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三世(奥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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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三世(奥兰治)
1680年代Godfrey Kneller描绘的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
英格兰国王爱尔兰国王苏格兰国王
统治1689年[1]-1702年3月8日
加冕1689年4月11日
前任詹姆斯二世及七世
继任安妮
共治君主玛丽二世(1689年[2]-1694年在位)
荷兰省督
统治1672年7月3日-1702年3月8日(29年242天)
前任威廉二世
继任威廉四世
奥兰治亲王
统治1650年11月14日-1702年3月8日(51年114天)
前任威廉二世
继任约翰·威廉·弗里索
出生(1650-11-04)1650年11月4日
[格里历: 1650年11月14日]
海牙内庭
逝世1702年3月8日(1702岁-03-08)(51岁)
[格里历: 1702年3月19日[a]]
伦敦肯辛顿宫
安葬
配偶玛丽二世
王朝奥伦治-拿骚王朝
父亲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
母亲玛丽长公主
宗教信仰新教归正宗圣公宗
签名威廉三世(奥兰治)的签名

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荷兰语Willem III, Prins van Oranje;1650年11月14日—1702年3月8日),出生即为奥兰治亲王,1672年7月任荷兰省泽兰省执政,1674年4月26日任乌德勒支省海尔德兰省上艾瑟尔省执政,1689年即位为英格兰国王爱尔兰国王威廉三世(英语:William III of England and Ireland)、 苏格兰国王威廉二世(英语:William II of Scotland[1]。1688年12月23日,威廉废黜岳父詹姆斯二世及七世而赢得了英格兰。威廉和妻子玛丽二世共治不列颠群岛,这一共治时期通常被称为“威廉和玛丽”。

他一生致力于抵抗法国“太阳王”的天主教霸权。从1672年成为荷兰执政后,他就号召全欧的新教徒一起抵制路易十四的最强霸权,被新教徒视为“新教英雄”。1686年,他和奥地利西班牙普鲁士瑞典等国组成奥格斯堡同盟(后称大同盟),联合围堵欧洲霸主路易十四[3];并于1688年率两万精兵渡海到英国,发动光荣革命而成为英王。他以英、荷共主邦联(1689-1702年)的元首身份,带领新教的英、荷两国共抗天主教(旧教)法国(大同盟战争1689-1697),成为欧洲第二强的君王。1700年路易大帝势力遽增,威廉重组大同盟,开启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虽然威廉在1702年意外崩逝,但他任命的主帅约翰·丘吉尔,带领英荷联军打败法军,最终打垮路易十四,某程度上实现了威廉的遗愿。

他在各地的绰号褒贬不一,英格兰妇女界喜欢讥笑他是“粗鲁的荷兰矮熊”;苏格兰爱尔兰岛则称贤君比利(Good King Billy);荷兰更是奉他为“护国英雄”。他在荷兰极得民心,但英格兰人却不太喜欢他的冷酷草率。伏尔泰因此说他是“英格兰人执政荷兰人的国王”,表示他在两国形象颠倒的领导情况。

早年生涯

Portrait of Mary, Princess Royal, in a yellow gown and William II in a black suit
威廉的父母: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奥兰治亲王妃玛丽

出生及家庭

奥兰治的威廉·亨德里克在1650年11月4日生于荷兰共和国海牙[4]他是荷兰省督奥兰治的威廉二世玛丽长公主唯一的孩子。而玛丽则是英格兰、苏格兰及爱尔兰国王查理一世之长女以及查理二世的妹妹和詹姆斯二世及七世的姐姐。

在威廉出生前八天,他的父亲就突然被小儿天花病夺去了生命;因此,威廉从甫出生的那一刻起便成为了奥兰治亲王[5]紧接着,他的母亲玛丽和祖母索姆-布劳菲尔斯的阿玛利亚在给他这个婴儿起名上起了争执。其母玛丽想给他取名为查尔斯来纪念自己的兄长,但其祖母却坚持为他取名为威廉(Willem)以作其成为荷兰省督的垫枕。[6]

1648年后,威廉二世以荷兰执政的身份,带领如日中天的荷兰联省共和国。当时荷兰正享受“八十年战争”后的富裕与强盛(当时欧洲的最强与最富之国),威廉二世可说是当时欧洲最富裕、最有权势的人物。[7]但1650年当时,他正与荷兰省的议会自治派人士发生激烈冲突;他一死,议会自治派兴高采烈,马上在1651年初召开国务大会,宣布共和国不再设置统一的军队,各省的防务自己负责。有五个省同时宣布取消执政一职,并且大规模排斥支持奥兰治家族的贵族派系,颁布了严苛的排斥法令。议会政府又剥夺奥兰治家族的政治权利,规定其直系家族永远不能担当公职。[8]

尽管威廉二世曾在遗嘱中任命太太玛丽为儿子的监护人;但是威廉直到逝世也没有在该遗嘱文件上签字,因而该遗嘱被认定为无效。[9]1651年8月13日,荷兰及西兰最高法院(最高理事会)做出裁定,威廉三世的母亲、祖母以及勃兰登堡选侯弗里德里希·威廉(“大选侯”)和选侯夫人路易丝·亨丽埃特(小威廉的姑姑)将共享对威廉三世的监护权。[10][b]于是,威廉三世接受议会政府安排的教育与信仰生活,成为了所谓的受国家监护者(实际上是受国家软禁者)。就这样,荷兰进入了“第一次无执政时期(1650-1672年)”。

童年及教育

刚出生的威廉三世,面临奥兰治家族从天堂掉到谷底的困境,只能从无到有,替家族从头开始奋斗。威廉的母亲对儿子从未表现出太多的母子之情,并一直刻意同荷兰社会保持间隔,结果常常是数年不在儿子的身边。[11]威廉的教育最初掌握在几位荷兰家庭女教师及包括沃尔勃格·霍沃德(Walburg Howard)在内的几个英国后裔手中。从1656年4月开始,抗议派神学家吉贝尔图斯·沃修斯的追随者(兼加尔文主义的宣传者)科内利斯·特利格兰德(Cornelis Trigland),每天都会为小亲王讲授宗教改革的教义知识。[12]据说威廉曾发表一篇名为〈Discours sur la nourriture de S. H. Monseigneur le Prince d'Orange〉的短论,文中详细的描述了理想教育,但这篇短论亦可能是他导师之一的康斯坦丁·惠更斯所作。[13][c]预定论课程学习中,威廉深信自己有着神圣眷顾的使命,并注定要在神佑下改变奥兰治家族的历史命运。[14]

扬·戴维茨·德赫姆所绘威廉幼年画像,画中的威廉周围充满了奥兰治家族的象征物——橘子(Orange)

从1659年初开始,威廉进入莱顿大学,他花了七年的时间,在伦理学教授亨德里克·博尼修(Hendrik Bornius)的门下接受正规教育(尽管他从未作为通过官方途径注册入学的学生)。[15]当威廉居住在代尔夫特的普林森霍夫(Prinsenhof)时,他有了一支初具规模的侍从队伍(包括汉斯·威廉·本廷克在内),以及一位新家庭教师——威廉的伯父——弗雷德里克·拿骚·德祖伊莱斯坦(已故荷兰省督奥兰治的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的私生子)。教导威廉法语的是塞缪尔·恰普佐(他在威廉的母亲逝世后,被威廉的祖母遣走)。[16]

尽管,威廉在政府中的定位尚未明确化,但荷兰省议会还是为了使他具备必要技能,以便在未来服务国家,于是在1660年9月25日开始,将教育威廉的责任安排给大议长约翰·德维特和他的舅舅科内利斯·德格雷夫。然而,荷兰省政府最初的干预却未能持久。1660年11月23日,威廉的母亲正当在伦敦白厅宫拜访其兄长查理二世国王之时染上天花而逝世,那时威廉只有十岁。[17]玛丽在遗嘱里请求查尔斯照顾威廉的利益,而查尔斯则随即要求荷兰省议会终止他们的干涉。[18]荷兰当局向查尔斯让步,于1661年9月30日遵循了他的要求。[19]在1661年,祖伊莱斯坦开始对威廉做思想教育。他劝导威廉写信给查尔斯,恳请其为威廉在未来就任省督时,助上一臂之力。[20]威廉的母亲逝世后,他的教育和监护问题,成了奥兰治派与共和派之间的争论焦点。[21]

起初,荷兰省当局以最大的克制,对省督复活的种种策划,视而不见;但在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当威廉地位的提升成为其舅舅议和的主要条件之一时,他们无法再保持沉默。当局的反击策略是,荷兰于1666年正式将威廉置于政府的监护之下,或将其作为“国家之子”("Child of State")。而所有亲英分子,包括祖伊莱斯坦在内皆被从威廉的身边赶走。[20]威廉虽然苦苦央求共和国领袖德维特,让他允许祖伊莱斯坦留下,但还是被德维特拒绝。不过,德维特决定亲自负责威廉的教育,他每周都为威廉做一次国务上的指导,还时不时的让威廉参加室内网球比赛。[22]

早期政治生涯

portrait of a man dressed all in black, looking left
荷兰省大议长约翰·德维特,他在1666年接手小威廉的教育,对其严加管控。德维特后来在1672年被群众凌迟泄愤
portrait of a plump man standing at a desk with papers lying on it
加斯帕·菲格,1672年接替约翰·德维特为大议长。不同于前任,他友善地对待威廉并支持其志业

复仇亲王

威廉三世自小生活在母亲和祖母的吵闹声中,夹在两方的小威廉常常无所适从,当他长大后,习惯不发表意见,来处理周遭的议论和争吵。因此不少人认为,他沉默寡言的性格,其实来自于童年的生活经验。他早年身体虚弱,患有肺结核和气喘病,成年后一直有健康上的问题,有时还会头痛昏倒。幸好他培养出打猎运动的习惯,使他练就对抗病魔的必要体魄。[7][23]1660年他的舅父查尔斯复辟成为英王,当他母亲参加兄长查尔斯的登基大典后,于年底染上天花而病危;其母临终前,拜托兄长查尔斯照顾11岁的威廉三世,因此查尔斯向荷兰的议会政府施压,撤除了政府对小威廉的监视管教。此后小威廉的祖母对他实行严酷的教育,也养成他坚定的意志与冷酷的性格,暗中等待机会,让他复仇王子的意志,有朝一日能君临荷兰各省。“坚持不懈”(Je Maintiendrai)的家训,不但是曾祖沉默者威廉的座右铭,更是他奉行一生的信念。[7]

荷兰省督之职被罢免

在威廉的父亲逝后,多数省份执政之位空缺。[d]威斯敏斯特斯特和约》结束了首次英荷战争,在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坚持下,此合约附带了一个名为《隔离法案》的密件,该密件要求禁止荷兰省任命奥兰治家族成员担任荷兰执政。[24]英格兰王政复辟之后,早已不再是秘密的《隔离法案》随着英格兰联邦(包括在此联邦期间缔结的条约)的土崩瓦解而被废除。[25]1660年,玛丽和阿玛利亚都试图说服几个省的议会指定威廉为他们未来的省督,但最终均遭到了回绝。[25]

1667年,威廉三世的十八岁生日临近,橙带党再次试图通过保证他作为省督和海洋统帅的地位而将亲王推上权力的舞台,以至于荷兰州党领袖德维特为防止奥兰治家族势力复兴,乃允许哈勒姆年金领取者加斯帕·菲格劝诱荷兰省议会颁布《永久谕令》。[26]该谕令宣布,尼德兰联省的陆军统帅或海军统帅不得担任任何一省的省督。[26]即便如此,威廉的支持者仍寻求各种方法提高他的声望。1668年,威廉躲过其家庭教师的眼线,秘密地搭船前往西兰省米德尔堡。同年9月19日,他被西兰省议会授予省议长(First Noble)一职。[27]翌月,他在祖母阿玛利亚的同意下,趁机宣布自己已十八岁成年,并开始管理自己的家族。[28]

1670年3月,反橙带党主义的中心荷兰省宣布永久废除执政这一职务,另外四省也起而效仿,建立了所谓的“和谐局面”("Harmony")。[26]而德维特更是要求荷兰省议会的每一位寡头(市政当局的“摄政者”)宣誓坚守《永久谕令》;除一人拒绝外,其余人均宣誓执行。[26]威廉虽然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但是这些情形实际上却是折中之论——德维特本想对亲王视若罔闻,可亲王如今的官职还是升到了陆军最高统帅。[29]而德维特也容许将威廉纳为参政院国务委员会的一员,然后让其在国会管理国防预算。[30]尽管德维特坚决将威廉的身份地位限制在顾问上。但在1670年5月31日,威廉获全票荐举进入了委员会。[31]

同共和党的冲突

在1670年11月,威廉在德维特的许可下前往英格兰,敦促其舅父查尔斯至少得偿还斯图亚特欠给奥兰治家族的二百七十九万七千八百五十九债务的一部分。[32]可查尔斯没有能力支付欠债,使威廉不得不同意将债务总额减少至一百八十万盾。[32]威廉在和查尔斯会面之后,查尔斯发现他的外甥不但是个虔诚笃实的喀尔文派教徒,更是个奉行爱国主义的荷兰人。查理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对威廉隐瞒与法签订的《多佛尔秘密条约》,打算出兵消灭荷兰共和国,然后把共和国残存的国土封给威廉,扶植威廉当残存国家的“主权领主”。[32]而威廉发现,查尔斯和詹姆斯除政治观点和他不同之外,生活方式也同他截然不然,他们在生活中更关心的是跳舞、赌博及调戏情妇。[33]

翌年,盎格鲁-法兰西联军对安全局势有所恶化的共和国的进攻迫在眉睫。[34]尽管威廉既年轻又无经验,但海尔德兰省国会鉴于这一威胁,仍想要任命他为荷兰陆海军统帅。[35]1671年12月15日,乌德勒支省议会把此作其官方政策。[36]1672年1月19日,荷兰省议会制定了一个反提案:威廉只能在战时任职。[37]亲王于2月25日拒绝达成妥协:按照荷兰国会在一个夏天的约定,他将在二十二岁生日时正式任职。[37]与此同时,威廉在1672年1月给查尔斯写了封密信,询问其舅是否趁机对国会施加压力以任命他为荷兰总督。[38]作为回报,威廉将允许共和国同英格兰结盟,并尽最大努力满足查尔斯的利益“荣誉并效忠其国国会”。[38]查尔斯没有就这个提案采取任何行动,并与其法国盟友继续着作战计划。

法荷战争与执政生涯

灾难年与“执政”中兴

1672年灾难爆发后,约翰·德维特兄弟被荷兰暴民围捕杀害。图为两人被支解的尸体

在威廉22岁那年,即1672年,英法联合进攻荷兰。英王查理二世在海上进攻,法王路易十四则派遣12万大军压境而来,原本号称“最强防线”的荷兰堡垒,面对法国天才工程师——沃邦将军所研发的新式攻城技术时,居然一触即溃、全面崩盘;荷兰的二万陆军也被迅速消灭,法军因此攻占荷兰大部分的国土(七个省有五个已基本沦陷)。祸难当头,造成荷兰共和国的大震荡与政变,史称“灾难年”。[39]

结果,荷兰人的爱国能量爆发,在推翻议会政府[39]约翰·德维特后来被暴民活活打死,威廉虽未参与但却暗中欣喜)[40]之后,先以决溃堤防、倒灌海水来阻止法军占领阿姆斯特丹,接着荷兰人民想起奥兰治家族前辈的英勇,于是,年轻的威廉三世被任命为陆海军统帅与荷兰省西兰省执政。当时路易十四与查理二世派去劝降威廉的外交代表,是查理二世的宠臣白金汉公爵。他把多佛尔条约的内容告诉威廉,说只要威廉开城投降,就会让威廉当上荷兰省的主权君主,享有一切生杀大权(而非“执政”那样的高级公务员),并且保证英国将会尽力斡旋,给予荷兰一个体面的投降条约。但是威廉立刻拒绝了投降的建议。白金汉公爵无奈地劝道:“亲王殿下,难道你没有看出你的国家已经失败了吗?”威廉三世坚定的答复:“我的国家是很危险,但是我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失败,因为我会战死在联合省的最后一条壕沟里!”,这句话因此成为他的传世名言。[41]

威廉成为领军作战的执政后,以出色的战绩证明,他不愧为奥兰治家族的后代。这场战争虽然十分艰苦,但是当荷兰人奋斗到1673年底时,法国军队已全被赶出国土,这使得威廉三世之威信,达到顶点。他得到了“护国英雄”的称号,其能力获得各省公认,在欢呼声中就任尼德兰联省执政。威廉三世既挽救了奥兰治家族,也挽救了荷兰共和国,维持了荷兰海上殖民帝国的稳定。[7]

深具外交天分的威廉三世,在1673年与西班牙奥地利普鲁士等结盟,迫使法国分兵作战,无力攻荷,然后再率领新招集的近八万陆军,继续与法国艰苦作战;之前英国在1672年进攻荷兰,但是荷兰海上英雄米希尔·德·鲁伊特于四次海战均获得胜利,查理被迫停战。威廉三世接着派人到英国向议员重金游说并制造反法舆论,激化英国市民对天主教法国的恐惧与仇恨,使得英国议会逐渐反对与法国结盟,不愿继续拨款给查理二世,迫使查理中止英法联盟并与荷兰共和国议和,英国重获荷兰部分的殖民地(纽约),但必须给予荷兰20万英镑的补偿,两国于1674年正式结束第三次英荷战争[7]

威廉与法国的苦战则是败多胜少。首先,路易十四采纳财政大臣与经济天才柯尔贝的计策,大幅提高对荷兰商品的关税,进行关税战,让荷兰商人损失惨重;其次,海上英雄鲁伊特于1676年的地中海战役负伤而死(败于法国海军名将迪凯纳之手),荷兰与盟国西班牙被法国抢去地中海制海权;最后,荷兰、西班牙与德意志盟国虽组成多于法军的联军,也难挡法国元老级的军事天才蒂雷纳大孔代(两人屡次以少胜多),德意志的洛林被占领,西班牙领有的弗朗什孔泰与部分佛兰德也被夺去。若非有天才将领——奥地利主帅拉依蒙多·蒙特库科利蒂雷纳大孔代相抗衡,让后两者一死一退休,那么反法同盟会丢失更多领土。[7]

法荷战争一直持续到1678年才终于结束,两方签订奈梅亨条约,承认法国的胜利和对弗朗什孔泰的占领,条件是法国有效降低对荷兰的关税。虽然威廉三世不愿背弃盟友来换取和平,但路易十四以高明的外交技巧与荷兰省商人和联省国务会的要员成功交涉,满足于关税降低的荷兰省就先在条约上签字,迫使威廉接着同意其他各省以共和国全体的名义签约缔和。[7]

婚姻与同性恋传闻

信仰新教的玛丽公主,在1689年登基为英国女王。她温顺地服从其丈夫威廉三世,使威廉成为强横的有力君王

1675年威廉三世利用舅父查理二世在国会与政治上的弱点,以鼓动舆论和外交手段,迫使查理二世答应把侄女玛丽公主詹姆斯二世的新教长女)嫁给他,并承诺与荷兰结盟共抗法国;不过,查理二世的政府虽然公开宣布与荷结盟并酝酿攻法,但狡猾的查理在实际上却一直保持中立,换取路易十四不定期的津贴。

1677年,玛丽与威廉完婚,让威廉成为英国王位的后补继承人。[7]身材高挑、姿色出众的玛丽,是个温柔婉约的亲王妃,在荷兰广受人民爱戴。她把意志与爱情毫无保留地献给表哥兼丈夫威廉,但威廉对她却稍嫌冷淡,经常忙于战事或沉迷于狩猎中,两人到后来才成为互相恩爱的伴侣。玛丽婚后很快就怀孕,但似乎因病流产导致健康受损。她从此失去健全的生产能力,每次怀孕都以产后夭折作结,两人最终没有获得任何子嗣。

威廉三世除了妻子玛丽以外,还拥有一位公开的情妇伊丽莎白·维乐丝,以及一少一壮的男性宠臣(谣传是男同性恋的情人)。现在大多数的历史学者,认为他的同性恋传闻,是英国的詹姆斯党为了恶意中伤他,于1690年代所制造的谣言。他们认为,主要是威廉三世对女性(包含妻子玛丽)过于冷酷而粗鲁的态度,让人误以为他对女性毫无兴趣(但事实上他至少有一个情妇),并反向推论他喜欢男性(特别是年少俊秀的宠臣凯佩,最引起时人关注);[42]但少数学者仍相信谣言有其真实性,推测他可能是个双性恋者。[43]

与荷兰省(议会派)的关系

在威廉三世控制荷兰联省共和国政治的年月里,他虽坚强有力而近乎无冕之王,但他远非专断极权。威廉并不比国家的前任领袖——大议长(Grand Pensionary)约翰·德维特更有办法改革宪制。受限于市镇商人对领主君权的恐惧(譬如当格德兰省给予他格德兰公爵之世袭君主的消息传开后,阿姆斯特丹为首的股市因此崩盘,使威廉拒绝公爵的领主之位,改为担任格德兰省的执政),他满足于将议会派政敌(通称“摄政者”)赶下台,而利用代表同一阶级和社会原则的人(奥兰治派)取代那些议会派,以便主宰决策权。但是荷兰省的财富终究是尼德兰一切军政实力的基础,它不接受威廉三世的控制,而坚持自己的自由判断和决策之权。两方因此频频发生摩擦,威廉可说是走上其父(威廉二世)与荷兰省商人对立的老路。[44]

事实上,荷兰联省共和国从建国开始(1579年的乌得勒支同盟),就常受商业财富支配的议会寡头所操控(特别是被荷兰省的商人寡头,以要胁拒付税金来主导国政,因荷兰省提供57%的国库收入)。而当半世袭的“执政”权力深入到各省自主的市政运作时,自然会在最强的荷兰省,受到市镇商人们的坚决抵抗。这显示出联合省无法可解的政治难题——中央集权(奥兰治派)与地方分权(议会派)的路线斗争。(后代不少学者对此深感惋惜,认为只要威廉坚持彻底的宪政改革,荷兰就可以转变成有效率的中央集权体制,连带也就不会出现18世纪荷兰霸权终结的悲剧)[44]

虽然从1672年起,威廉三世终其一生都获得支持他的商人领袖(加斯帕·菲格安东尼·海因斯),担任荷兰省大议长(Grand Pensionary),但是荷兰省议会和威廉的尖锐冲突仍然持续到1684年。1684年后,威廉改变冲突与对立的做法,与荷兰省和解妥协,此后除非得到阿姆斯特丹市政议会(荷兰省中心)的同意与支持,他绝不提出重要的计划与施政。威廉三世在长期的国政冲突中,学会更加柔软与谨慎圆融的协调手腕,大大有助于未来他在外交上的合纵连横,以及英国两党间的左右平衡[45]

奥格斯堡同盟

1689-1720年的荷兰省大议长安东尼·海因斯,是威廉三世的忠实知己,当威廉不在荷兰时,受命替威廉处理荷兰国政;他在威廉死后接任国家领袖,是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的反法要角

路易十四在1678年法荷战争获胜后,推行更大的扩军计划,数年后,其海陆两军的军力冠绝欧洲(近四十万陆军与略多于荷兰的海军)。因此1680年代的路易十四,决定继续对外征服,以完成在欧洲彻底称霸的梦想。但路易十四在1685年废除南特诏令、迫害国内胡格诺教徒的政策,却激起了欧洲新教国家的广泛敌意,严重破坏其外交成果,譬如原来的盟友普鲁士与瑞典,就疏远了法国并举戈相向。[46]

此时法国的强邻神圣罗马帝国正在与鄂图曼土耳其作战(1683-1687年),路易十四决定借此时机,在德意志地区扩张其影响力。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察觉到路易十四的意图,于是在威廉三世的号召与牵线下,于1686年7月9日组成奥格斯堡同盟(1689年英国加入后,改称“大同盟”),希望能阻止路易十四在德意志扩张。

可是路易十四却在1688年9月,乘哈布斯堡王朝刚在东面战胜土耳其(维也纳之战的后续),西面兵力薄弱之机,先发制人地侵略德意志,展开对哈布斯堡王朝的速战计划,“大同盟战争”正式开启。10月,法军攻占帕拉蒂纳特,并于次年彻底毁灭这个地区。哈布斯堡皇帝只得在东方以部分兵力牵制着土耳其,并分兵西线对付法国,使法军来回蹂躏德意志西部。[46]

路易十四全力东进德意志,给予威廉三世分兵西征的机会。此时他收到英国各党派与主教的联合请求,希望他来英国捍卫新教的地位。但是威廉仍在担心法国会分兵伐荷,所以必须得到荷兰省议会的同意,才有新的税金扩大防卫兵力。很幸运的是,路易十四在1687年重新提高对荷之关税(破坏1678年签的奈梅亨条约),并在1688年发动大同盟战争前夕,悍然下令夺取所有停靠法国港口的荷兰船。于是荷兰省的商人被彻底激怒,在9月29日通过秘密的省务和国务会议,全力支援威廉的扩军与出兵英国。终于,威廉三世整顿好精锐的2.1万海陆军,于1688年底渡海向英国进发[47]

光荣革命

Engraving depicting a king, queen, throne, and arms
一组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的雕刻,1703年立

入侵英国

1688年,英国正面临一场危机,当时的国王詹姆斯二世置国内大多数人为新教徒的国情于不顾,企图重新将天主教定为国教,而且强行镇压反对派、解散议会,已经处于众叛亲离的边缘。对此以丹比伯爵为首的托利党辉格党等七位权贵(包含威廉·卡文迪什在内,后来被称为“不朽的七人”)秘密邀请威廉夫妇成为英王。于是威廉三世看准时机,亲率2.1万大军渡过英吉利海峡,登陆英国。虽然詹姆斯任命亲信约翰·丘吉尔率领三万英军在陆上迎击威廉,但英国人纷纷倒戈(包括主帅约翰·丘吉尔),使威廉轻而易举地攻下了伦敦,将岳父詹姆斯二世赶到了法国。[48]

本来在威廉的船舰登陆英国前,英国海军一直要出动阻截荷兰船队;但是迎面括来的强大逆风,把英国船舰困在港口中,只能眼睁睁看着威廉的船队顺风登陆。许多英国人认为是百年前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神风再临,因此狂热地咏赞“新教神风”,相信威廉的到来是上帝降下的神迹。[49]

双王共治

新召开的议会与威廉三世协商,威廉与其妻子玛丽可以一起被接受为英国君王,但条件是必须接受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其主要内容是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的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等,而威廉与玛丽同意此法案,于1689年一同登基为共治双王(两份王冠),称为“威廉和玛丽”。这一事件对英国而言,意味着自1640年大革命以来,由革命引起的阵痛的结束,建立起了世界上第一个长期稳定的君主立宪制,这就是史家长期称颂的“光荣革命”。威廉三世成为“英国国王兼荷兰执政”,这是英荷两国在历史上唯一一次被划到了同一人的名下,形成共主邦联[48]

革命余波

Statue of a rider on a horse
一座理想化的威廉三世雕像,1736年竖立

虽然在英格兰的革命没有流血(只有詹姆斯二世流了一些鼻血),但是许多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却基于封建法规、效忠詹姆斯二世而反抗威廉夺位。于是两地发生许多武装反抗,使威廉必须在1689-1690年间征讨两地,发生了许多流血事件(详见后述)。虽然威廉成功平定反抗,但他在北苏格兰与南爱尔兰(都信仰天主教)却留下极为负面的名声。最具代表性的,是1692年在苏格兰高地格伦科惨案。当地的麦当劳氏族,因为来不及向威廉和玛丽宣誓效忠,在毫无防备之下被威廉的军队屠杀(麦当劳家族招待军队数天的吃住后,突然被痛下杀手)。虽然威廉只下令处死未效忠的氏族领袖(没有交待要屠村),并不清楚事件的细节,但是苏格兰高地的居民认为威廉要负最大的间接责任,把新王看作是残酷暴虐的屠夫。总之,光荣革命成就的其实是英格兰在不列颠群岛的霸权,以及英格兰“议会寡头”的中央集权政府。[48]

即使在英格兰,在革命后也很快兴起一股同情詹姆斯二世的强大声浪,他们信奉君权神授原则、反对威廉与玛丽的“篡夺”,其中的激进者被称为詹姆斯党。詹姆斯党在各地鼓动舆论并采取行动,策画詹姆斯二世的复位。幸好在革命时,威廉从荷兰带回一位鼎鼎大名的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身为威廉重要秘书的洛克,在1689年后发表修改后的《政府论》,破除民众对君权神授的迷思,并大力为光荣革命辩护,提出人民有权推翻政府的社会契约论,最终在思想舆论上确立了威廉的王位。此外,威廉又在1689年颁布了宗教和解的《宽容法案》,保障了非国教徒的合法权利,以及天主教徒的部分权利,大大消解了1660年查理二世复辟以来,主流民众对清教徒和天主教徒的仇恨打压。[48]

1701年,威廉又接受了英国议会通过的《嗣位法》,除了规定他的妻妹安妮为继承人外,还规定今后任何天主教徒不能继承英国王位,任何英国国王不得与天主教徒结婚等。[50]因为当时安妮的子女也全都逝世,所以《嗣位法》也规定安妮过世后,英国王位将由汉诺威选帝侯的新教夫人——索菲娅与其子女继承。[51]后来因为安妮女王与索菲娅都在1714年过世,所以英国王位由索菲娅之子乔治一世(1714-1727在位)继承,开创英国的汉诺威王朝[48]

大同盟战争

威廉三世与詹姆斯二世间的激战——爱尔兰博因河战役(1690.7.12)
1692年的拉和岬海战,英荷舰队击败刚称霸的法国海军,从此法国海军不断衰落,英国海军成为欧洲第一。图为被攻击焚烧的法国船舰。
Portrait of Louis XIV of France, standing, wearing an ermine robed faced with fleur-de-lis
太阳王路易十四,1680年获得“路易大帝”的称号,成为欧洲名副其实的霸主,也是威廉三世终生的死敌

英格兰之外的战事

威廉三世一生主要精力,都在和当时欧洲权势最大的人物——“太阳王”法国路易十四斗争。他争取英国王位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动用英国的人力物力去打击法国,所以当1689年他正式成为英王之后,就不断激化英格兰的反法情绪,要求国会让英国加入反法的奥格斯堡同盟[48]

原本英国议会仍对参加反法战争持有疑虑,但是当法王路易十四决定武力支援被废的詹姆斯二世,助其重夺王冠的消息于1689年中传来之后,英格兰议会了解已无法置身事外,于是批准英国加入反法同盟,奥格斯堡同盟也就改称为“大同盟”,大同盟战争的战火从此延烧到英伦三岛,而美洲殖民地的英法之争则被称为“威廉王之战”。[48]

当时詹姆斯二世在爱尔兰登陆,并获得大量中南部的天主教徒支持,让威廉三世派去西征爱尔兰的主帅绍姆贝格,陷入岌岌可危的情势,威廉被迫在1690年亲自解决爱尔兰战争。结果威廉发挥其领袖气质,以激昂的演说鼓动起士气,在7月的博因河战役大胜詹姆斯,詹姆斯二世只好再度逃回法国。北爱尔兰的新教徒从此确立优势地位,感谢地在每年7月庆祝纪念威廉于博因河战役的胜利,促成延续至今的北爱尔兰问题[48]

博因河战役的后两日,新兴称霸的法国海军,在名将图尔维尔的指挥下,于比奇角海战中击败英荷联合舰队,令博因河胜战蒙上了阴影。当时伦敦流传一句话形容比奇角海战:“荷兰人保全了面子,法国人取得了优势,而英国人只得到耻辱。”英吉利海峡的控制权一度落入法国海军手上,但四个月后又回到海上对峙的局面;等到1692年的拉和岬海战,扩建的英荷舰队才打败法国海军,取得制海权的优势。[52]从1692年开始,英国成为世界第一的海上霸权(由荷兰人资助),让她在以后的两百多年中,能够保持对欧陆强权的优势(参见马汉与其海权论)。[53]

拉和岬海战后,法国海军改采守势,使用海盗攻击的手法,大肆劫掠英荷的海贸和渔业船队(法国广发私掠许可证给民间的武装船队),造成英荷商人很大的损失;不过现在威廉三世获得英吉利海峡的制海权,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在欧陆与法国大战。于是1692年后的威廉,统领13万以上的英荷陆军(反法盟军虽有40万,积极参战的只有25万),力抗45万法军中的主力部队——卢森堡元帅率领的精锐法军。威廉虽然是个外交天才与协调高手,但军事上他只是个沉稳的勇敢将领,并非洞著先机的军事天才。当他遇上真正的军事天才卢森堡元帅时,很自然地在激烈的那慕尔大战(1692年)与李文顿之战(1693年)中败下阵来,数万英荷联军的伤亡是法军的两倍多。[54]但是威廉越挫越勇、不屈不挠,等到1695年初卢森堡元帅过世后,威廉立刻夺回比利时重镇那慕尔,大致确认他和路易十四战成平手的格局。[46]

当时法国农业在1694年底的大寒灾中受到巨大打击,数十万甚至可能百万人以上冻饿病死;富裕的荷兰也被迫向趁机抬价的德意志诸国购买昂贵的谷物,1696年威廉三世甚至感叹他“已经一贫如洗了”;英国的反战情绪也不断升高,使得反战的托利党被选为新的国会多数派。于是在1697年,厌战的两方签订赖斯韦克和约,结束大同盟战争。法国降低对荷兰的关税并归还1679年以后占领的大多数领土(包括萨伏依、德意志的洛林卢森堡、西班牙东部的加泰隆尼亚),只保留着斯特拉斯堡;同时路易十四承认威廉三世为合法的英王(取消对詹姆斯二世的支持),认可他欧洲第二强大的君王地位。[46][55]

英格兰内部的改革

Black and white depiction of six small portraits arrayed in a circle around a larger portrait
大法官约翰·萨默斯的图像。玛丽女王过世后,从1695年起,当威廉三世在外征战时,由辉格党的领袖萨默斯主持英国枢密院与政务

财政革命

1694年威廉为了处理飙升的战费并有效地在英国发行公债,荷兰成熟的商业技术引进英国,在辉格党财政大臣蒙塔古的策划下,以120万英镑的资本成立了英格兰银行;并接受约翰·洛克的建议,任命艾萨克·牛顿为皇家铸币厂厂长,统一回收英国旧币、铸造新币,使得货币与金融政策顺利推行,因此让伦敦出现正式的证券交易所。这些措施,使英国的商业革命得到飞跃性的进步,被称为“财政革命”。从此英格兰银行不但可发行纸币,还吸引荷兰资本源源不绝的贷款投资,让英国的经济社会有效地配合对外战争,得到良性的互动支援。[56][57]不但使英国因此打赢“第二次英法百年战争”(1689-1815年),更让英国在战后成为世界第一强的“日不落帝国”。[48][53]

军事改革

威廉三世同时从荷兰带来新的陆战技术,改革了略嫌落后的英国陆军,并带来经验丰富的欧陆军官,让缺乏陆战经验的英国军官,在大同盟战争中学到先进的战争技术。于是,英军不但有了统一的制服与编队训练,刺刀也开始被广泛地装置在火枪上,省去了长矛兵的需要。原是法国元帅的新任军械局长(相当于战争部长)——绍姆贝格(因信仰喀尔文派,在1685年被法国迫害而投靠普鲁士与荷兰),与其他欧陆将官一起训练英国军官,让吸收先进技术的英国陆军,能够在之后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2-1713)中大败法军[53][56]而威廉对英国海军的建设以及贸易特许公司的革新更是意义重大。

英荷协议

威廉当上英王后,立刻让英荷两国缔结同盟条约。他为了策动英国的力量去打击法国,又必须尊重英国议会的意愿去协调英、荷利益的分配,无形中更加注重了英国的利益。英荷两国的协议是:

  1. 在反法战争中,荷兰提供较多的陆军、英国则提供较多的海军,英荷的联合舰队中,两国的舰数比例为3:2,由荷兰商人贷款给英国政府去大造船舰,因此让原本弱于荷兰的英国海军,在数年后就成为世界第一的舰队。[56]
  2. 分配荷兰东印度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势力范围与主要商品,荷兰人在东南亚发展香料、胡椒的贸易,英国人在印度发展棉纺织品的贸易,化解过往的对立、互不侵犯。结果很快在18世纪初期,印度纺织品的利润快速增加,超过香料的利润,让原本军力、规模都小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8世纪后期成为世界最大的特许公司[58]
  3. 英国东印度公司不但与荷兰商人划定势力范围,更在1690年代获得大量的荷兰资本而新设、重组与扩大。原本的东印度公司在1698年遇到新敌手,英国议会通过法律建立了一个平行的“东印度公司”(官方名字为“英国东印度贸易公司”)这个新公司吸收大量荷兰资本,并拥有国家保障的二百万英镑的资金。但旧公司的分股人马上购买了31.5万英镑的新公司股份,很快在新公司中获得优势。两个公司对立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就显示出老公司实际上拥有绝对优势。最后两个公司在内阁大臣西德尼·戈多分的协调下,于1702年合并为一家东印度公司,公司的军力与规模也大大的扩张了。[56]

总之,巨大的讽刺现象是,当初英国因为嫉妒荷兰的富裕而发动三次英荷战争,结果战场上虽然多次输给荷兰,最后反而是因为受荷兰人统治(威廉三世)和资助(荷兰贷款),变成超越荷兰的商贸强权兼海上霸主。[56][58]英荷同盟维持约九十年,因为后来流于形式,终于在1780年爆发第四次英荷战争,荷兰被英国彻底打垮,把仅剩的金融霸权也输给了英国。[59][60]

酝酿最后一战

维哥湾海战图。1702年威廉死前,筹画英荷舰队扫荡法、西海贸,终于在10月的维哥湾海战,消灭西班牙与法国的海军主力。此战确立英荷为海洋主宰,原本是法国盟友的葡萄牙,因此在隔年倒戈加入大同盟,并与英国签订军贸盟约,用英国的制造品换取葡萄牙的酒和黄金(1693年在葡属巴西发现大金矿),这是未来英国工商业超越荷兰的一个重要原因

玛丽之死

1694年12月28日,玛丽女王感染天花而骤逝。威廉悲痛万分,先是在她床边伤心欲绝地晕倒,后来则在她墓前痛哭不止。他遵从玛丽的遗愿,遣走情妇伊丽莎白·维乐丝,让其另嫁他人。[61]他后悔早年对她的冷淡,并在她死后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是如此地受益于她在英格兰无私的帮助。玛丽死后,英格兰人民对威廉的支持度大为下降;即使威廉为了讨好民众,改信英国的圣公宗,仍难以改变孤立窘困的局势。此后他拒绝续弦,孑然一身地统领英国,一直到1702年3月病逝。他死后,身边的人才发现,国王随身带著玛丽的一绺头发和结婚戒指。[62]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威廉临终前,为防止法国和西班牙合并,联合奥地利、普鲁士、汉诺威等国家,重组大同盟并发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年)。威廉在位前期,国王夫妇与投机取巧的英军大将约翰·丘吉尔(“天才统帅”马尔伯勒伯爵,是首相温斯顿·丘吉尔的祖先)发生矛盾,威廉私下气愤地说:“如果我不是国王,我一定会跟他(丘吉尔)一对一的决斗,至死方休”;玛丽更怀疑丘吉尔与废王詹姆斯二世勾结复辟,于1692年下令免除约翰·丘吉尔的所有职位。丘吉尔与两位君王的冲突,导致英国的政局动荡(丘吉尔的靠山是安妮公主,安妮与姐姐玛丽的激烈冲突,促成丘吉尔的免职)。[23]玛丽死后,威廉在晚年与丘吉尔正式和解(1698年),任命马尔伯勒伯爵为英荷陆军的反法主帅(1701年)。威廉死后,马尔伯勒把军事天才发挥地淋漓尽致,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中成为路易十四的克星,摧毁其霸权与野心。[63]

死后继承

威廉三世的骑马雕像,由亨利·齐尔建造

荷兰再次无执政

威廉于1702年死后,因为没有子嗣,英国王位传给妻妹安妮女王;奥兰治亲王之位依照其遗嘱,传给他十五岁的族侄“教子”——约翰·威廉·弗里索(其高祖父约翰六世沉默者威廉的弟弟),[64]结果以荷兰省为首的六省议会派,借口弗里索并非威廉三世的直系血亲,发动政变并取消联省执政(连威廉的忠实知己——大议长安东尼·海因斯也支持取消执政),国家领袖由安东尼·海因斯接替,荷兰自此进入“第二次无执政时期”(1702-1747年)。[65]

1713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终结后,标志荷兰黄金时代的彻底结束。由威廉三世挑起的英法第二次百年战争(1689-1815年),正把英国人的爱国心激发到巅峰时,荷兰人的爱国心却消退了;更严重的是,荷兰人失去进取之心,为了省钱而放弃海军发展,把海上霸权拱手让给英国,使得“海上马车夫”一日不复一日(参见英荷战争)。[48][53]

争夺亲王之位

虽然威廉三世的遗嘱,是把奥兰治亲王传给拿骚的威廉·弗里索(时任弗里斯兰省的世袭执政);但是荷兰历史的惯例是由最近的母系男亲,继承无子女者的遗产与头衔,所以威廉的表弟——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一世(其父“大选侯”曾是威廉幼时的监护人之一),就主张威廉三世的遗嘱无效,自己才是合法的继承人。[66]结果就是,腓特烈在1702年宣布继承表哥威廉,自称“奥兰治亲王”,并获得部分荷兰的奥兰治派贵族支持(路易十四也支持他)。[66]于是奥兰治派出现分裂,腓特烈一世更派军占领奥兰治的亲王封邑,并在1713年把封邑让渡给法王路易十四,使得奥兰治彻底丧失其封建领地。[65]

奥兰治名号的分裂争议,一直到1732年才由威廉·弗里索之子威廉四世(时任弗里斯兰省执政)与腓特烈·威廉一世达成协议,两人共享“奥兰治亲王”的头衔,而威廉四世放弃索赔奥兰治封邑的损失,协议由签约保障(Treaty of Partition)。[67][68] 因此1732年后,普鲁士王持续保有“新教英雄”奥兰治亲王的光荣头衔。

与普鲁士国王签订协议之后,威廉四世获得全体奥兰治派的支持,等待时机取得大统领与联省执政之位。威廉四世的愿望终于在1747年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中实现,当年各省的人民发动政变,将威廉拱为共和国的七省执政,并规定他的子孙必须世代传承执政之位,以避免“无执政”现象再次出现。威廉四世的孙子威廉六世,最终在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中,成为荷兰的首任国王威廉一世,是现今荷兰王室的开国始祖。[65]

评价与形象

现代奥兰治党在库克防御区(位于北爱尔兰)所描绘的图像——威廉三世离别贝尔法斯特城堡
挂在南贝尔法斯特一个保王派区域的壁画,画中表现出“贤明王比利”骑着白马的英姿

正面评价

伏尔泰认为威廉三世是值得与路易十四相匹敌的“伟大”国王,是一个与路易十四完全相反的“大帝”(the great);并形容他是“英格兰人的执政、荷兰人的国王”(当时国王是受人民爱戴的象征),一语双关地描绘出他在两地的反差形象:在荷兰是英雄、在英格兰是“军阀”(合法性不足的军事家)。[69]北爱尔兰与部分苏格兰的人民(新教徒)则崇拜地称他为“贤明王比利”(Good King Billy,比利是他小名),常常以骑着白马的帅气形象来描绘他。后代的史学家也对威廉的能力表示高度的肯定,辉格党史家屈勒味林称威廉为“那时代欧洲最伟大的政治家”;[70]温斯顿·丘吉尔虽然抬高祖先约翰·丘吉尔而贬抑威廉,但仍然说“在个人卓识、耐力与谨慎的治国才具上,很可能无人能超越他(威廉)……他崇高的名声因此历久不衰。”[23]威廉三世在2004年票选最伟大的荷兰人当中,排名第七十二。

英格兰的反弹

但是,因为他是个彻底的荷兰爱国主义者(patriotism),自负地抬高荷兰人、贬低荷兰人以外的民族(包括英格兰人),所以统治英格兰不久后,就让英格兰人感受到无形的压抑与冷落,伤害到英格兰的民族自尊心。譬如大量的荷兰侨民移居英国,当时人觉得把荷兰来的犹太商人加进去的话,“英国就像已被荷兰侵占”了一样[71];王宫中领头的荷兰卫队,也在时时刻刻中,提醒英国人有个荷兰君主位居其上[23]因此有些人把威廉三世讽刺为外来的“征服者威廉”,借此感叹自己的从属地位。因此当1697年反对派的托利党于选举获胜之后,就对威廉进行报复性的攻击与打压,不但把七万陆军裁减为七千人,更收回之前威廉封赏给亲信的土地与爵位、强制撤销宫中的荷兰卫队,让威廉一度萌生退位的念头。[72]

负面形象

对威廉更加不利的因素是,因为他不喜爱社交(被解读为冷漠而不近人情)、在公众面前粗鲁进食(被解读为粗暴没水准)、以及相貌不佳,使得英格兰妇女界讥笑他是“粗鲁的荷兰矮熊”,妻妹安妮女王更嫌恶他的长相,私下称他为“Caliban”(丑陋凶残之人)和“荷兰怪兽”;许多英格兰人怀念著高贵幽默的已故国王查理二世(1660-1685年在位),并拿查理来和“没品粗暴”的威廉作对比,使威廉缺乏亲和力与谈吐魅力的弱点,更形暴露。[23]1694年底,广受爱戴的玛丽女王死后,英格兰人对威廉的恶感开始浮上台面。此时詹姆斯党攻击他为同性恋的谣言甚嚣尘上(因为他也遣走情妇,并常和俊秀青年凯佩共同起居),很多人开始相信流言而鄙视国王,这使他在英格兰更加不受欢迎。后来因为詹姆斯党在1696年发动一次失败的刺杀,英格兰人才对他加以同情而挽回其支持度。威廉晚年走向英雄迟暮的孤独之路,好不容易当1701年英国的反法情绪飙升,人民渴望这位英雄重新领导英国人上战场时,他却在1702年摔落马背而引发重病致死,结束其光荣奋斗的一生。[72]

头衔、称号与纹章

头衔与称号

1674年,威廉的完整称号为“威廉三世,托上帝鸿福奥兰治亲王拿骚伯爵等;荷兰省、西兰省、乌德勒支省执政等;尼德兰联合省船队司令及海洋统帅上将。”[75]到后来的1689年,威廉入主英国,威廉和玛丽的称号为“英格兰配国王苏格兰法兰西爱尔兰国王和女王,信仰的捍卫者等。”[76]

纹章

国王和女王所使用的纹章是:四等分纹章,第一部分和第四部分被分成四部分,绘上代表法兰西的三个鸢尾花图案并绘上代表英格兰的兽面为正面而兽身为侧面的三只向前直走的金狮子;第二部分则绘上代表苏格兰的饰有鸢尾形花纹之双边带以及一只用后腿站立的红狮子;第三部分绘上代表爱尔兰的竖琴;总体上的天蓝色花纹的盾及一只用后腿站立的金狮子和代表则拿骚。在他后来的纹章上,威廉使用的格言是:Je Maintiendrai(中古法语:我将坚持)。使用该格言代表奥兰治—拿骚家族由奥兰治公国衍出。

祖先

家族树

 
 
 
 
 
 
 
 
 
 
 
 
 
 
 
 
 
 
 
 
 
 
 
 
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
 
索姆-布劳恩费尔斯的阿玛利亚
 
 
 
 
 
 
 
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
 
 
 
 
 
伊丽莎白·斯图亚特
 
 
 
 
 
 
 
 
 
 
 
 
 
 
 
 
 
 
 
 
 
 
 
 
 
 
 
 
 
 
 
 
 
 
 
 
 
 
 
 
 
 
 
 
 
 
 
 
 
 
 
 
 
 
 
 
 
 
 
 
 
 
 
 
 
 
 
 
弗雷德里克·拿骚·德·祖伊莱斯坦
 
奥兰治-拿骚的路易丝·亨利埃特
 
拿骚的艾伯丁·艾格尼丝
 
奥兰治亲王威廉二世
 
长公主玛丽·斯图亚特
 
英格兰国王查理二世
 
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二世
 
汉诺瓦选帝侯夫人索菲娅
 
 
 
 
 
 
 
 
 
 
 
 
 
 
 
 
 
 
 
 
 
 
 
 
 
 
 
 
 
 
 
 
 
 
 
 
 
 
 
 
 
 
 
 
 
 
 
 
 
 
 
 
 
 
 
 
 
普鲁士的弗雷德里克一世
 
拿骚-迪兹亲王亨德里克·卡西米尔二世
 
 
 
英格兰国王威廉三世
 
 
 
英格兰女王玛丽二世
 
大不列颠女王安妮
 
詹姆斯·爱德华
 
 
 
 
 
 
 
 
 
 
 
 
 
 
 
 
 
 
 
 
 
 
 
 
 
 
 
 
 
 
 
 
 
 
 
 
 
 
 
 
 
 
 
 
 
 
 
 
约翰·威廉·弗里索
 
 
 
 
 
 
 
 
 
 
 
 
 
 
 
 
 
 
 

相关条目

注释

  1. 1582年至20世纪初,欧洲主要实行两种历法:欧洲天主教国家与荷兰发起并逐步推广至全世界的格里历,以及欧洲基督新教与东正教国家一度使用而后来陆续弃用的儒略历(例如丹麦挪威直至1700年止使用儒略历,1700年起使用格里历瑞典直至1700年止使用儒略历,1753年起使用格里历大不列颠岛大英帝国直至1751年止使用儒略历,1752年起使用格里历俄罗斯直至1918年止使用儒略历,1918年起使用格里历罗马尼亚直至1919年止使用儒略历,1919年起使用格里历希腊直至1923年止使用儒略历,1923年起使用格里历)。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出生日期为儒略历1650年11月4日,即格里历1650年11月14日,两者相差10天。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逝世日期为儒略历1702年3月8日,即格里历1702年3月19日,两者相差11天。除非另有说明,本条目之日期皆依儒略历。
  2. 这位普鲁士王侯被选中是因为他能作为一个中间力量来调和婆媳二人的分歧,同时也是因为阿玛利亚深恐玛丽将会把奥兰治家族的财产挥霍掉,而作为潜在的继承人的他一定会积极地保护后者的安全
  3. 这篇短论最可能的真实作者是约翰·范登凯尔霍温(Johan van den Kerckhoven)
  4. 只有威廉的姻叔父威廉·弗雷德里克仍担任著弗里斯兰省执政。

参考文献

引用

  1. 1.0 1.1 1689年2月13日英格兰议会宣布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即位为英格兰国王威廉三世,1689年4月11日苏格兰王国议会宣布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即位为苏格兰国王威廉二世。
  2. 1689年2月13日英格兰议会宣布奥兰治王妃玛丽即位为英格兰女王玛丽二世,1689年4月11日苏格兰王国议会宣布奥兰治王妃玛丽即位为苏格兰女王玛丽二世。
  3. (德)兰克,〈论列强〉,1833年发表
  4. Claydon, 9
  5. Claydon, 14
  6. Troost, 26; van der Zee, 6–7
  7.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美)威尔·杜兰著、幼狮文化公司译,《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时代》,第一部第六章
  8. (法)莫里斯·布罗尔著,郑克鲁、金至平译,《荷兰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第五章
  9. Troost, 26
  10. Troost, 26–27
  11. Van der Kiste, 5–6; Troost, 27
  12. Troost, 34–37
  13. Troost, 27.Ibid.
  14. Troost, 36–37
  15. Troost, 37–40
  16. Meinel
  17. Troost, 43
  18. Troost, 43–44
  19. Troost, 44
  20. 20.0 20.1 Troost, 49
  21. Van der Kiste, 12–17
  22. Van der Kiste, 14–15
  23. 23.0 23.1 23.2 23.3 23.4 (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英语国家史略》,第三卷第一章
  24. Troost, 29–30
  25. 25.0 25.1 Troost, 41
  26. 26.0 26.1 26.2 26.3 Troost, 52–53
  27. Van der Kiste, 16–17
  28. Troost, 57
  29. Troost, 53–54
  30. Troost, 59
  31. Troost, 60
  32. 32.0 32.1 32.2 Troost, 62–64
  33. Van der Kiste, 18–20
  34. Troost, 64
  35. Troost, 65
  36. Troost, 66
  37. 37.0 37.1 Troost, 67
  38. 38.0 38.1 Troost, 65–66
  39. 39.0 39.1 Troost, 78–83
  40. Rowen, H.H. (1986) John de Witt: Statesman of the "true Freedo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521-52708-8, p. 222; Nijhoff, D.C. (1893) Staatkundige Geschiedenis van Nederland. Tweede Deel, pp. 92–93, and fn.4 p. 92; Robert Fruin, "De schuld van Willem III en zijn vrienden aan den moord der gebroeders de Witt", in De Gids (1867), pp. 201–218 存档副本. [2013-10-24]. 
  41. Troost, 76
  42. Van der Kiste, 204–205; Baxter, 352; James Falkner,‘Keppel, Arnold Joost van, first earl of Albemarle(1669/70–1718)’, Oxford Dictionary of National Biogra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43. Troost, 25–26; Van der Zee, 421–423
  44. 44.0 44.1 (美)房龙著,《荷兰共和国兴衰史》第一章,(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
  45. (英)小约翰·威尔斯著、赵辉译,《1688年的全球史》,页311-312
  46. 46.0 46.1 46.2 46.3 (美)威尔·杜兰著、幼狮文化公司译,《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时代》,第一部第七章
  47. (英)小约翰·威尔斯著、赵辉译,《1688年的全球史》,页315-318
  48. 48.0 48.1 48.2 48.3 48.4 48.5 48.6 48.7 48.8 48.9 (美)威尔·杜兰著、幼狮文化公司译,《世界文明史‧第八卷‧路易十四时代》,第二部第四章
  49. 钱乘旦等著,《英国通史》,页183-184
  50. Troost, 234
  51. Troost, 235
  52. Troost, 281–283
  53. 53.0 53.1 53.2 53.3 保罗·肯尼迪著、陈景彪等译,《大国的兴衰》,第一编第三章
  54. Troost, 244–246
  55. Troost, 251
  56. 56.0 56.1 56.2 56.3 56.4 (英)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英国史》,第四卷第九章
  57. Clayton Roberts、David Roberts著、贾士蘅译,《英国史》,第十六章
  58. 58.0 58.1 (英)尼尔·弗格森著、雨珂译,《帝国》,第一章
  59. (法)费尔南·布劳岱尔著、施康强等译,《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
  60. (美)房龙著,《荷兰共和国兴衰史》第七章
  61. Van der Kiste, 180–184
  62. Van der Kiste, 186–192; Troost, 226–237
  63. (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英语国家史略》,第三卷第三章
  64. Israel, 959–960
  65. 65.0 65.1 65.2 (法)莫里斯·布罗尔著,郑克鲁、金至平译,《荷兰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第七章
  66. 66.0 66.1 Israel, 962, 968
  67. Israel, 991–992
  68. Text of the Treaty of Partition. Heraldica. [8 August 2008] (法语). 
  69. 伏尔泰著、王晓东编译,《路易十四的时代》
  70. (英)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英国史》,页632
  71. (法)费尔南·布劳岱尔著、施康强等译,《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页311
  72. 72.0 72.1 (英)温斯顿·丘吉尔著,薛力敏、林林译,《英语国家史略》,第三卷第二章
  73. S. and J. Sprint. The life of William III. Late King of England, and Prince of Orange. Google eBoek (scanned version). 1703: 28. 
  74. Troost, 5
  75. Troost, 77
  76. The Guinness Book of Answers. London: Guinness Publishing. 1991: 709. ISBN 0-85112-957-9. 
  77. Rietstap, Johannes Baptist. Armorial general vol. 2. Genealogical Publishing Co. 2003: 297. ISBN 0-8063-4811-9. 

书目

  • [英]温斯顿·丘吉尔 著,薛力敏、林林 译:《英语国家史略》
  • [法]伏尔泰 著,王晓东 编译:《路易十四的时代》
  • [英]屈勒味林 著,钱端升 译:《英国史》
  • Clayton Roberts, David Roberts 著,贾士蘅 译:《英国史》
  • [美]黄仁宇 著:《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第四章〈英国〉
  • [英]小约翰·威尔斯 著,赵辉 译:《1688年的全球史》
  • [英]尼尔·弗格森 著,雨珂 译:《帝国》
  • (英文)Baxter, Stephen B, William III and the Defense of European Liberty, 1650–1702(1966)
  • (英文)Chapman, Hester W., Mary II: Queen of England(1953)
  • (英文)Claydon, Tony, William III: Profiles in Power (2002) ISBN 978-0-582-40523-3
  • (英文)Davies, Norman, The Isles: A History (1999) ISBN 978-0-19-513442-1
  • (英文)Israel, Jonathan I, The Dutch Republic: Its Rise, Greatness, and Fall, 1477–1806 (1995) ISBN 978-0-19-820734-4
  • (英文)Meinel, Friedrich, Samuel Chappuzeau 1625–1701.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Leipzig,(1908)
  • (英文)Mijers, Esther and Onnekink, David, eds., Redefining William III. The Impact of the King-Stadholder in International Context(Ashgate, 2007)
  • (英文)Miller, John, James II: A Study in Kingship (1991) ISBN 978-0-413-65290-4
  • (英文)Robb, Nesca, William of Orange(1962)
  • (英文)Troost, Wout, William III, The Stadholder-king: A Political Biography (2005) (translation by J.C. Grayson) ISBN 978-0-7546-5071-3
  • (英文)John Van der Kiste, William and Mary (2003) ISBN 978-0-7509-3048-2
  • (英文)Van der Zee, Henri and Barbara, William and Mary (1973) ISBN 978-0-394-48092-3
  • (英文)Waller, Maureen, Sovereign Ladies: Sex, Sacrifice, and Power. The Six Reigning Queens of England. St. Martin's Press, New York (2006) ISBN 978-0-312-33801-5

外部链接

威廉三世(奥兰治)
奥兰治-拿骚王朝
出生于:1650年11月4日逝世于:1702年3月8日
统治者头衔
前任者:
威廉二世
奥兰治亲王
布雷达男爵

1650年–1702年
继任者:
约翰·威廉·弗里索
前任者:
詹姆斯二世及七世
英格兰国王爱尔兰国王苏格兰国王
1689年–1702年
玛丽二世同时在任 (1689年-1694年)
继任者:
安妮
官衔
空缺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威廉二世
荷兰新西兰执政
1672年–1702年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威廉四世
乌德勒支新西兰省督
1674年–1702年
格罗宁根艾瑟尔省督
1675年–1702年
前任者:
詹姆斯二世及七世
主高将军
1689年
继任者:
托林顿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