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北平大学,是民国时期将数所北平(今北京市)附近的高等学校合并而成的大学,并非北京大学。
历史
1927年,北洋政府因为连年军阀混战,国库空虚,且因为各大学科系重复设置,资源重复浪费,下令将北京九所国立大学合并为京师大学校。
1928年国民党北伐完毕之后,国民党计划采取法国拿破仑时代之大学院制(拿破仑时代全法国只有一所帝国大学,该帝国大学除负责大学教育外,还身兼教育部功能,管理各级学校),将全国分为数个大学区,各设一所大学,先在北平,江苏,浙江,广州试办,在北平,除先前九所国立大学外,天津的北洋大学,河北保定的河北大学亦在合并之列,预定组成国立中华大学,旋因北京大学抗议,改为组成国立北平大学,预定组织方式为:[1][2]
- 北京大学文学院,保定河北大学文科合并为北平大学文学院
- 北京大学理学院改为北平大学理学院
-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法政大学(原“京师法律学堂”,曾更名为“北京法政专门学校”),保定河北大学法科,天津法政专门学校(原“天津法政学堂”)合并为北平大学法学院
- 北京工业大学改为北平大学第一工学院
- 天津北洋大学,天津工业专门学校合并为北平大学第二工学院
- 北京业大学,保定河北大学科合并为北平大学学院
- 北京医科大学,保定河北大学医科合并为北平大学医学院
- 北京师范大学改为北平大学第一师范学院
- 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女子大学合并为北平大学第二师范学院
- 北京艺术专门学校改称北平大学艺术学院
此方案遭到了北京大学师生持续反对与抗议,经过一两年后,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北京艺术专门学校、保定河北大学、天津工业专门学校、天津法政专门学校先后退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另组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保定河北大学科改为河北省立学院、保定河北大学医科改为河北省立医学院、天津工业专门学校改为河北省立工学院、天津法政专门学校改为河北省立法商学院,国立北平大学至此剩下医、、工、法、女子文理五个学院,国立北京大学则拥有文、理、法三个学院。
抗战时国立北平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三校内迁西安合办国立西北联合大学,汪伪政权的华北政务委员会在北平开设伪北京大学(有文、理、法三个学院)及北平大学(有医、、工三个学院),后将北京大学及北平大学合并为伪北京大学(有文、理、法、医、、工六个学院),胜利后伪北京大学被改组为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其中:
- 伪北京大学理学院改组为第一分班
- 伪北京大学文学院改组为第二分班
- 伪北京大学法学院改组为第三分班
- 伪北京大学学院改组为第四分班
- 伪北京大学工学院改组为第五分班
- 伪北京大学医学院改组为第六分班
- 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七分班是北平师范大学,第八分班是北京艺术专门学校
1946年国立北京大学复校,接收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一、二、三、四、六分班,第五分班改为国立北洋大学北平部,1947年国立北洋大学北平部亦并入国立北京大学。另外,1949年以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演变为北京师范大学、河北省立学院演变为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立医学院演变为河北医科大学(迁石家庄)、河北省立工学院演变为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省立法商学院于1938年被废。
参考资料
- ↑ 杨翠华. 蒋梦麟与北京大学,1930-1937 (PDF).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88-12, (第十七期(下)): 266. 简明摘要.
- ↑ 三十年代的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