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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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城市,是城市规划的一个概念,意指大城市边缘的小型城市,为在大都市工作者主要的居住地[1][2]。因为如卫星般与大城市相近,故称之。

实例

 加拿大

 美国

 澳大利亚

 马来西亚

大吉隆坡

马来西亚依斯干达

亚罗士打区域

大槟城

 菲律宾

 英国

 法国

大巴黎地区

 中国

 中国香港

香港,卫星城市的概念从英国引入,1970年代起已统一作“新市镇”,“卫星城市”之名现时已甚少使用。早期发展的卫星城市主要有两个,均在195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

香港岛的薄扶林田湾香港仔鸭脷洲黄竹坑等地区有时也被视为卫星城市,但由于规模较小,一般不视为正式的卫星城市。

中国台湾

台北市

  • 北北基桃都会区
  • 大台北都会区

高雄市

台中市

桃园市

台南市

新竹市

嘉义市

 新加坡

星洲占地面积较小,卫星城市按照片区划分。

 波兰

 不丹

 巴基斯坦

 塞尔维亚

 摩洛哥

 土库曼斯坦

 卡塔尔

 阿联酋

 南苏丹

 尼泊尔

 也门

 科威特

 越南

参考文献

  1. Goldfield, David. Encyclopedia of American Urban History. 2007. ISBN 9780761928843. 
  2. Shao, Zisheng. The New Urban Area Development: A Case Study in China. 19 August 2015. ISBN 9783662449585.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