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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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县
 中国
757年-1985年

1866年(清同治七年)新安县全图,由意大利米兰外方传教会传教士佛伦特里(或称安西满神父、和神父)绘制,中英对照。左上方为东莞县,下方为已分拆出来的新安县。
历史 
• 更名东莞县
757年
• 设东莞市
1985年9月5日
前身
继承
宝安县
香山县
新安县 (明朝)
东莞市
今属于 中国

东莞县是中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东岸昔日的一个

始于东晋咸和六年(331年)的宝安县,至唐朝至德二年(757年)更名东莞县[1]。县治由当时的南头迁至,即今日的莞城。在唐朝及宋朝大部分时间内,东莞县所辖领地含今广州市增城区(原增城市)、东莞市深圳市中山市珠海市澳门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至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将珠江口对侧新出水土地划香山县止。

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东莞县的南部被分拆为新安县,范围包括今天的香港深圳。及至1985年,东莞县经国务院批准列为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同年9月撤县建市,即今天的东莞市

东莞相传是东官的音转,亦有人说因地处广州东面及盛产水草莞草)而得名,或曰昔日有侨东莞郡人居此,以为相似于其乡,故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