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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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顺
1460年—1470年
君主圣宗黎思诚(灏)
历时10年

光顺(越南文:Quang Thuận),越南后黎圣宗黎思诚(灏)年号,时间为公元1460至69年。上接黎宜民天兴(1459年至1460年)年号,其后则为后黎圣宗的洪德年号(1470年至1497年)。

大事记

  • 光顺元年(1460年):
  • 光顺二年(1461年):
    • 农历十二月,颁“大诰”,以训臣民。
  • 光顺三年(1462年):
    • 农历二月,严禁拒用铜钱。
    • 农历四月,定保结乡试例,又改考试法。
  • 光顺四年(1463年):
    • 农历正月,定三年大比制。
  • 光顺五年(1464年):
    • 农历八月,立例惩罚私自采珠及私铸铜钱。
  • 光顺六年(1465年):
    • 农历七月,造户籍,以六年为期,届时地方长官赴报告人口。
  • 光顺七年(1466年):
    • 农历四月,置五府六部制。
    • 农历六月,定全国十三道:清化、乂安、顺化、天长、南策、国威、北江、安邦、兴化、宣光、太原、谅山、中都府。
  • 光顺八年(1467年):
    • 设五经博士。
    • 农历十二月,设宏词科。
  • 光顺十年(1469年):

※以上各项,参见《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皇朝纪·圣宗淳皇帝上》,[1],及翦伯赞《中外历史年表》。[2]

纪年

光顺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十年
干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注释

  1. 散见于《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皇朝纪·圣宗淳皇帝上》,东洋文化硏究所附属东洋学文献センター版,639-677页。
  2. 翦伯赞主编《中外历史年表》,香港历史研究所版,585-589页。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参见


前一年号:
天兴
后黎朝年号 下一年号:
洪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