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俗社剧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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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所在 |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民国 |
编号 | 6-1066 |
登录 | 2006年5月25日 |
易俗社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272号,隶属易俗社,是中国现存较早的新式剧场。1983年被列为第一批西安市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被列为第四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易俗社1912年8月创立于西安,原名“陕西伶学社”,后改名“陕西易俗社”。其初创时期的宗旨为“移风易俗,辅助社会教育,改良戏曲,救济贫寒兄弟”,规定不上演传统剧目。
易俗社剧场建于1916年,原称“宜春园”。1917年易俗社进入“宜春园”演出,并将其买下,改建后命名为“易俗社剧场”。[1][2]剧场长42.7米,宽19.5米,高12.19米,占地面积860平方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