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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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是古代中国辅助君主(含诸侯帝王等)的最高行政官员的非正式通称,而非法制上的名称。在各朝代的官制中其实是没有这官名的,宰原为“罪人在屋下执事者”[1],后引申为宰制的意思。“宰”有控制、掌握之意。“目接物曰相”、“省视约相”[2],故相又有“交接扶助”之意。中国古代政权建立中央集权后正式称谓有丞相相国尚书令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等。今日时常称君主立宪国家之内阁总理大臣首相,即得自“宰相”之名。

商朝时为贵族家中的管家,是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亦管烹杀祭祀,实已为官的通称。因古时祭祀为头等大事,贵族当王后,变成王的首席副手。宰相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但只有辽代以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与职权广狭则不同,而且名目繁多。唐朝宰相人数与名目最多,有三省长官的中书令侍中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还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与(议、豫)朝政、参知政事、同掌机密等等。汉代丞相以一或二人为相,代的宰相以多人合议制为相,还有许多军人节度使获得宰相的头衔,是为使相,但无实权。

有些朝代会设立左、右丞相(根据皇帝的方向),其地位根据不同朝代对“左尊”或“右尊”而不同。例如先秦时代文官尊左、武官尊右;在时期,以右丞相为主相、左丞相为副相;到隋唐两宋为“左尊右卑”;元朝依蒙古人习俗也以右丞相高于左丞相;到明初则恢复以左丞相为正职、右丞相为副职。

沿革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

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汉朝与秦朝相仿,一般称为丞相(金印緺绶,绶紫青色),只是如果称为“相国”(金印綟绶,绶似绿似紫)的话,地位更高一些,并以御史大夫为副职。汉武帝时,起用了一批儒生当丞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而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宰相的职权逐渐转移到了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司徒司空太尉,号称三公,共同执政,权臣则多称“大司马”。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复置丞相,由曹操担任。

除了朝廷的宰相之外,由于汉朝采用封建郡县并行制(也称作郡国制),因此在地方层级上有许多封国(诸如中山国北海国赵国等),行政区地位相当于。虽然封国的君主为各诸侯,但只是傀儡,实质的长官,是皇帝派遣的“国相”,因此王国的国相,实际上相当于太守。此外,各郡国内还有许多县侯的封国,侯国的国相,在品级上则相当于县令县长

魏晋时,丞相或相国多为权臣自命,成为了一种篡位夺权的手段。南北朝制度多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尚书令侍中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录尚书事

隋朝时,隋文帝杨坚创立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内史省内史令门下省纳言尚书省尚书令合称为宰相。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侍中唐高宗后,不置尚书令,以副职尚书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和门下省长官侍中外,以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才是宰相;玄宗开元后,加衔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

宋朝尚书令中书令为虚置,以同平章事侍中为宰相正式官名,以参知政事为副,两者同议政事,轮流知印、押班、奏事,合称“宰执”。[3]汉朝唐朝天子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站立答话,其地位大降。元丰改制,恢复唐朝的三省制度,但三省长官虚设,以副职代之,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政和时,改左仆射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靖康间复改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南宋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相为参知政事乾道间又改为尚书左、右丞相,多兼枢密使,统领军政。

大蒙古国仿效汉制,设立中书省为行政机关,耶律楚材窝阔台汗时期担任中书令,位居中书丞相之上。元朝建立后续以中书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领,不常设,下为中书右左丞相,为常设长官,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右左及参知政事,合称“宰执”。各地设有行中书省作为朝廷的派出机构,长官为行省丞相。

初亦设中书省,长官为左右丞相,不设中书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太祖借由胡惟庸案,罢中书省,废丞相,由天子亲决国政。宰相制度和三省制度遂废。后皇帝以不胜庶政之繁,设正五品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内阁职位渐重,但大学士有宰相之实,却无宰相之名,权力受到一定限制,称辅臣,居首者为首辅

沿明制,不设立真正的宰相职务。雍正时设军机处内阁成为闲曹,没有品阶军机大臣行宰相职责,但没有独立的行政权力。清朝习惯上称授正一品殿阁大学士为拜相,但无正式宰相名分。清朝末年,清政府仿效日本改革政治制度,成立以总理大臣为首的责任内阁,取代大学士和军机大臣。

在所有的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多,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明清以后的大学士及军机大臣虽有宰相职责,辅助皇帝,但实际上只是皇权的执行者,没有独立决策权力。虽有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专权的情况发生,但他们的权力只是来自君主的信任,而非制度本身,相对下地位并不稳固。

与皇权的冲突

很少大有为的皇帝能长期忍受权力过大的相权。因此相权在中国历史中不断的被裁减。其中较显著的变革有三个时期:

历代称谓表

中国的宰相在历代王朝有不同的称谓。下表是详细参照。

朝代 宰相 内容
太宰冢宰阿衡
西周 太宰、冢宰、小宰
东周 太宰、冢宰、执政官、少宰
春秋 齐:上卿→左相、右相
晋:正卿
秦:左庶长、右庶长
楚:令尹
越:大夫
宋:左师、右师
战国
秦:大良造→相国→左丞相、右丞相
楚:令尹

西汉
丞相/相国
太尉
御史大夫
丞相/相国—辅佐皇帝、总揽政务、统率百官
太尉—司掌军事
御史大夫—统率御史(监察官)
三公
东汉 司徒
太尉
司空
丞相即司徒、御史大夫为司空所改称
实权渐渐移至尚书,三公逐渐成为荣誉职
三公
尚书 皇帝个人秘书
三国 曹魏:
司空
司徒
太尉
大将军

尚书令
尚书仆射

相国
蜀汉:
丞相

大将军、录尚书事
大司马、录尚书事

尚书令
东吴:
丞相

左丞相
右丞相
西晋 丞相 复置三公
录尚书事 尚书之最高职位
尚书令尚书仆射
门下侍中
中书令
尚书先任者
皇帝侧近之首,兼掌出纳帝命
皇帝秘书官
东晋 录尚书事

中书监
中书令

中书侍郎

侍中
尚书令
纳言
内史令
为避隋太祖杨忠讳,侍中改纳言,中书令改内史令 三省长官
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
侍中
中书令
尚书省长官
门下省长官
中书省长官
尚书左、右仆射
侍中
中书令
或他官加
知政事
参知政事
参预朝政
专典机密
同中书门下三品
与中书门下同承受进止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等称号为宰相,名目之多为历朝之冠,详见唐朝宰相
由于太宗曾任尚书令,后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书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

贞观之后,尚书左、右仆射不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不是真宰相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唐朝中叶之后,多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六部尚书或侍郎为本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原尚书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等官职成为勋戚元老或节度使的加官
节度使兼同平章事者非真宰相

五代十国 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参知政事

等称谓

大多沿袭唐朝旧制,真宰相为“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形式

又有加延资库使(唐武宗时设置,后梁沿置)、太清宫使(唐后期设置,为首相加衔,后唐复置)、弘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及集贤殿大学士等称号区别首相、次相和其它宰相

/南唐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参知政事
等称谓
同上

杨吴权臣徐温徐知诰先后以大丞相、都督中外诸军事等头衔把持朝政,一如唐末朱温篡位前以相国总百揆自称,非常置

前蜀/后蜀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参知政事
等称谓
同上
南汉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参知政事
等称谓
同上
北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参知政事

一般设置两名或三名宰相
双相时首相兼领昭文馆大学士及监修国史,次相兼集贤殿大学士
三相时以兼昭文馆大学士者(即唐朝的弘文馆)为首,兼监修国史者次之,兼集贤殿大学士者又次之
副相为参知政事
间或有一二权臣真除门下侍中一职,也为真宰相
不兼三馆馆职之同平章事或兼节度使之同平章事为虚衔,非宰相
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门下侍郎
中书侍郎
尚书左丞
尚书右丞
神宗元丰年间重校《唐六典》改革官制,废除绝大多数沿袭晚唐五代的差遣职务,政府架构形式上回归了唐朝的三省六部制,但原来的三省长官虚设

首相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副相为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以及尚书左、右丞

太宰兼门下侍郎
少宰兼中书侍郎
徽宗时期蔡京曾以太师总领三省,称为“公相”
太宰、少宰系原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改名
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钦宗登基后,恢复元丰改制后的旧称
南宋 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建炎时三省正式并一,撤消中书、门下侍郎及尚书丞等衔,宰执官恢复“同平章事”“参知政事”衔
左丞相
右丞相
左、右丞相乾道时自左、右仆射改名
韩侂胄曾以“平章军国事”一职把持朝政,位在丞相之上
“平章军国重事”多以勋戚老臣为之,有实权者唯贾似道一人,位在丞相之上
北宰相府:
北府左宰相
北府右宰相
总知军国事
知国事

南宰相府:
南府左宰相
南府右宰相
总知军国事
知国事

中书令
中书省大丞相
中书省左丞相

尚书令
尚书省左仆射
尚书省右仆射
尚书令
尚书左丞相
尚书右丞相
平章政事
完颜亮执政时期裁撤中书门下二省,以尚书省为行政中枢
中书令
中书右丞相
中书左丞相
平章政事
门下省不置,尚书省不常置,以中书省为行政中枢,仿照蒙古风俗,男右女左,男尊女卑,右丞相较左丞相高。中书令为皇太子兼任,不常置
中书左丞相
中书右丞相
由于丞相胡惟庸被诛而废止,省宰制度旋即结束,而后及至清末行宪,不再有真宰相之职
明清废相后,皇帝躬览庶政、自兼相权、亲辖六部。大学士和军机大臣等的职权与前朝宰相实有差距
中极殿大学士
(原华盖殿)
建极殿大学士
(原谨身殿)
文华殿大学士
武英殿大学士
文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入阁预机务、参预机务、入阁办事等称号
原为皇帝顾问兼秘书,官阶为正五品。后期权力扩大,实际上掌握部分宰相的职权,首席大学士习称为“内阁首辅
议政大臣 议政王大臣会议成员
中和殿大学士
(乾隆年间废)
保和殿大学士
文华殿大学士
武英殿大学士
文渊阁大学士
东阁大学士
体仁阁大学士
(乾隆年间增设)
协办大学士
雍正之后,殿阁大学士均为正一品,地位仅次虚位三公,为名义上的文官之首,时人称为“中堂”,

另设协办大学士为从一品,为大学士之副

军机大臣 雍正之后,以大学士,六部尚书、侍郎或亲王兼充没有品阶的军机大臣,入值军机处,协助皇帝处理军国机要事务

军机处成立后,内阁名义上仍为沟通中外的政府总机关,实际上只负责处理一般性的公开事务。因此清朝大学士不兼任军机大臣者,不被时人视为“真宰相”

内阁总理大臣 宣统三年仿日本立宪制度,预备立宪,裁撤旧内阁、军机处等机构。不旋踵清亡

参考文献

  1. 说文:“宰,罪(罪)人在屋下执事者,从宀、从辛。辛,罪也。”
  2. 《说文解字》相,省视也,从目木。《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
  3. 龚书铎、刘德麟 主编. 《圖說宋朝》. 台北: 凤凰出版. 2007-06: p.15. ISBN 978-986-7151-55-1 (繁体中文(中国台湾)).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