朔癸酉为建国元年正月之朔,以鸡鸣为时。服色配德上黄,牺牲应正用白,使节之旄旛皆纯黄,其署曰‘新使五威节’,以承皇天上帝威命也。”。此处王莽采五德终始说,依五行相生来解释,以汉朝为火德,新朝为土德刘邦赤帝王莽黄帝虞帝之后。”
  6. 邹纪万(1993年):《中国通史·秦汉史》第一章〈大一统帝国的政治变迁〉,第七节〈王莽托古改制的迷梦〉,第85页-第93页。
  7. 陈致平,《中华通史》,第二册,黎明文化事业,1975年3月,第218-219页
  8. 8.0 8.1 8.2 8.3 8.4 8.5 8.6 汉书·卷九十九上·王莽传上
  9.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9.12 9.13 汉书·卷九十九中·王莽传中
  10. 《三辅黄图校正》,卷一〈三辅沿革〉
  11. 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
  12. 陈致平,《中华通史》,第二册,黎明文化事业,1975年3月,第220页
  13. 张寿仁,《狡诈权臣:王莽》,INK印刻文学生活杂志出版,2009年2月第,101页
  14. 张寿仁,《狡诈权臣:王莽》,INK印刻文学生活杂志出版,2009年2月第,103页
  15. 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下
  16. 张寿仁,《狡诈权臣:王莽》,INK印刻文学生活杂志出版,2009年2月第,104-106页
  17.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
  18. 吕思勉,秦汉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02页。
  19. 吕思勉,秦汉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1页。
  20. 吕思勉,秦汉史(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