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英语:Multiple Unit),系指由若干带动力的车辆(动车)和不带动力的车辆(拖车)组成的,在正常使用寿命周期内始终以固定编组运行,不能随意更改编组的一组列车。动车组按动力类型分为内燃动车组与电力动车组,按动力配置分为动力集中式与动力分散式。[1]
一般共通特征
动车组一般由一至多节动车和零至多节拖车组成,自行承载运营载荷、编组内自带运营动力且具有特定编组方式。
自行承载运营载荷
- 动车组自身即有足够的能力搭载其设计中的全部乘客、货物或为完成特殊目的所需要的特定设备,完成客运、货运或线路状况检测等正常的预期任务,而无须通过拖带、夹带或顶推其他车辆来实现搭载。
编组自带运营动力
具有特定编组方式
- 一般情况下,动车组中的车辆只能与同体系的车辆达成最佳配合,因为动车组多为整体设计,设计上强调以组为单位运营。
- 正常运营状态下的动车组有相对固定的编组方式,编组中的每类、甚至每节车辆都有自己的用途与定位。随意与其他型号或系列的车辆混编,甚至仅仅是编组内车辆顺序、方向排列不当,都可能破坏动车组的运营能力。
- 动车组一般是可以拆解的,甚至可以与不同型号、系列的车辆混编,但这多见于厂内测试、调车、回送或临时堆放等非运营场合。运营需要满足很多严格的条件限制,而混编状态的动车组很难满足。确有动车组在混编状态下运营,但都是特例,不具代表性 (Esast-i 轨检列车其他车厢检修时,轨道检测车厢会被加塞在一列 E2 系列车中,构成 N21 编成,临时代替 East-i 执行检测任务) 。
组成
动车组一般由动车与拖车组成,其中动车指有动力车厢,拖车指无动力车厢。
也有的动车组全列均由动车卡组成,不包含拖车,如新干线0系列车,为全列动车编组。
分类
按本质属性分类
- 高速动车组:正常运行速度高于200 km/h的动车组。
- 普速动车组:正常运行速度低于200KM/H的动车组。
按动拖比分类
类别 | 动拖比 | 典型代表 | 备注 | |
---|---|---|---|---|
动力集中 | 小于1:3 |
|
型号和数量稀少。 | |
动力分散 | 弱动力分散 | 介于1:1和1:3之间 |
|
型号和数量较少。 |
强动力分散 | 大于等于1:1 | 型号和数量众多。 |
按驱动方式分类
类别 | 典型代表 |
---|---|
电力动车组 | |
内燃动车组 | |
燃气轮机动车组 |
|
备注与参考资料
- ↑ 《动车组的定义及分类》,《内燃机车》2011年1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