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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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3世纪?—256年),为曹操第十子 ,一名曹豹[1],籍贯谯国谯县曹魏王。

生平

曹操之子,与中山王曹衮金乡公主同为杜夫人所生,与秦朗同母异父。杜夫人本为吕布手下秦宜禄之妻,曹操破吕布后纳杜氏为妻。[2]

建安十六年正月庚辰(211年2月11日)封饶阳侯,食邑五千户。[3]

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谯侯。黄初二年,进爵为公。黄初三年,封为谯王。黄初五年,改封谯县;期间任隗禧为郎中。

黄初七年,徙封鄄城。太和六年,改封沛王。他的姐夫何晏高平陵之变中被杀,何晏的母亲请求放过何晏与金乡公主的儿子。发动政变的司马懿考虑到何晏的儿子是沛王的外甥,饶恕了他。

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户。

正元三年正月乙巳日(256年3月11日)去世[4]谥号“穆”。

子女

  • 曹纬继嗣为沛王,泰始元年(265年)十二月晋代魏后,降为县侯。
  • 曹赞、曹壹出嗣济阳王曹玹
  • 其女(或孙女)长乐亭主嫁给了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

参考资料

  1. 《昭明文选·吊魏武帝文》引《魏略》曰:太祖杜夫人生沛王豹及高城公主。
  2. 《三国志·魏明帝纪》裴引《献帝传》曰:朗父名宜禄,为吕布使诣袁术,术妻以汉宗室女。其前妻杜氏留下邳。布之被围,关羽屡请于太祖,求以杜氏为妻,太祖疑其有色,及城陷,太祖见之,乃自纳之。
  3. 《三国志注·魏志·武帝纪》:《魏书》曰:庚辰,天子报:减户五千,分所让三县万五千封三子,植为平原侯,据为范阳侯,豹为饶阳侯,食邑各五千户。
  4. 《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纪》:乙巳,沛王林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