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入性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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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性营销(Placement marketing,又名置入式营销植入式广告间接宣传),或称产品植入(Product placement),是指刻意将营销事物以巧妙的手法植入既存媒体,以期借由既存媒体的曝光率来达成广告效果。营销事物和既存媒体不一定相关,一般阅听人也不一定能察觉其为一种营销手段。

定义

根据美国营销学会对于广告的定义,“植入性”具有四个条件:

  1. 付费购买媒体版面或时间。
  2. 讯息必须透过媒体扩散来展示与推销。
  3. 推销标的物可为具体商品、服务或抽象观念。
  4. 明示广告主。

最常见的植入性营销为于电影电视节目画面中刻意植入特定静态摆设道具或演员所用的商品,而要植入的商品必须付费给电影或电视节目制作单位;例如《007》系列电影中,男主角的手表汽车。植入性营销试图在观众不经意、低涉入的情况下,减低观众对广告的抗拒心理。不过营销的太过火、太浮滥、太夸张的情形,会出现广告化的歪曲现象。

参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