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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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


国发〔1999〕25号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市长 程用文
副市长(6) 胡亚波江 伟 张文彤 刘子清 陈红辉 杨 军
秘书长 张忠军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组织上级机构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 副省级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人民政府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
对外官网 www.wuhan.gov.cn
影像资料


位于沿江大道的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简称武汉市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的地方行政机关。

沿革

1949年4月,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武汉战役期间的5月15日,华中军政长官公署司令长官白崇禧在武昌机场乘飞机离开武汉,但汉口市长晏勋甫留守[1]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于16日进至汉口市。次日,解放军进入武昌市汉阳县,至此,武汉三镇全部由解放军接管。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市军事管制委员会。24日,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命令,划前汉口市、武昌市及汉阳城区所辖地区成立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日,市长吴德峰、副市长周季方发布《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布告》[2][3],武汉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的当日,原汉口市市长晏勋甫在汉口青年剧院(今市政府礼堂)向新市长吴德峰移交汉口市府的所有材料和档案清册[1]。次日,成立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刚开始时,下设武汉市计划委员会、武汉市经济委员会、武汉市基本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农业委员会、武汉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武汉市编制委员会、武汉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武汉市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等委员会,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武汉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武汉市人民政府文教办公室、武汉市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武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武汉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武汉市人民政府集体企事业办公室、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等办公室,以及近50个局级单位[4]

武汉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为中南大行政区大行政区直辖市,故武汉市人民政府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1953年6月,与全国其它大行政区直辖市类似,武汉市改为中央直辖市,武汉市政府由中央政府领导。1954年,因武汉市降为湖北省辖市,武汉市人民政府由湖北省人民政府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与其它省市情况类似,曾经改为武汉市革命委员会,1979年12月恢复原称。

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 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 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 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 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 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武汉市机构改革方案》,除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外,武汉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6个(副厅级)[5]

武汉市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挂参事室牌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市科学技术局挂科技成果转化局牌子。市应急管理局挂市地震局牌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水务局挂湖泊局牌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牌子。)

直属事业单位

派出机构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汉南区人民政府合署办公。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合署办公。)

垂直管理机构

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是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的下属机构。

参考资料

  1. 1.0 1.1 晏勋甫:在“24小时真空期”里. 长江网,来源:武汉晚报. 2009-05-15 [2020-01-30] (简体中文). 
  2.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布告》. 武汉文史资料 (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2009, (2009年第4期): 140. ISSN 1004-1737 (简体中文). 
  3. 武汉市人民政府成立布告
    政字第壹号 
    案奉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及中原临时人民政府电令:划前汉口市、武昌市及汉阳城区等所辖地区成立武汉市人民政府,任命吴德峰为市长,周季方为副市长,遵即就职。际兹军事管制时期,肃清残余蒋匪,建立革命社会秩序为首要任务,仰各界人民严格遵守军事管制委员会命令,各安生业,不得自相惊扰为要。此布。
    市 长吴德峰
    副市长周季方
    民国三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4. 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编. 武汉市志 5 政权政协志. 武汉市: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8. 页276-280.
  5. 武汉发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武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武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武汉. [2019-01-27]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