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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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致知意为研究事物而获得知识或良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格物致知”最早出自于《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 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易传·说卦传》也认为:“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其后到宋代理学家们如二程朱熹等人,进一步阐发这个意理,视“格物致知”为求学做人的重要功夫。程颐讲:“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朱熹讲“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然而,宋明儒学另一分支陆王心学对“致知”提出不同看法,宋代陆九渊曾认为朱熹的“格物致知”的方法过于“支离破碎”。明朝王阳明在《大学问》写道:“‘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扩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

明代罗钦顺认为,“格物”就是人们对于外界事物的认识,是以“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致知”,就是人们进行思辨的理性活动,以“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如果没有格物,不接触外界事物,就会使认识陷入空想,没有致知,就会被各种事物的现象所迷惑,因而两者必须相济。

根据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的记载,在清末的洋务学堂中,把物理化学等学科称为“格致”,即格物致知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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