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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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部长 | |
任期 2010年6月25日-2016年11月7日 | |
总理 | 温家宝 李克强 |
前任 | 李学举 |
继任 | 黄树贤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53年11月(70岁) 中国河北省玉田 |
籍贯 | 河北玉田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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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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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1953年11月—),男,汉族,河北玉田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0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辽宁大学经济系函授大专班毕业,东北工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第十七届中纪委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部长等职。
生平
1970年1月,进入沈阳市建筑机械厂当工人。1974年5月,任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团委干事。此后,他一直在沈阳市的建筑建材企业任职(其间:1980年9月至1984年9月,在辽宁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函授大专班学习)。1985年3月,任沈阳市建材工业局党委副书记。
1985年6月,任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青联副主席。
1990年1月,任盘锦市副市长(其间:1989年3月至1992年4月,在东北工学院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3年1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时年40岁。1995年8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兼区直机关工委书记。1999年1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兼区直机关工委书记。2001年9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2003年1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书记。
2003年1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副部长。2005年12月,任民政部常务副部长。
2010年6月25日,在李学举退休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李立国出任民政部部长。2016年10月31日,被免去民政部党组书记职务。2016年11月7日,被免去民政部部长职务[1]。同月20日,被免去全国老龄委副主任、全国老龄办主任。
受到处分
2017年1月9日下午,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在参加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时表示目前中纪委正在对民政部原部长李立国、民政部原副部长窦玉沛进行审查[2]。2017年2月8日,中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称,李立国同志因在担任民政部部长期间“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被处以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中共十八大代表资格[3]。
参考文献
-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安全部、民政部、财政部部长. 澎湃新闻. 2016-11-07 [2016-11-07].
- ↑ 中纪委:正在对民政部原部长李立国进行审查. 新浪网. [2017-01-09].
- ↑ 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被问责.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7-02-08 [2017-0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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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学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部长 2010年6月—2016年11月 |
继任: 黄树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