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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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
出生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1019年11月17日)
逝世元祐元年九月初一日(1086年10月11日)
(66岁)
国籍北宋
别名司马君实、涑水先生
活跃时期11世纪
政党保守派
儿女司马康
父母司马池
母 聂氏
亲属司马旦
姐 嫁夏谷

司马光(1019年11月17日—1086年10月11日[1]),君实,号迂叟,通称司马相公,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省夏县)人,北宋文学家史学家。西晋安平献王司马孚的后裔。世称涑水先生,身后称司马温公[2]。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

生平

简介

司马光,字君实,号迂叟,山西运城夏县涑水乡人,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宋仁宗时中进士,英宗时进龙图阁直学士。宋神宗时,王安石施行变法,朝廷内外有许多人反对,司马光就是其中之一。王安石变法以后,司马光离开朝廷十五年,专心编纂《资治通鉴》,用功刻苦、勤奋。用他自己话说是:“日力不足,继之以夜。”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他立志编撰《通鉴》,作为封建统治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迄秦的八卷上进,英宗命设局续修。神宗时赐书名《资治通鉴》。王安石行新政,他竭力反对,与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被命为枢密副使,坚辞不就。次年退居洛阳,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元丰七年(1084年)成书。他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都亲自动笔。元丰八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传郎,数月间尽废新法,罢黜新党。为相八个月病死,追封温国公。遗著有《司马文正公集》《稽古录》等,还有诸多名著被众人所流传。

家世

司马光的远祖可追溯到西晋皇族安平献王司马孚,司马光的父亲司马池曾为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属翰林学士院),在藏书阁担任皇帝的顾问,官居四品,一直以清廉仁厚享有盛誉。

出生及童年

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 (1019年11月17日),司马光出生于陕州夏县涑水乡(今山西省夏县)出生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光州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光”,七岁时,“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即能了其大旨”,从此,“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3]司马光深受其父影响,邵博的《邵氏闻见后录》提到说,作者曾见到司马光亲自写一张字帖,上面提到说司马光在年纪大约五六岁的时候,一位婢女用热汤替他将胡核去皮,他姐姐问他是谁做的,司马光回答是自己剥皮的,父亲责备他小孩子怎么可以说谎,司马光并宣称自己从此不敢再说谎。[4]

仕途

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中进士甲科,签苏州判官事,做了一年多由于父母相继亡故而丁忧。降服后,签武成军判官(滑州),任职两年。后经连襟之父枢密副使庞籍的推荐,入京为馆阁校勘,同知礼院,在京城任官十年。至和元年(1054年),庞籍知并州兼河东经略,司马光改并州通判。嘉佑二年(1057年)司马光代庞籍巡视边地,主张在麟州筑堡失败损兵折将,庞籍因事获罪,司马光引咎离开并州,任职开封府推官。两年后改修起居注、判礼部宋仁宗末年任天章阁待制兼侍讲同知谏院嘉佑六年(1061年)迁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司马光立志编撰《通鉴》,作为统治者的借鉴。治平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迄秦的《通鉴》八卷上进宋英宗,英宗命设局续修,并供给费用,增补人员。宋神宗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并亲为之序。王安石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他竭力反对,与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神宗命他为枢密副使,但司马光坚辞不就。

熙宁三年(1070年),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学士的身份前往陕西永兴军担任知军一职,这是他在三十年仕途中第一次出任亲民官主官,此前在地方仅任过佐贰官与幕职官。之后皇帝问司马光陕西民间的状况时,司马光说道青苗法和助役法等这两项新法的措施危害陕西(永兴军是陕西的一部分)地区,是当地的祸害,而对此皇帝回答道:“助役法只行于京东(不包括陕西)和两浙一带,而雇人充役的做法,则已经在越州推行。”也就是说在司马光担任陕西永兴军知军时,助役法尚未实行于陕西一带。[5]次年司马光退居洛阳,任西京留守兼西京御史台,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元丰七年(1084年)成书。书成后,司马光官升为资政殿学士。

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数月间罢黜新党,尽废新法,所谓“元祐更化”。

逝世

元祐元年九月初一日(1086年10月11日),司马光执政一年半,即与世长辞,享寿六十六岁。“京师人为之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者,盖以千万数”,灵柩送往夏县时,“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亲。四方来会葬者盖数万人”,“家家挂象,饭食必祝”。高太皇太后命葬之于高陵。

身后

死后追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赐碑“忠清粹德”。遗著有《潜虚》、《均韵指掌》、《类编》、《传家集》、《翰林诗草》、《注古文学经》、《易说》、《注太玄经》、《注扬子》、《书仪》、《游山行记》、《续诗治》、《医问》、《涑水纪闻》、《通鉴目录》、《通鉴考异》、《通鉴举要历》、《稽古录》(《历年图》、《历代君臣事迹》和《百官公卿表》)、《切韵指掌图》、《司马文正公集》等等37种。

宋徽宗把元祐年间反对将王安石新法的司马光等旧党309人,列为“元祐奸党”,下令在全国刻碑立石,以示后世,这些碑叫作元祐党人碑

政治主张

司马光在政治上被后人视作强硬的守旧派,他几度上书反对王安石变法。他认为刑法新建的国家使用轻典,混乱的国家使用重典,这是世轻世重,不是改变法律。所谓“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司马光与王安石,就竭诚为国来说,二人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措施上,各有偏向。王安石主要是围绕着当时财政、军事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大刀阔斧的经济、军事改革措施来解决燃眉之急。司马光则认为在守成时期,应偏重于通过伦理纲常的整顿,来把人们的思想束缚在原有制度之内,即使改革,也定要稳妥,因为“大坏而更改,非得良匠美材不成,今二者皆无,臣恐风雨之不庇也”。而王安石变法过于躁进,用人不善,用之变法官吏素质不良,也是新法遭至反对之理由。虽然王安石新法初衷是为了切中时弊,但实际收效欠佳。反对新法的理由包括“新法扰民”、“祖宗之法不可废”以及王安石作风霸道专断。司马光曾批评王安石变法的理由之一是地域出身,他上奏宋神宗声称:“闽人狭险,楚人轻易,今二相皆闽人,二参政皆楚人,必将援引乡党之士,充塞朝廷,风俗何以更得淳厚?”[6]

编撰《资治通鉴》

司马光. <晚笑堂竹庄书传>

宋神宗熙宁年间,司马光强烈反对王安石变法,上疏请求外任。熙宁四年(1071年),他判西京御史台,自此居洛阳十五年,不问政事,这段悠游的岁月司马光主持编撰了294卷300万字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五代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共记载了16个朝代1362年的历史,历经19年编辑完成。他在《进资治通鉴表》中说:“臣今筋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目前所谓,旋踵而忘。臣之精力,尽于此书。”司马光为此书付出毕生精力,成书不到2年,他便积劳而逝。《资治通鉴》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司马光都亲自动笔,不假他人之手。清朝学者王鸣盛说:“此天地间必不可无之书,亦学者必不可不读之书。”

轶闻

熙宁四年(1071年),吕诲卒,司马光为他写墓志铭。蔡天厚得其摹本献王安石。王安石将之挂在墙上说:“君实之文,西汉之文也。”

他小时候和一群小朋友一起玩时,一个据说名叫上官尚光的小孩,不小心掉进装了水的瓮,其它小孩都吓跑了,只有司马光情急生智,搬起一块大石头,砸破水瓮,救了小孩。《宋史》曰:“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其后京、洛间画以为图。”

评价

司马光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是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宋朝在多次对外战争中败北,只能与辽夏给予岁币以换取和平,国势已经到了刻不容缓之境地、司马光仍坚持宗法及伦理纲常治国等,但除尽罢新法外却提不出有效的政策方针,总的来说司马光适合为儒而稍不适为官,为人品德刚正、学富五车,极具学者风骨。《宋史·卷三百三十六·列传第九十五》:“熙宁新法病民,海内骚动,忠言谠论,沮抑不行;正人端士,摈弃不用。聚敛之臣日进,民被其虐者将二十年。方是时,光退居于洛,若将终身焉。而世之贤人君子,以及庸夫愚妇,日夕引领望其为相,至或号呼道路,愿其毋去朝廷,是岂以区区材智所能得此于人人哉?德之盛而诚之著也。”;“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

  • 赵顼:“司马光方直。”“未论别者,即辞枢密一节,自朕即位以来,唯见此人。”(《宋元学案·卷八》)
  • 吕公著:“孔子上圣,子路犹谓之迂。孟轲大贤,时人亦谓之迂阔。况光岂免此名。大抵虑事深远,则近于迂矣。”(《宋元学案·卷八》)
  • 文彦博:“君实作事,今人所不可及,须求之古人。”“彦博留守北京,遣人入大辽侦事,回云:‘见辽主大宴群臣,伶人剧戏,作衣冠者见物必攫取怀之,有从其后后以鞭扑之者。曰:司马端明邪!’君实清名,在夷狄如此。”(《宋元学案·卷八》)
  • 程颐:“阅人多矣!不杂者,司马、邵(邵雍)、张(张载)三人耳。”(《宋元学案·卷七》)
  • 邵雍:“君实脚踏实地人也。”“君实九分人也。”(《宋元学案·卷八》)
  • 苏轼:“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自少及老,语未尝妄,其好学如饥之嗜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于洛,往来陕郊,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之平!”博学无所不通,音乐、律历、天文、书数,皆极其妙。晚节尤好礼,为冠婚丧祭法,适古今之宜。不喜释、老,……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必有适于用,无益之文,未尝一语及之。”(《东坡全集·卷九十·司马温公行状》)
  • 邵伯温:“盖帝知为治之要:任宰辅,用台谏,畏天爱民,守祖宗法度。时宰辅曰富弼韩琦、文彦博,台谏曰唐介包拯、司马光、范镇吕诲云。呜呼,视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无所不及,有过之者,此所以为有宋之盛欤?”
  • 赵逵:“司马温公不近非色,不取非财,吾虽不肖,庶几慕之。”(《宋史·卷三百八十一·列传第一百四十》)
  • 叶逋:“守资格以用人,无若李沆王旦王曾吕夷简、富弼、韩琦、司马光、吕公著之为相,然考其功效,验其人才,本朝以资格为用人之利也决矣。”(《历代名臣奏议·卷五十五》)
  • 张栻:“司马温公改新法,或劝其防后患,公曰:‘天若祚宋,必无此事!’更不论一己利害。虽圣人,不过如此说。近于‘终条理者’矣。”(《宋元学案·卷八》)
  • 朱熹认为:“温公忠直,而于事不甚通晓。如免役法,七八年间直是争此一事。他只说不合令民出钱,其实不知民自便之。”[7],又将神宗朝时宋军战争得之土地,无偿送还给西夏。而日后新旧党争渐沦为意气及权位之争、不再着重于国政运转。朱熹说司马光“温公之说,前后自不相照应,被他(章惇)一一捉住病痛,敲点出来”[8]。赞扬司马光“温公可谓智仁勇。他那治国救世处,是甚次第!其规模稍大,又有学问。其人严而正。”(《宋元学案·卷八》),但称“元祐诸贤是关闭着门说道理底”。
  • 王称:“君子之用世也,惟人心,岂可以强得哉,湛然无欲,而推之以至诚,斯天下归仁矣,光以忠事仁宗,而大计以定,以义事英宗,而大伦以正,以道事神宗,而大名以立,以德事哲宗,而大器以安,方其退居于洛也,若与世相忘矣,及其一起,则泽被天下,此无他诚而已,诚之至也,可使动天地、感鬼神,而况于人乎?故其生也,中国四夷望其用,及其死也,罢市巷哭思其德,其能感人心也如此,是岂人力所致哉,自古未之有也。”(《东都事略·卷八十七》)
  • 吕中:“所贵乎大臣者,非以其有过天下之材智也,必其有服天下之德望也。王安石所以变旧法之易者,以其虚名实行,足以取信于人。司马光所以改新法之易者,以其居洛十五年,天下皆期之为宰相也。然安石其权臣,温公其重臣欤。”(《宋史全文·卷十二下》)“天将禄人之国,必先祚其君子。天将以元丰为元祐,则使司马光获相于初元。天将使元祐为绍圣,则不使司马光慭遗于数岁。当是时,新法已多变夹,然君子未尽用也,小人未尽去也。公薨于今日,而党议已兆于明日。使光尚在,则君子尚有所立,必无朋党之祸,必无报复之事。一身之存亡,二百年治乱之所系也。”(《宋史全文·卷十三上》)
  • 王应麟:“欧阳子(欧阳修)之论笃矣,而‘不以天参人’之说,或议其失。司马公之学粹矣,而‘王霸无异道’之说,或指其疵。信乎立言之难!”(《宋元学案·卷八》)
  • 倪谦:“公之在宋朝正声劲气,天下共知。”(《倪文僖集·书司马温公告身后》)
  • 孙承恩:“熙宁谏诤,忠谠切深。元佑相业,旋乾转坤。行成无伪,学几不杂。一德醇儒,百年清节。”(《文简集·卷四十一》)
  • 李廷机:“司马光入相,新法悉皆休。”(《五字鉴》)
  • 张燧:“司马温公为相,每询士大夫‘私计足否?’人怪而问之,公曰:‘倘衣食不足,安肯为朝廷而轻去就耶 ’袁石公有云:‘学问到透彻处,其言语都近情,不执定道理以律人。’若公者,庶可语此矣。”“温公《资治通鉴》稿虽数百卷,颠倒涂抹,讫无一字作草,其行己之度盖如此。”(《千百年眼·卷九》)
  • 谢肇淛:“宋之人物,若王沂公(王曾)、李文正(李昉)、司马温公之相业,寇莱公(寇准)、赵忠定(赵汝愚)之应变,韩魏公(韩琦)之德量,李纲宗泽之拨乱,狄青曹玮岳飞韩世忠之将略,程明道(程颢)、朱晦庵(朱熹)之真儒,欧阳永叔(欧阳修)、苏子瞻(苏轼)之文章,洪忠宣(洪皓)、文信国(文天祥)之忠义,皆灼无可议,而且有用于时者,其它瑕瑜不掩,盖难言之矣。”(《五杂俎·卷十三》)
  • 林时对:“国之任相,犹室之任栋;用匪其材,鲜不颠覆。虽云大厦将倾,非一木能支;然转亡为存、图危于安,不乏斡旋补救之术。如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古来旁求爰立、或取诸梦卜、或起自屠钓,咸能光复启宇,祀夏配天。无论汉、唐、宋全盛,萧(萧何)、曹(曹参)、丙(丙吉)、魏(魏徵)、房(房玄龄)、杜(杜如晦)、姚(姚崇)、宋(宋璟),洎韩(韩琦)、富(富弼)、范(范仲淹)、欧(欧阳修)、司马诸公,克奏戡定弭宁之略。……国以一人兴,岂不诚然哉!”(《荷闸丛谈·卷二》)
  • 王夫之:“自开元以后,河北人材如李太初(李沆)、刘器之(刘安世)、司马君实者,盖晨星之一见尔。”(《读通鉴论·卷二十六·穆宗》);“毕仲游之告温公曰:‘大举天下之计,深明出入之数,以诸路所积钱粟,一归地官,使天子知天下之余于财,而虐民之政可得而蠲。’大哉言乎!通于古今之治体矣。温公为之耸动而不能从。不能从者,为政之通病也,温公不免焉。其病有三:一曰惜名而废实,二曰防弊而启愚,三曰术疏而不逮。”“马、吕两公非无忧国之诚也,而刚大之气,一泄而无余。一时蠖屈求伸之放臣,拂拭于蛮烟瘴雨之中,愔愔自得。上不知有志未定之冲人,内不知有不可恃之女主,朝不知有不修明之法守,野不知有难仰诉之疾苦,外不知有睥睨不逞之强敌,一举而委之梦想不至之域。群起以奉二公为宗主,而日进改图之说。二公且目眩耳荧,以为唯罢此政,黜此党,召还此人,复行此法,则社稷生民巩固无疆之术不越乎此。呜呼!是岂足以酬天子心膂之托,对皇天,质先祖,慰四海之孤茕,折西北之狡寇,而允称大臣之职者哉?”(《宋论·卷七·哲宗》)
  • 康熙帝:“司马光立朝行已,正大和平,无几微之可议。不祗冠有宋诸臣,求之历代亦不可多得。”(《阅史绪论》)
  • 李光地:“武侯(诸葛亮)之外,如郭令公(郭子仪)、范文正公(范仲淹)、司马温公,皆实有孟子之意。”“武侯有手段,侈人以司马温公比之。温公是个好人,才具焉能比武侯?”(《榕村语录·卷二十二·历代》)
  • 蔡世远:“才本王佐,学为帝师,诸葛武侯、陆宣公、范文正、司马文正也。”(《二希堂文集》)
  • 顾栋高《司马温公年谱序》:“唯公忠厚质直,根于天性,学问所到,诚实金石。自少至老,沉密谨慎,因事合变,动无过差。故其文不事高奇,粥粥乎如菽粟之可以疗饥,参苓之可以已病。”[9]然而政治生涯并不突出,尽管他认为“王安石等所立新法,果能胜于旧者存之”[10],但实际却因情感上不满王安石而不择优劣尽罢新法[11]
  • 《历代群英歌》:“司马力攻新法,忠彦敢言正直。”“宋朝称六君子,濂溪明道伊川。康节横渠同是,温公君实为然。”(《提纲释义》)
  • 石蕴玉:“熟诵公名,中华外域。签判居苏,乃为亲屈。”
  • 陆以湉:“钱武肃王用警枕,司马温公亦用警枕,兴王、贤相勤劳正相同也。”(《冷庐杂识·卷四》)
  • 蔡东藩:“到底安邦恃老成,甫经借手即清平。如何天不延公寿?坐使良材一旦倾。”“本回叙高后垂帘,及温公入相,才一改制,即见朝政清明,人民称颂。……但司马光为一代正人,犹失之于蔡京,小人献谀,曲尽其巧。厥后力诋司马光者,即京为之首,且熙丰邪党,未闻诛殛,以致死灰复燃。人谓高后与温公,嫉恶太严,吾谓其犹失之宽。后与公已年老矣,为善后计,宁尚可姑息为乎?”(《宋史演义》:立幼主高后垂帘 拜首相温公殉国)
  • 梁启超在《王安石传》批评司马光不懂军事:“保甲之法既废,将兵之制复坏,宋欲不南,更可得耶?然则祸宋者,果荆公(王安石)乎哉,抑温公乎哉?”[12]

参考文献

  1. 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卒于宋哲宗元祐元年九月一日,享寿66岁。
  2. 司马温公行状
  3. 宋史》:“光生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
  4. 邵博《邵氏闻见后录》:“予见司马文正公亲书一帖:‘光年五六岁,弄青胡桃,女兄欲为脱其皮,不得。女兄去,一婢子以汤脱之。女兄复来,问脱胡桃皮者。光曰:“自脱也。”先公适见,诃之曰:“小子何得谩语。”光自是不敢谩语。’”
  5.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五,原文: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史馆修撰司马光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集贤殿修撰、知永兴军。先是,上欲以河南授光,王陶既有永兴之命,而薛向恶陶,乃荐光于上以代陶,陶为河南如故。及光辞,上谕光曰:光辞在十月十九日,今并书于此。“今委卿长安,边鄙动静皆以闻。”光曰:“臣守长安,安知边鄙?”上曰:“先帝时,王陶在长安,夏人犯大顺,赖陶得其实。”光曰:“陶耳目心力过人,臣不敢知职外事。”上曰:“本路民间利病当以闻。”光曰:“谨奉诏。”光言青苗、助役为陕西之患,上曰:“助役惟行京东、两浙耳。雇人充役,越州已行矣。”
  6. 《续资治通鉴》卷67
  7. (《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
  8. 《朱子语类》卷一三○《自熙宁至靖康用人》
  9. 《司马光年谱》卷首
  10. 《传家集》卷四九〈请革弊札子〉
  11. “公忠信孝友恭俭正直出于天性,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于财利纷华如恶恶臭;诚心自然,天下信之。退居于洛,往来陕洛间,皆化其德,师其学,法其俭。有不善曰:君实得无知乎!博学无所不通。”(《三朝名臣言行录》卷七)
  12. 梁启超《王安石传》第十一章第三【保甲】。

主要作品

外部链接

前任:
蔡确
北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1086年
继任:
吕大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