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昌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李毓昌(1771年—1808年),字皋言,号荣轩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戊辰科进士,曾担任查账委员到淮安查核赈灾款项,被当地的贪官勾结自己的仆役而谋杀,人称淮安奇案。其案情曲折,被《十叶野闻》等书列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1]

淮安奇案始末

李毓昌,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恩科孝廉,嘉庆十三年戊辰科三甲进士,恰巧淮安水患,以候补知县的身份,改任“查赈委员”,到淮安查核赈灾银两。他日夜计算,发觉当时赈款九万两白银,其中两万三千两白银落入山阳县王伸汉之手,李毓昌打算揭发此弊案。李毓昌的仆人李祥将此事告知王伸汉的仆人包祥。李毓昌为人严正,王伸汉无法脱罪,也无法行贿李毓昌,只好勾结李毓昌的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等,把李毓昌毒死,并以绳索绞其尸首,谎报为上吊自杀[2]

李毓昌的叔父李泰清是即墨县武学生员,他去收尸的时候发觉尸体有异状,认为不像是自经而死,更质疑为何刚刚考取进士而前程似锦的侄子会莫名其妙自缢,于是告知了李毓昌的妻子,恰好李妻也发现了李毓昌遗物中写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的文稿。为了弄清真相,申雪冤案,族人决定派李泰清及堂伯附贡生李士璜赴北京申诉。

嘉庆四年五月,李泰清等将状纸及物证呈送都察院衙门。左都御史特克慎接到状纸后,认为此乃关系谋害朝廷命官的大案,因此立即写成奏折上报皇帝御览。嘉庆帝阅览了奏折后十分震怒,于五月十二日下达谕旨:着山东巡抚吉纶提取李毓昌尸棺,派委明干大员详加检验。同时,着两江总督及江苏巡抚迅速将李详、顾详、马连升等有关人员缉捕归案,解京审讯[3]。经重新验尸,发现根本死于中毒,经过拷问后,王伸汉等人供述罪状。山阳知县王伸汉侵吞巨额赈银,谋害朝廷命官,抄没家产,斩立决。淮安知府王毂因知情受贿,同恶相济,处以绞刑;两江总督铁保严重渎职,革职流放边疆。其余相干官员论罪处理。恶奴包祥李祥、顾祥、马连升助纣为虐,手段凶残,一律处死。[4][5]

嘉庆追赠李毓昌为知府,亲自作《悯忠诗》,立碑墓前,封其嗣子李希佐为举人。李泰清晋级为武孝廉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都被贬谪、流放

参考书目

  • 《清仁宗实录》嘉庆十四年五月十一
  • 《清仁宗实录》嘉庆十四年六月廿九

参考资料

  1. 王应夫主编. 清末四大冤案纪实. 郑州: 中原农民出版社. 1992: 227. ISBN 7-80538-412-6. 
  2. 傅洁琳,李天程,周明昆. 中国进士全传 山东卷. 济南: 泰山出版社. 2007: 369. ISBN 978-7-80634-483-5. 
  3. 孙鹏 编著. 即墨史乘.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10: 86. ISBN 978-7-5144-0052-6. 
  4. 王志民主编. 山东重要历史人物 第3卷. 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9: 496. ISBN 978-7-209-05033-3. 
  5. 赵一帆. 府衙古影:古代府衙的历史遺风. 崧烨文化. 2019-12-04: 132–134. ISBN 978-986-516-1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