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宇(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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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宇
彭祖
封爵都乡侯→鲁阳侯→鲁阳公→下邳王→单父王→燕王→燕公
逝世咸宁四年(278年)

曹宇(3世纪—278年),字彭祖曹操之子,环夫人所生,娶张鲁女。曹冲曹据之同胞兄弟,魏元帝曹奂之父。

生平

汉魏时期

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封都乡侯。二十二年(公元218年),改封鲁阳侯

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进爵为公。三年(公元222年),为下邳王。五年(公元224年),改封单父县王

魏明帝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燕王。明帝曹叡年少时与曹宇亲近,即位后赐与曹宇王位。青龙三年(公元235年),征召曹宇入朝仕官。

托孤推辞

景初元年(237年),曹宇回邺城。二年夏,又受诏令回京都。冬十二月,明帝患病严重,拜曹宇为大将军,嘱咐后事。但受诏命的第四日,曹宇坚持退让;明帝亦因刘放孙资的意见[1]改变意思,免曹宇官。三年夏,回邺城。

景初正元景元中,一直累积增加食邑,一共达五千五百户。其子常道乡公曹奂,在高贵乡公曹髦被弑后入继大宗,是为魏元帝。

位高望重

曹奂即位时,曹宇上贺称臣,曹奂下诏给生父曹宇特殊待遇[2]。后权臣司马昭以伐蜀威望封为晋王,地位居燕王曹宇之上。

西晋时期

泰始元年(265年),司马炎代魏建立晋朝,曹宇被降封为燕公咸宁四年(278年),曹宇去世[3]

家庭

评价

  • 陈寿:“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于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
  • 司马光:“燕王性恭良。”(《资治通鉴·卷第七十四》)

艺术形象

影视

注释

  1. 《三国志·刘放传》:其年,帝寝疾,欲以燕王宇为大将军,及领军将军夏侯献、武卫将军曹爽、屯骑校尉曹肇、骁骑将军秦朗共辅政。宇性恭良,陈诚固辞。帝引见放、资,入卧内,问曰:“燕王正尔为?”放、资对曰:“燕王实自知不堪大任故耳。”帝曰:“曹爽可代宇不?”放、资因赞成之。又深陈宜速召太尉司马宣王,以纲维皇室。帝纳其言,即以黄纸授放作诏。放、资既出,帝意复变,诏止宣王勿使来。寻更见放、资曰:“我自召太尉,而曹肇等反使吾止之,几败吾事!”命更为诏,帝独召爽与放、资俱受诏命,遂免宇、献、肇、朗官。太尉亦至,登床受诏,然后帝崩。
  2. 《三国志·魏志·陈留王纪》:十一月,燕王上表贺冬至,称臣。诏曰:“古之王者,或有所不臣,王将宜依此义。表不称臣乎!又当为报。夫后大宗者,降其私亲,况所继者重邪!若便同之臣妾,亦情所未安。其皆依礼典处,当务尽其宜。”有司奏,以为“礼莫崇于尊祖,制莫大于正典。陛下稽德期运,抚临万国,绍大宗之重,隆三祖之基。伏惟燕王体尊戚属,正位藩服,躬秉虔肃,率蹈恭德以先万国;其于正典,阐济大顺,所不得制。圣朝诚宜崇以非常之制,奉以不臣之礼。臣等平议以为燕王章表,可听如旧式。中诏所施,或存好问,准之义类,则‘燕觌之敬’也,可少顺圣敬,加崇仪称,示不敢斥,宜曰‘皇帝敬问大王侍御’。至于制书,国之正典,朝廷所以辨章公制,宣昭轨仪于天下者也,宜循法,故曰‘制诏燕王’。凡诏命、制书、奏事、上书诸称燕王者,可皆上平。其非宗庙助祭之事,皆不得称王名,奏事、上书、文书及吏民皆不得触王讳,以彰殊礼,加于群后。上遵王典尊祖之制,俯顺圣敬烝烝之心,二者不愆,礼实宜之,可普告施行。”
  3. 《通典》卷九十三:四年,陈留国上,燕公是王之父,王出奉明帝祀,今于王为从祖父。有司奏:“应服周,不以亲疏尊卑为降。”诏曰:“王奉魏氏,所承者重,不得服其私亲。”
军职
前任:
司马懿
曹魏大将军
235年—236年
继任:
曹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