伬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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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伬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地区或单位福建省福州市
分类曲艺
序号251
编号项目Ⅴ-15
登录2006年(第一批)

伬艺,又名“伬唱”、“平讲伬”。“伬”在福州话里,引申为以演奏加唱曲卖艺的俗称。伬艺作为福建省曲艺的主要曲种,观众对它的喜好,以及其影响力均有史可证。其表演形式通常为一至二人自操二胡或者三弦的说唱表演,以唱为主,间有说表,另外有人以三弦、月琴、低胡等乐器的伴奏。伬艺对福建的闽剧成型、发展也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关系[1]

发展历史

福州的伬艺,约形成于大明朝嘉靖年间。是由民间卖唱艺人在民歌小调的基础上参照民间社火活动创造发展而来。大清朝后出现了不少以表演艺为主的民间班社,称为“社”,著名的有达云霄、驾云天、雅乐天、同乐轩等。太平天国时期,浙江安徽江西的流民大量逃亡福建,随来的艺人集聚在福州经院巷较场沿一带,以江淮小调莲花落弋阳腔沿街卖唱,对当地的艺产生较大影响。抗日战争后,艺表演渐趋衰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有关部门对福州艺进行扶持,成立了福州市艺工作者联谊会,建立了5处专门表演艺的场所,并组织艺人成立演出队和演唱小组进行演出。1960年又成立了以表演艺为主的福州市曲艺团,使这门传统曲艺得以兴复[2]

参考

  1. 福州市 (Fujian Sheng, China). 文化局; 福州市文化局. 福州文化志. 海潮摄影艺术出版社. 2003: 187 (中文). 
  2.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5).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5: 603. ISBN 978-7-5097-8252-1 (中文).