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名和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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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名(英语:Dharma Name),又称戒名法讳,为佛教出家众僧人)使用的名字,类似于基督宗教教名魏晋南北朝时由释道安首次使用“释”(释迦牟尼佛)作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佛教出家众在进行出家仪式时,由主持仪式的和尚赐与。在完成出家仪式后,佛教僧侣就会抛弃原来的俗家姓名,改用法名,象征抛弃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众信徒,在参与三皈依、授戒仪式,或信徒过世的丧礼时,可以由主持和尚赐与一个法名,但是在家众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会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参与佛教活动时,才会使用法名。[1]

汉传佛教传统中,在法名之外,依循汉人习惯,有时会由和尚取第二个姓名,对应于表字,称法字。在法名与法字之外,依循取别号的习俗,僧侣通常可以自行取第三个姓名,称法号。一般来说,法名终身不改,但是僧侣可以取数个不同的法号。对待长老,资浅的出家众自称其法名,但是一般俗人为表尊敬,亦会以法号来称呼僧侣。法名与法号在民间常混同不分[2],但在汉传佛教之外的地方只有法名没有法号。

概述

法名(英语:Dharma Name)是出家时由教授和尚所取,终生不变的,作为出家人特有的名称。法号(英语:Dharma Nickname/Dharma Title),是中华文化中特有的,只在汉字文化圈中见到;不论是出家道士僧人,或者在家的居士,都可以有法号。如知名香港艺人刘德华,其法号即为慧果。

法号是俗人、晚辈称呼用的,而法名是师长、尊辈称呼用的,但大部分人并不作这种区分。

各地习俗

中国

在中国,受汉名的影响,佛教僧侣以释为姓,代表以释迦牟尼佛为父亲(佛子);通常是出家人才称“佛子”。在姓之外,使用法名,对应到名讳;在法名之外的名字,有法字,对应到表字;称法号,对应到。在禅宗中,有僧谱,就如同世俗的宗谱一般,记载著拥有这个传承的僧侣法名,类似于谱名。属于这个传承的僧侣,使用的法名,第一个字代表他在僧谱上的辈份

一般在家众,受三皈依与受五戒、受菩萨戒,有时在丧礼时也会取一个法名,但不使用释为姓,仍使用原有的姓,表明是俗家弟子。在日常生活中,仍使用原有名字,但是在参与佛教活动时,则使用法名,比如刘德华法名是“慧果”(净土宗),李连杰法名“成就金刚”(藏密)。如果在家众正式出家,除了抛弃原有俗名外,也会抛弃在家时使用的法名,另取法名。

僧人舍寿圆寂后,寺庙可能会追尊谥号,也往往称之为法号[2]

日本

日本,通常死者都会有一个日本佛教式的法名,通常由僧侣授予法名并收取香火钱,“大居士”、“清大姐”等法名几乎天价,“居士”或“大姐”等较便宜,“信士”或“信女”等最便宜,而日本僧侣视此为重要收入。

日本大名织田信长,死后法名为“总见院殿赠大相国一品泰岩大居士”。丰臣秀吉法名为“国泰祐松院殿灵山俊龙大居士”。

现代社会仍流行之,如黑泽明法名是“映明院殿纮国慈爱大居士”;美空云雀法名“兹唱院美空日和清大姐”。

戒名亦可提升,如坂井泉水戒名最初是“澄响幸辉信女”,后升为“丽唱院澄响幸辉大姐”。

也可以在死后出家,授予释姓,视同僧侣,如赤冢不二夫称为“不二院释漫雄”。

其他用法

道教中,出家道士也会使用另一个姓名,也被称为法名,或是道号。道士羽化后的谥号,甚至一般的善信、檀越仙游之后的称号,或也称法号。

参见

参考资料

  1. 《佛学大辞典》【法名】:(术语)出家入道时,师所赐之名,谓之法名。又受戒时,受于师者,谓之戒名,但今时法名之名,惟真宗用之,戒名之目,他宗多用之。戒名之字,未见典据。广弘明集二十八曰:“菩萨戒弟子法名慧炬。”观经灵芝疏下曰:“弃国出家,法名法藏,发四十八愿。”唐高僧传(僧迁传)曰:“等观即梁明帝之法名也。”
  2. 2.0 2.1 《佛学大辞典》【法号】:(术语)又云戒名。受戒时师所授之名也。又僧死后之谥号。亦称法号。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