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江苏省东部,包括今上海市崇明县。
1949年置,属苏北行署区,专署驻南通市。辖南通市及南通、如东、启东、崇明、海门5县。1950年,南通市升地级市;原属泰州专区的海安、如皋2县划入南通专区。1952年,南通专区改属江苏省。专区辖7县。
1958年,将崇明县划归上海市。南通专区辖6县。
南通地区
1970年,撤销南通专区,改置南通地区。
1983年,南通地区与南通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
参考文献
- 戴均良 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简体中文).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简体中文).
江苏省
1912–1913
1912–1913
江苏省
1913–1914
1913–1914
华东大行政区
1949–1952
1949–1952
江苏省
1953–1970
1953–1970
南京市 | 无锡市 | 徐州市 | 常州市 | 苏州市 | 南通市 | 镇江专区(1958–1959年迁署更名常州专区) | 苏州专区 | 松江专区(1958年撤,辖县划归上海市) | 扬州专区 | 盐城专区 | 淮阴专区 | 徐州专区 | 南通专区 | 六合专区
江苏省
1970–1979
1970–1979
南京市 | 无锡市 | 徐州市 | 常州市 | 苏州市 | 南通市 | 连云港市 | 镇江地区 | 苏州地区 | 扬州地区 | 盐城地区 | 淮阴地区 | 徐州地区 | 南通地区 | 六合地区(1971年撤)
江苏省
1980
1980
江苏省
1990–1996
1990–1996
江苏省
1996年至今
1996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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