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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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排名第一) | |
任期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任期 2003年3月15日-2013年3月5日 | |
前任 | 田纪云 |
继任 | 李建国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 | |
任期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 | |
任期 2002年11月-2012年11月 | |
总书记 | 胡锦涛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
任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 | |
任期 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5日 与叶选平、杨汝岱等同时在任 | |
主席 | 李瑞环 |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 |
任期 1992年12月-2002年12月 | |
总书记 | 江泽民 |
前任 | 丁关根 |
继任 | 刘延东 |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 |
任期 1985年9月24日-1987年8月31日 与万里、习仲勋等11人同时在任 | |
总书记 | 胡耀邦→赵紫阳(代理)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中国河北省丰润县 | 1941年7月14日
国籍 | 中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高秀芝 |
儿女 | 王新亮 |
母校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职业 | 官僚 |
专业 | 工程师 |
网站 | 王兆国简历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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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1941年7月14日—),男,河北丰润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前领导人之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毕业,工程师。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二至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前后在中共中央高层任职20多年,历经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胡锦涛等四任总书记。在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上,以44岁的年纪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曾一度被视为是未来中共最高领导职务的接班人。
生平
早年经历
因为生活所迫,王兆国读书较晚,到二十岁时才有机会进入大学校门。1961年,王兆国和中共第十六、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成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校友,入读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而李长春则在电机系学习。受“文革”的影响,已经毕业两年的王兆国和其他同学一样,直到1968年才被分配工作,来到位于湖北十堰地区的中国第二汽车制造厂(简称“二汽”),在其下属车桥厂担任技术员。
在“二汽”工作的前十年时间里,王兆国历任车桥厂共青团委副书记、二汽总厂团委书记,总厂党委常委、厂政治部副主任兼车箱厂党委第一书记等职;还曾兼任过“二汽”所在城市——十堰市的中共市委常委。
进入中央
改革开放初期,中共人事政策的调整,年轻、懂专业技术的王兆国很快被提拔为第二汽车制造厂副厂长、兼党委书记。除了业务过硬之外,王兆国“政治可靠”的突出表现是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运动中,拒绝在其主管的车箱厂组织“批邓”活动。在1982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大上,41岁的王兆国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成为当时最年轻的中央委员;两个月后,出任省部级正职的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央团校校长;1984年,转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在任职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时,王兆国受到了胡耀邦、乔石等人的赞许。在1985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二届五中全会上,以44岁的年龄和乔石、田纪云、李鹏、郝建秀等一同被任命为中央书记处书记,成为中国共产党的高级领导人。在任职两年后,王兆国便不再兼任中办主任的职务,由副手温家宝接任;但依然保留了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书记职务,继续负责中共中央各部委的党务工作。同时,在1984年也兼任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首席委员,负责对日关系。
1987年王兆国被外放到福建省担任省长。3年后(1990年11月),王兆国被调回北京,出任国台办主任。1992年,中共十四大后,王兆国被安排出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并在次年3月的全国政协选举中,当选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98年,王兆国连任了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02年11月15日,在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上,王昔日的副手们——胡锦涛、温家宝等人,纷纷晋升中央政治局常委;然而,时年61岁的王兆国才刚刚进入中央政治局。在一个月后的召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十三届五次执委会上,王兆国接替了尉健行出任全国总工会主席;2003年3月,又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排名第一位的副委员长。2007年10月22日,王兆国在中共十七届一中全会上连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并在2008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王兆国连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08年10月17日,中国工会十五大在北京开幕,王兆国主持开幕式。同年10月19日,大会选举产生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10月2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王兆国为主席[1]。
2012年11月15日,71岁的王兆国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后卸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并于2013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后卸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以国家级副职领导人级别届满退休。
家庭
参考文献
- ↑ 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部编. 中国工会章程简史 第2版. 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18.12: 125–126. ISBN 978-7-5008-7110-1.
- ↑ 引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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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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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田纪云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排名第一) 第十届至第十一届 2003年3月-2013年3月 |
继任: 李建国 |
民事职务 | ||
前任: 尉健行 |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02年12月-2013年3月 |
继任: 李建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丁关根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1990年-1996年 |
继任: 陈云林 |
前任: 胡平 |
福建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7年-1990年 |
继任: 贾庆林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丁关根 |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 1992年-2002年 |
继任: 刘延东 |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 1990年-1996年 |
继任: 陈云林 | |
前任: 冯文彬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1985年-1987年 |
继任: 温家宝 |
前任: 乔石 |
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 1984年-1986年 | |
非营利组织职务 | ||
前任: 韩英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 1982年-1984年 |
继任: 胡锦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