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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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级市辖区(或称副省级区)是媒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的一种具有特殊地位的县级行政区的俗称,实际上与各直辖市中具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地位的市辖区的范围重合。值得注意的是,副省级的说法并无在官方文件中出现,其行政架构仍为正厅局级,这与副省级城市所具有的副省级行政架构不同。正因为如此,其四大班子一把手的任免不需经过中央,由所在直辖市党委直接决定即可。但由于这些市辖区有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其中共区委书记通常高配为副省部级官员,即为所在直辖市之中共市委常委兼任;区人民政府区长有时也高配为副省部级官员;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政协主席仍为正厅局级官员。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所谓副省级区的党政一把手高配为副省级官员,但在行政区划层级上,其仍属于县级行政区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各直辖市市辖区中由中共市委常委兼任中共区委书记的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重庆市万州区。但万州区不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所以“副省级区”通常只指滨海新区浦东新区

现有的副省级市辖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是上海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中国第一个副省级区。范围包括黄浦江以东到长江口之间的三角形区域,南面与奉贤区闵行区接壤,西面与徐汇卢湾黄浦虹口杨浦区宝山6区隔黄浦江相望,北面与崇明区长江相望。全区面积1210.41平方公里,人口268.6万人[1]。1992年中国政府作出“开发浦东”的决策,撤消川沙县,并将其和当时杨浦区黄浦区南市区在黄浦江以东或以南辖区内的各街道办事处上海县三林合并,共同组建浦东新区。2009年又将原南汇区并入。

天津市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天津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包括先进制造业产业区、临空产业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南港工业区、海港物流区、滨海旅游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商务区九大产业功能区和世界吞吐量第五位的综合性贸易港口——天津港。1994年3月,天津市人大决定“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200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11月9日,又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滨海新区,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2]

职位高配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的职级(职位级别)高低与区划层次有密切的关系,而职级主要依据省、自治区区划层次设计。省、自治区通常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与乡级四个层次;与省、自治区相比,直辖市地域相对狭小,区划分为省(直辖市)级、县级与乡级三个层次,比省、自治区少一个层次。直辖市的乡级行政区街道、乡、镇)与县级行政区市辖区)的公务员的职级配备通常比省、自治区的同类公务员高出一至两个层次。如直辖市市辖区区委书记、区长的职级通常为厅局级正职,而省、自治区所辖地级市的市辖区区委书记、区长的职级通常为县处级正职。由于职级高低与工资直接关联,与其他福利待遇、公务车辆配备及掌管社会公共资源亦有密切关系,只要不触犯刑律,因职级高低获取的福利待遇等诸多利益多能够终身拥有。在中国,各层次行政区的党政机构负责人实行高配或追求高配属于普遍现象。

参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