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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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1123年—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饶州鄱阳人(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洪皓第三子。南宋名臣,官至翰林学士、龙图阁学士、端明殿学士。以笔记容斋随笔》、《夷坚志》闻名于世。

生平

宣和五年(1123年)生,南宋名臣洪皓第三子。洪皓使金,遭金人扣留,洪迈年仅七岁,随兄洪适洪遵攻读,“幼读书日数千言,一过目辄不忘,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靡不涉猎”。赵和仲有言“知古者莫如洪景卢”[1]。十岁时,随兄洪适避乱,尝往返于秀(今浙江嘉兴)、饶二州之间。绍兴十五年(1145年)进士,授两浙转运司。受秦桧排挤,出京为福州教授。累迁吏部郎兼礼部。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迁左司员外郎。 绍兴三十二年春(1162年),金世宗遣左监军高忠建来告登位且议和,洪迈为接伴使,充贺登位使,出使金国,“自旦及暮,不给饮食,三日乃得见”,洪迈熬不过,屈节称臣。金大都督怀中提议将洪迈扣留,左丞相张浩以为不可,乃遣还。殿中御史张震弹劾迈“使金辱命”,罢归家居。[2]

隆兴元年(1163年),知泉州乾道二年(1166年),知吉州(今江西吉安),入京为起居舍人。乾道三年(1167年),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乾道六年(1170年),知赣州(今江西赣州)。淳熙二年(1175年),知婺州,兴修水利 。特迁敷文阁待制。淳熙三年(1176年)建议许浦开河三十六里,梅里筑二大堰;又建议建造多桨底平船,召募濒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补水军。同年以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淳熙四年(1177年)九月,拜翰林学士绍熙元年(1190年),进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绍熙二年,上章告老,进龙图阁学士。不久以端明殿学士致仕嘉泰二年(1202年)卒,年八十。[3]光禄大夫,谥文敏。

著作

洪迈二十岁即潜心于《夷坚志》之编撰,至死方休。其他著作包括《容斋随笔》五集、《四朝国史记》、《钦宗纪》等。编有《万首唐人绝句》。洪迈著作《经义考》,其中的观点之一坚持看不起《逸周书》的偏见:“周书今七十篇,殊与尚书体不相类,所载事物亦多过实,无所质信。”

注释

  1. 谢三宾《容斋随笔》二集自序
  2. 罗大经《鹤林玉露》曰:“景卢素有风疾,头常微掉,时人为之语曰:‘一日之饥禁不得,苏武当年十九秋。传语天朝洪奉使,好掉头时不掉头’“洪迈在《容斋四笔》中予以辩解:“盖时有屈伸,正自不得不尔”。
  3. 《宋史》未载卒年。钱大昕《洪文敏公年谱》载其八十岁卒。《容斋续笔》卷三《栽松》诗条言乾道五年年四十七。

参考

  • 宋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 王德毅:《洪容斋先生年谱》,载《幼狮学报》第三卷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