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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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制是一种国家结构形式,指中央政府拥有对整个领土的绝对主权并且集中所有政治权力,与复合制相对。

大多数单一制的国家的中央政府还是会将权力下放进行地方分权,成立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域地方政府,来协助管理具体地区事务。可是,这些地方政府所拥有的权力都来自中央政府“借”出的授权,而中央政府可随时收回权力并废除或成立新的行政区域。基于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法律与制度被广泛的承认,使得单一制国家行使统一的现行宪法以及统一的法律体系,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司法系统,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身份。

根据对权力的集中程度,有人亦将单一制分为中央集权型和非中央集权型(地方分权)。到中世纪末尾(约1550年代),欧洲的大多数国家(除了神圣罗马帝国等)都是中央集权型国家,地方政府的权力受到中央政府的严密控制。现代的单一制国家则多趋为非中央集权型式,中央政府掌握军事、外交等全国统一性政务,而地方政府在行政上享有较大的自主权[1],有少数国家变得相当类似联邦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世界上国土面积最大和人口最多的单一制国家,其他主要的单一制的国家有英国法国日本韩国等。

参见

参考文献

  1. 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118–119. ISBN 730903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