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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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国发〔1999〕25号印章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市长 郭永航
副市长 张勇、王东、王焕清、边立明、谭萍(女)、张锐
秘书长 陈杰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组织上级机构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 副省级市人民政府
行政级别 副省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人民政府党组
联络方式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实际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对外官网 www.gz.gov.cn
影像资料


陈济棠时代建成的广州市政府合署,现为广州市人民政府主要机关驻地

广州市人民政府,简称广州市政府穗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沿革

1949年10月1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进驻广州后,接管原中华民国广州市政府,于10月21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0月28日,成立广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领导。1950年2月,改为中南大行政区直辖市。1953年3月,复改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6月,改为广东省辖市。1955年2月改称广州市人民委员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发, 1968年2月成立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后称广东省广州市革命委员会,简称市革委会),由其行使原中共广州市委、市人大、市人委的职权。1981年9月29日,恢复广州市人民政府名称至今。

2018年机构改革中,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地方志馆)与中共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合并组建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作为广州市委办事机构。

规章制度

组织与人事

除首任市长、副市长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任命外,其余各任均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历任市长(或相应职务)多为广东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地厅级以上公务员人事任免、调整等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建议,交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任免。

广州市人民政府管理各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接受中央与省的指令、处理管治地方各主要事务。同时广州市政府本级和各工作机关均有下属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负责各种内外公共服务等事务上的专业职能。广州市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分级管理,分财政全额拨款、财政差额拨款或自筹资金三类,另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之特别类别。公职人员一般的职级与薪级,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广州市公有地方工业、商务金融、贸易、资源开发、服务业等领域企业,以及地方部分经公私合营收归国有的原私人经营的广州老字号企业,为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广州市属国有企业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

政府常务会议

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市长或受其委托的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处理政府决策重大事务。按规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下辖区县政府高级官员可依需列席[1]

机构设置

根据《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7个(其中部门管理机构2个),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级别为副厅局级(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局正处级)[2]

政府职权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在本地具体工作参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第三章之后各章节。

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挂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牌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市科学技术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市交通运输局挂市公路管理局牌子;市农业农村局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挂市文物局牌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市金融工作局牌子。)

部门管理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市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由市政府委托广州警备区代管。 )

派出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广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与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广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合署办公。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广州南沙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

历任领导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
  • 叶剑英(1949年10月21日-1949年10月27日)
广州市市长
  • 叶剑英(1949年10月28日-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 叶剑英(1949年12月-1952年)
  • 何伟(1952年12月-1955年1月)
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市长
  • 朱光(1955年1月-1960年11月)
  • 曾生(1960年11月-1968年2月)
广州市革命委员会主任
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办公地点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地点位于越秀区府前路1号。

  • 巴士
    • 中山纪念堂(市总工会)站:经停:2,7,42,56,62&62A,74,80,85,133,204,209,215,229,261,276,283,284,293,297,305&305支线,518,528;BRT3,BRT4A&4&4快线;高峰快线14,18,30,37,38,59,75,812;夜班18,19,21,38。
    • 迎宾馆站:经停:5,29,74,87,124,180,209,244&244a,253,273,519;高峰快线40。
    • 公园前站:经停:6,夜班5。
    • 府前路站:经停:74。
  • 地铁

参考文献

  1. 广州市政府.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 
  2. 广州日报. 最新!广东广州市、湖北武汉市机构改革方案发布(附:机构设置表). 搜狐网新闻. 北京. [2019-06-12]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 [永久失效链接]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