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璜顶古建筑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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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 |
所在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元、明 |
编号 | 3-155 |
登录 | 2006年12月7日 |
毓璜顶古建筑群,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路23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又称毓璜顶公园,又名小蓬莱,是烟台市区的主要风景区之一。坐落在烟台市中心的位置上,海拔72米,面积891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1980年辟为公园。 2006年12月7日,授予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古建筑[1][2]。
参考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鲁政发[2006]136号). 法搜. [2012-05-13].
- ↑ 27处文物晋升省级保护 毓璜顶古建筑群等上榜. 新华网. [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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