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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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定一(1883年—1928年8月),字剑侯,号玄庐,男,浙江萧山人,中国革命家,民国时期政治人物。

生平

沈定一是浙江省萧山县衙前镇人。出身于地主官僚家庭。早年赴日本留学,参加同盟会,回国后曾任清朝云南广通县知县武定州知州和云南省会巡警总办等职。因参与反清活动被通缉,流亡日本辛亥革命时期,组织中华民国学生军团,自任团长,参加上海光复之役。1912年任浙江省议会首届议员。后在上海组织“公民激进党”反对袁世凯,被通缉,再度流亡日本,后去南洋。1916年回国,竞选上任浙江省议会议长,任期力促浙江省教育事业。

1919年,与戴季陶李汉俊共同创办《星期评论》,宣传社会主义和国际劳工运动。1920年5月与陈独秀等人在上海发起组织“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同年8月成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小组,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1921年4月回故乡萧山开展农民运动,创办衙前镇农村小学。9月发动了以萧山衙前为中心的萧绍农民运动萧山绍兴农民运动),开展抗租减租,并成立了中国第一个有章程的农民运动组织——衙前农民协会12月在绍兴越铎日报》上发表《农民自决》一文,鼓励农民抗租。在思想与立场上他集县官、议员、革命志士、新闻主编、地主仕绅等角色于一身,不顾中共党中央命令,致力从事民教育工作,虽鼓吹阶级斗争,却也宣传无政府主义与三民主义,他虽主张废除私有制,但因为自身宗族也是地主,不敢要求主持家务的母亲分地予佃,在立场上不时有矛盾之处。[1]

1923年8月,随蒋介石考察苏联,回国后加入中国国民党,出席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候补执委。1925年1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与会期间遭到一些代表的严肃批评。5月参加中国国民党一届三中全会,附和戴季陶提出的“纯粹的三民主义”,由于公开违反中共宗旨,被中共中央开除党籍。1925年底,参加中国国民党右派组织“西山会议派”。1927年任中国国民党浙江省清党委员会主任委员。

1928年8月,他在家乡萧山衙前镇被暗杀,死因迄今未明。

家庭

沈受谦。儿子沈剑龙,儿媳杨之华。杨后来与沈离婚,改嫁给在上海大学认识的瞿秋白,在上海轰动一时。

参考文献

  1. 陈永发. 中国共产革命70年. 台北: 联经出版. : 200-201. 
  • R. Keith Schoppa肖邦齐,《血路:革命中国中的沈定一(玄庐)传奇》,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
  • 陈永发,《中国共产革命70年》,台北:联经出版,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