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是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的监管类别之一,指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大型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义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还包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属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也属于中国的中央金融企业[1]。此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邮政储蓄业务,2019年前单列为“邮政储蓄银行”类别,由中国银监会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具体监管;自2019年起,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监管司局调整为大型银行监管部[2]。
银行名称 | 英文名称 | SWI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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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大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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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 |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 ICBKC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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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31.14%) |
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注) |
中国建设银行 |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 PCBCC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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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7.11%) |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 |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 ABOCC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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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35.29%) |
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注) |
中国银行 | Bank of China | BKCHC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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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4.63%) |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交通银行 | Bank of Communications | COMMCN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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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3.88%)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18.70%)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6.07%) |
认定为无实际控制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 PSBCCN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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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67.38%)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
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对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等中央重点金融企业的出资人权利和义务,执行国家关于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公司,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的股权投资,不从事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其所控股的上市公司一般将实际控制人认定为中央汇金自身或中央汇金的控股股东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非财政部或国务院;而中国投资所开展的投资业务与中央汇金代表国家行使股东职能的行为之间有严格的隔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据此认定自身无实际控制人。
参考资料
- ↑ 中央金融企业名录. 财政部金融司. 2021-02-20 [2022-08-10].
- ↑ 经济日报. 邮储银行成第六家国有大行 拥有近4万个营业网点. 新浪网. 2019-02-16 [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