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征君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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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佛崖石窟明征君碑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寺
分类石窟寺及石刻
时代
编号5-447
登录2001年

明征君碑,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栖霞山栖霞寺山门北侧,是一通唐朝碑刻。该碑于上元三年(676年)明崇俨向唐高宗上疏后刻成,碑文记载了明崇俨的先祖明僧绍的生平经历,及栖霞寺周边佛像的开凿情况。2001年,明征君碑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参见:明僧绍

明僧绍,平原郡鬲县人,刘宋元嘉年间被举荐为秀才。刘宋和南齐曾多次征召他做官,均辞而不就,长期隐居,人送别号“征君”。永明二年(484年)明僧绍去世,死后其摄山的宅第被捐建为寺庙,命名为“栖霞精舍”,即后来的栖霞寺[1],而摄山后来也因而改名为栖霞山[2]唐朝上元三年(676年),明僧绍的后裔明崇俨上疏,请唐高宗为明僧绍撰写碑文,唐高宗同意了这一请求。该碑由唐高宗撰文,高正臣书丹,王知敬篆额[3]:307。但自唐朝以后,明征君碑中提及的明僧绍多被讹传为明僧绍的儿子明山宾[2]

新中国成立后,1956年,明征君碑被列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4]:193。1962年,江苏省文管会连同南京市文管会为明征君碑修建了一座碑亭。该碑亭平面呈方形,正面修建木制格栅门,其余三面为砖墙,顶部为九脊瓦顶[3]:308。2001年,明征君碑与千佛崖石窟被合并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

结构

明征君碑全名“摄山栖霞寺明征君之碑”,位于栖霞寺山门外北侧,是南京地表现存唯一一块唐碑。该碑高2.74米,宽1.31米,厚0.36米。龟趺、碑身和碑额由海相沉积的石灰岩刻成表面残留有两万余个海洋生物化石。碑额为六龙拱额,中央为四字篆书“明征君碑”。碑身两侧刻有狮首绶带西番莲纹饰,正面为碑文,有2376字行书,其中仅有13个字无法辨别,内容为四六韵文,记载了明僧绍隐居、研究经文、拒不受召、捐宅建寺等经历,同时提及了南齐、南梁在栖霞山周边开凿佛像的活动等情形,最后以十首铭词收尾。碑身背面为“栖霞”二字[a][3]:307

注释

  1. 相传为唐高宗御笔[3]:307

参考资料

  1. 程章灿. 明僧绍与栖霞立寺史实考——重读《摄山栖霞寺碑》与《明征君碑》.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2: 19–24. 
  2. 2.0 2.1 程章灿. 名人名寺名山——《明征君碑》与栖霞山栖霞寺的故事. 中国典籍与文化. 1998, 4: 61–64. 
  3. 3.0 3.1 3.2 3.3 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南京文物志编纂委员会编 (编). 南京文物志. 北京: 方志出版社. 1997-12-01. ISBN 7-80122-222-9. 
  4. 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编 (编).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汇编.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58-02-01. CSBN 7068·26. 
  5.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4-07-21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